有了文字,志趣审美之外在越高,也便形成所谓文明。文明之物,我以为有两种,一种是可以看见的,另外一种是可以感悟的。但后者是从前者为而成,超脱而去。
文明二词,必在一个族群之中,有适合此族人文审美之产物,故而也可便称文明,也亦不为过。
而我之国,千古而有同源,虽历代战乱之不止,文明之不绝,人之幸也。而对一个族群而言,文明发达之后,便有共同精神之文明也。故也可称之为“爱国”之精神,想必此词洽和。
文明二词,必有大处,也有小处。大处治国平天下,小处修身齐家,历代之古训也。也为中国人之追求,为毕生之业。
故文明之途,先有族群之人,而后有文字,其后文明兴也。故我华夏千古而不灭,文字之力,占多半矣。
而古之文字,与今之文字,余以为繁体字应与简体字之应用,应重作商榷。我华夏千古之文字皆为繁体字,若弃之不用,后世必生怪见也。
故今日之文明,在今人之力。今日之天下,在今人之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