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白日的硝烟消散在夜晚的寒风之中,帝国将士们欢腾喧闹声响彻斯特雷城各处。
七千余帝国东境军在城中庆祝着成功收复了这座边境城市,他们取出携带与缴获的美酒开怀畅饮,大口吃着来自库曼人畜养牛羊的烤肉,除了守夜的部分士兵外,其余士兵都在肆意狂欢。
而夺城后劫掠而来的各种金银财物、妇孺奴隶,则成了这场盛宴的最好佐料,来自不同地域的普通士兵们瓜分着缴获,屋舍里不时传来女人的惨叫和男人的笑声。
这座德涅河畔的小城市又一次上演了这个时代的悲喜剧,只不过上一次是库曼人,而这一次是帝国人而已。
这就是封建时代众多普通军队的情形,如果没有为之而战的的理由,那就只能靠劫掠才能维持住军队的士气,哪怕在弗雷德里希的鼓舞下,他们为收复这座城市迸发出了惊人的战意与荣誉感,但对城内异教徒还是该劫掠就劫掠,没有意外。
斯特雷城堡内,东境军将领与骑士们也在把酒言欢,叙说功绩。
作为主角之一的弗雷德里希,自然受到了众人的赞赏与敬酒!在一杯杯美酒与一声声赞美中,弗雷德里希感受到了无比的荣耀与满足。
"弗里茨!你今天的一番功绩着实耀眼!那演讲也是激动人心,让我这个老头都有了年轻人的冲动!哈哈哈!"高佛雷侯爵一手举着酒杯,一手拍着弗雷德里希肩膀夸赞道!
看着弗雷德里希年轻英武的面容,高佛雷侯爵实在是太喜欢这位勇武善战的骑士了。
原本两年前弗雷德里希刚被皇帝派来东境边军的时候,高佛雷侯爵对这个20岁的年轻人冷眼相待,只认为是皇帝派来镀金,并且监视自己的二代而已。
但弗雷德里希依靠着自己的出众表现,征服了高佛雷侯爵。
彼时,东境边军刚刚成立,来自帝国东部斯特凡边境侯国、摩拉维公国与特兰西公国的诸骑士与征召步兵汇聚在统帅高佛雷侯爵的麾下,准备出征收复喀尔巴阡山外的失地。
然而,这支由帝国人、斯特克人、马扎尔人组成的军队,兵不识将,将不识兵,指挥不畅、十分混乱。
已经是方旗骑士的弗雷德里希作为高佛雷侯爵的助手之一,靠着他交朋友的能力,迅速与骑士们和士兵们打成一片,他那豪迈爽快的性格获得了众人的喜爱。
同时,弗雷德里希处理军务时的能力也十分出众,公正无私的处事方式,也让他积累了威望。
最后,就是在战场上,他那英勇善战的英姿彻底征服了远征军上下,包括高佛雷侯爵,一年多的相处下来,高佛雷侯爵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年轻人,也不断指导着他各种军事知识。
如果不是弗雷德里希是皇帝的方旗骑士,而且自己也没女儿,领地内也没合适的女性贵族继承人,他真的想把弗雷德里希留在自己的斯特凡侯国。
"感谢您的赞赏!高佛雷大人!"看着两鬓斑白的高佛雷侯爵,弗雷德里希真心感谢他这一年多年的帮助与培养,说完感谢后便举杯与高佛雷侯爵共饮。
一口饮尽杯中的葡萄酒后,高佛雷侯爵说道:"弗里茨!胜利带来的荣耀总是如此惬意!记住这一天!"
"诸位!"高佛雷侯爵对着宴会里的众人喊道。"为我们的冠军骑士喝上一杯!敬弗雷德里希!"
众人高呼道:"敬弗雷德里希!"
举起再次斟满酒的酒杯,弗雷德里希喊道:"敬胜利与荣耀!"
..........
帝国中部,兰克尼亚公国的一处小村庄内。
13岁的弗雷德正在给一名村民腿部的伤口涂抹草药,少年英俊的脸上依然残存着些许稚气,尤其是那永恒之城式剃度后留下的地中海发型,完全破坏了弗雷德的俊美形象。
但在简陋小木屋里面的病人们看来这是上帝降临在人间的天使,是世间最美好最善良的人。
认真处理好伤口后,弗雷德对着眼前的中年男村民说道:"好了,这几天趁着农活少,多休息,过几天你的腿就能恢复如初了"
满脸褶皱的男村民感激道:"谢谢您!谢谢您!修士大人!"连忙要从破旧的裤子口袋里掏出钱币当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