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为新人类之附庸,亦是人际交往之所。
而网络之物,便为一电脑、手机足矣。(简单而举例,网络构成之物,并无如此简单。)而偏偏为世人所重,何也?
手机之物,先者为通讯之用,而简单只有此功能。而随技术之进步,而有今日之功能,便为前人所不敢想了。今之手机,有娱乐、生活、通讯之三类之用,而世人较多用之娱乐之途,其次便为生活,再者通讯之事,便为此三者少矣。(娱乐之事,人皆喜之,奈何生活逼人,故有励志者,而只知娱乐之人,便全然被社会所弃也。)
网络之人,在现实之中,并非太过人之处,而放言于网络之上,有拘留之事,便为世人所笑。(此事新闻颇多,每见,便告诫自我,言该说之话,不该言之论,留之心中。)而为何有此后果?网络之事,天下传之迅猛,犹如在水面一点,随即泛起层层涟漪,极具传播性、恐怖性。而更为可怕之处,世人常无自我思考之头脑,而枉信他处,亦有祸端。
但不得不说网络亦有其方便之处,平时生活之中,随时通话、短信之类,告知他人,便事可成。(快递、外卖之类,给予生活便利,便可在此类之中。)
而在网络使用之中,亦有好之一面,亦有坏之一面。而流俗堕落者,亦是接受世间恶俗信息之多,才可成之。而此等之源,便为网络为最大者,世间一切事物,皆可在网上查论一番,故而接受信息,而有人不为删选,全盘接受,便为所害,在事理之中也。
试举一例,平日上网打游戏者,可有多人?可有多久?故而命丧电脑之前,此为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