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瑟歪起一个嘴角似笑非笑的说:“不敢便不敢,找什么理由,我大哥还能吃了你不成?正好让他看看你最近可有长进!”
“我不,我闲得,给自己找不自在,好瑟瑟别去了,别去了吧!”
都锦施展他的磨人绝技,浑然把自己年纪身份都忘了,罗西秀手扶额角真是没眼看他!臊死个人!
丹瑟掰开他紧攥袖角的手:“别再闹了啊,要不我就让大哥亲自来考较你!”都锦见劝不动撒了手,气鼓鼓的跌进丹瑟刚才坐的沙发里,试图用金丝靠垫把自己埋起来。
丹瑟离开饭店,骑了马,一路出了城直奔军营,枣红的骏马配着金铃,五彩的辔头,缂丝的马鞍,连马脚也缠着金箔,富贵迫人,大红的披风里露出明艳的一张脸庞,招摇而过,翩若惊鸿,艳若红霞,马与人各领风骚,实是奉天城内外一道亮丽的风景。
军营从不让女人进,只有丹瑟是个例外,值守的兵将早就看到了她,忙不迭的搬开围栅,看着一人一马,马踏黄沙,扬蹄而去,人都走远了还呆立在原地,无论见过大小姐多少次,每次见到都还是让这些年轻的兵士热血沸腾,又手足无措,这一晚就算营炕有多冰冷也够回味的了。
少帅的参谋官早就得了通报,亲自来帐前扣了辔头将丹瑟迎下马来:“少帅在演武场,末将带你过去!”
“不用了,吴副官是忙人,快去忙你的吧,我又不是不认识。”丹瑟赶紧推辞。
这个参谋是家中一个子弟,自幼就陪在少帅身边,还算出息,与丹瑟也很是相熟,听她如此说也没再坚持,丹瑟便双手插在腰边皮带里,像个小兵痞子似的大大咧咧向演武场而去。
如今洋枪大炮已经流入进国内,但能装备起一支军队的还没有,吴大帅几次想从洋人处进口一批枪支组建一个火枪队终因价格昂贵而暂时放弃,所以大多兵士还是在使用刀、枪、矛这些冷兵器。
虽说奉天局势尚稳,可它北接苏俄,南邻直系,东有倭寇,西有回鹘都是蛮勇能杀之人,起个小冲突都是常有的事。更别提朝廷无治,常有流寇滋扰,东北的山林里的山匪也是剿杀不尽,所以奉系的兵都是一刀一枪真正染了血练出来的。若真是起了纷争,这些兵士也是以一敌十的好手。
丹瑟来到演武场的时候正赶上少帅在操练,空场里乌压压的全是打了赤膊的精壮男子,整齐的队形如臂使指,口中呼和有声,队列整齐划一,铿锵而行。气势磅礴,场面蔚为可观。
而这些龙精虎猛正当热血的少年郎,就算来了国色天香的美人也没一个人去看,每个人只专注于操练。
直到少帅一声令下休息,回身才看见娇俏的小妹倚在兵器架旁不知看了多久。
克己一边接过侍卫递上来的毛巾擦拭汗水,一边将挂在一边的衣服一一穿上,皱皱眉训斥道:“爱穿军装这没什么,可是要对得起这一身衣裳,看你歪歪扭扭的,成什么样子,不愿意穿就脱了,别糟践了它。”
“大哥,好久不见,一见面你就训斥我,一点也不疼我。”丹瑟娇嗔,两人年纪差了快一轮,长兄为父,大帅对女儿只有怜爱,从没有管束,倒是少帅每每像个严父,看她什么都不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