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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农民、匠人以及乐人等都是良籍,所事工作并无贵贱之分。
别看三籍转为良籍的条件苛刻,而贱籍和弃籍好像很多,但实际上尧国五亿多人口,贱籍约750万人,主动更为倡籍者约150万人,主动更为弃籍者约300万人,三籍人数加起来,也不过一千两百万。
朝廷也不会让这些人口总数超过一定数值的。
也许人类的每个世界都是一样——律法是律法,能不能逃脱律法,则是各人的“各显神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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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户籍中,其它三种都是自愿更籍的,只有贱籍是被动成为的,除了因罪而获的之外,还有更多是由于父母的身份,其出身即是贱籍。
这种贱籍虽可参加其它工作,但东家往往会优先选择良籍,是以贱籍者往往都是为人奴仆。只是这种贱籍人士可自行应聘为奴,主家对其没有生杀打骂之权,签的也都是活契,享有公民基本权利。
而由于其父母的身份和因罪而获贱籍的人,虽不被人鄙夷,但总有些轻看。
轻看归轻看,在国家律法上,无论是出生而贱籍还是因罪获贱籍,无论是死契还是活契的贱籍,都有人权,有权利不以身侍主,即便是主人家弓虽暴,也可告官处置:
若是查明为实而弓虽暴未遂者,对主人家罚款了事,对贱籍者拨以一半罚金且为其另寻主家。
若查明为实而弓虽暴已遂者,将犯事主人贬为贱籍且罚款,对贱籍者拨以全部罚金且为其另寻主家。
主家弓虽暴会得到重罚,而弄死从辛人所买来的人却只有罚款,这看起来有些滑稽,但却由于“士可杀不可辱”的思想而得到了人民的支持。
贱籍是可以更为良籍的,但很是困难。
首先,身份要求,因罪为贱籍者,除因功被帝后除籍更为良籍外,终生不得更籍。
只有非因罪为贱籍者,且其往上数三代是非因罪为贱籍的,其本人才有更籍的权力。
有了更籍权后,需要参加科举资格考试。
只有在科举资格考试中成为童生,才能以童生身份兑换籍属,即失去童生身份脱籍为良籍——将失去童生身份,且终生不得录用为官。这可以理解为等价置换。
如果不兑换继续考科举,那么则考中举人后可更为良籍且保留举人身份——但终生不得录用为官。好在失败后仍可以童生身份脱籍。若是考中进士,既可以脱籍又可以为官。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同分的情况下,良籍是绝对排在贱籍前的,这给贱籍考科举又增加了难度。
其实若是没有更籍权,也有一条路脱籍。即立了大功可脱离贱籍——这条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难度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