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源之力极其强大,源于它纯粹的本质。秘源之力极其不可控,同样源于它纯粹的本质。”
——《原初宝典:卷一》
自从发横财的卡文迪许六世修建起这座宏伟的城堡,它所带来的灾厄似乎从未停止。从达里尔·卡文迪许的儿子开始,每一个卡文迪许的子嗣都死于离奇的心脏停搏。那些居住于此的人们也总是接连遭遇不幸,患病目盲、起火自焚或是目击鬼魂,各种离奇事件数不胜数。经过几代人的牺牲,这座古堡已彻底无人问津,它的长期占有者是盘踞冷石山的山贼土匪。
如今,到了卡文迪许家族的第十二个继承人,他决意重返故土,这片藏着无数珍宝的荒废庄园才再度被人提及。
有些老人说这位年轻继任者会带来更大的灾难,爱伦不信这些。
一直等到中午人才到齐,一行人乘着马车离开了这座肮脏的小镇,爱伦坐在蒙皮车厢里擦拭他的滑膛枪,同乘者中也有几个一脸横相的半百老人,干这一行不强横点大抵是活不到这么老的。其余大多是些身强力壮的小伙子,正做着他们最擅长的事——吹牛犯浑。他们被雇来护卫庄园,前面的马车里装着泥瓦工、仆从、园丁和乐手。
车轮碾过的道路先是泥泞,再是碎石嶙峋。等到完全看不见哈姆雷特小镇,他们已经沿着栽种着山楂灌木和野玫瑰的乡间小道行进了两英里。天气晴朗,有人弹奏起鲁特琴,爱伦心情好些了。
“我们很快就要到营地了。”斯特林骑着马超过了他们,走前他看了眼爱伦,满面笑容,仿佛完全忘了昨天那回事。
“你认识阿拉里克?”有人问爱伦。正是先前在盛宴酒馆里见到的那个法国人,穿的也还是那一套行头,宽檐帽上插着金色的羽毛。他使爱伦产生一种既视感,仿佛自己不久前才经历过这一切——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在马车上和法国人闲聊。
“敢问尊姓大名?”
“达德里昂。”
“爱伦·利顿”
“斯特林认识的人很多,他就是有这种本事结交伙伴。对吧?”
爱伦没有告诉他自己的银行生意(更不必说被通缉那回事),在镇上他对谁都自称商人的儿子,出来见见世面。除了斯特林,因为他相信这骑士。给他一些空口无凭的把柄,更能争取到他的忠诚。
达德里昂说起英语也很流利,不妨说,无论他说什么都又轻又快,妙语连珠轻飘飘地从那双薄嘴唇蹦跶出来,听者也不由得愉快起来。爱伦觉得他应该去做个诗人,而不是舞刀弄枪,直到他知道了达德里昂,这个快乐的小伙子究竟靠什么谋生,他才感到脊背发凉。
“我是猎人,干了很久了。”达德里昂打开一副银质鼻烟盒,痛快地吸上一口。“不过我的猎物不是野猪,不是鹿,呵呵,它们都太弱了。”
“我杀过几个人,合法的那种。每一个脑袋够我喝一个月的波尔多,或是给我搞来这些小玩意。”小伙子仍然带着云淡风轻的笑意,他把玩着那副精致的掐丝珐琅鼻烟盒,它的内部衬以丝绸和一面小巧的镜子。“它的前任可是个有品位的家伙,我在悬崖上隔着三百码远狙击,给他的额头上开了个洞。”
天杀的赏金猎人!爱伦终于明白那种既视感从何而来,那是危险的信号。但是,关键是眼前的这家伙究竟明不明白他的身份。爱伦回想起那个逃离的晚上,太匆忙了,连现金都没带多少。妻子含着泪把自己的结婚礼物交给了他。那串她自己都舍不得带的宝石项链,如今成了爱伦唯一的念想。
再看这小伙子,意气风发,四肢苗条,不像是杀过人的样子。只有那双眼不似任何其他人,浅绿色的竖瞳如玻璃般闪耀、如军刀般锐利。爱伦暗暗地下定决心,绝不能让那双可怕的眼睛,注意到自己跟多年前的逃犯有任何一点相似之处。只要法国人不率先发难,那么他们就可以相安无事直到任期结束,春天一到,自己就远走高飞。
他们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天,达德里昂自称是接了通缉绿林头目的案子就不曾松手过,那犯人在法国犯下几桩杀人案,后来逃到英国加入了绿林强盗团伙。达德里昂有自己的职业追求,追查逃犯一路到了哈姆雷特镇。不过这么一来他口袋里的钱只出不进,很快就用光了。人家把他介绍到了伯爵的护卫队里工作。
关于那次意外,爱伦自认为问心无愧,自己明明是被陷害的!那杀手根本就没告诉过他会出人命。爱伦已经回想不起杀人的细节,只记得自己如何狼狈地在家收拾行李逃跑,妻子抱着儿子怎么哄也哄不好。尖利的哭声扰得他心烦。
大概不是冲我来的,爱伦想着,时间对不上,但也难保他没从别人那拿到新的赏金名单……
“世界天旋又地转,”
“小船儿你不要翻。”
“载着春天璀璨光,”
“为我做件新衣裳。”
乐手高声唱着,他的声音高低不平,本来该升调的地方却不够高,该婉转的时候又过于平直,结尾时更是卡了痰,结果听起来难听极了。但是他继续唱着歌。
袭击发生之前,爱伦已经在营地待了几天,他被编入了护卫队的斥候。这里领头的是一个退役的中校,名叫詹姆士·布朗,与卡文迪许家族是世交,曾经效力于欢乐王查理二世,经历过的背叛多于打过的胜仗。人生对他而言过于严苛了,两度败北的对外战争、划破相的左脸,死于肺炎的妻子。詹姆士就在这样的失败中节节攀升,直到他在职业生涯的最顶点提交了辞呈,因为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有多厌恶军旅生涯。
有一件事他从来没有提过,那就是在下一场他本应参加的战役中,英军被荷兰人围困在苏里南,最后全军覆没。
尽管厌恶军队,布朗中校仍然保有他在军队时的号召力和母狮般的忠诚,作为一个热情犹存的中年人,他也乐得被人称为中校。在他麾下的士兵不仅爱戴他,而是景仰他。“这里少数有真正智慧的人。”斯特林对中校赞不绝口。虽然,被问起什么是所谓的“真正的智慧”时,斯特林答不上来。
得到消息的时候是个阴天,爱伦每次回想起那一天,总觉得胸口不舒服。
云层厚重,飞沙走石。山巅上破败的阴暗城堡从未显得如此不祥。布朗中校从哨兵的口中得知消息后,他满面愁容地召集起卫队。
“约翰、贾尔斯,你们带队进入树林搜寻卡文迪许伯爵,日落之前回营地。”
“伯爵出什么事了。”约翰原先在打牌,他干任何事都是不紧不慢的,而且大部分时候干不好。
中校告诉他们,文书上说伯爵昨天就应该乘马车到镇子里下榻,第二天就要带着这支小部队进驻达里尔庄园。然而,到现在镇上的人连伯爵大人的一根寒毛都没见着。
爱伦受命跟随约翰参加这项任务。等到他们小队刚踏出营地大门,斯特林跟了上来。他是自己主动申请来的。两支队伍加上骑士,这十一个人沿着林间道路慢慢深入森林,天色越发阴沉了,看起来要下雨。
“兄弟,那事没告诉别人吧。”斯特林绕到队伍后面,悄悄地问爱伦。
“我不是那种人。”
“那就好,那就好。”骑士大咧咧地笑起来,好像爱伦刚讲了个诙谐的笑话。其实爱伦根本没想这回事,他满心觉得伯爵是给土匪劫去了,这一块本就不安生,加上森林里道路崎岖,马车这种目标很容易被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