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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一身是胆白居易

这场突如其来罕见的恶性政治刺杀事件震惊了整座长安城,朝野震动,这里可是天子脚下,居然有人敢在天子眼皮底下取走了当朝宰相的脑袋,还砍伤了一位大臣,这无疑是对朝廷极大的藐视和赤裸裸的挑衅。

之后,刺客还在中央禁军、金吾卫、京兆府等衙门留下了神秘字条:“毋急捕我,我先杀汝!”

谁敢抓我,我就灭谁!

这么嚣张的气焰,按现在的说法就是“这还有王法吗?”

事件发生后,平时里威风百面的当朝大员此刻都成了惊弓之鸟,纷纷给自己找保镖,保命要紧啊,谁都不想成为下一个武元衡。

而且刺杀案发生后数日,朝臣们天亮之前都不敢上朝,以致宪宗一连数日都要在金銮殿上枯坐,苦苦等候文武百官上朝。

宰相武元衡被刺后,朝臣们大为惊恐,只顾着找保镖保住自己小命,而却迟迟不见有人敢站出来追查和讨伐,都怕刺客的“毋急捕我,我先杀汝!”

小官白居易不顾自己东宫闲官的身份,第一个站出来不合时宜地上书言事,亟请捕贼雪耻。

后来白居易也解释了自己为什么要第一个挺身而出。

他说:国辱臣死,这样前所未有的事,就算是自己职位再卑微,也不当默默,而应倍感痛愤。

白居易第一时间站出来后,很快,原先缄默的朝臣们也都站了出来。

但不是跟着白居易一起呼吁早日缉捕凶犯,而是呼喊着要拿白居易问罪。

奇了怪,他们要问白居易的什么罪呢?

历史上莫须有的罪名,绝不仅仅只安在岳飞身上。

权贵们安在白居易身上的第一个罪名是:宫官不当先谏官言事。

就是说,谏官还没说话,白居易他却先说,这不对。

这样的莫须有,是不是太过分了?这相当于皇帝在大殿上被刺客追杀,白居易如果挺身去救皇帝,这样是不对的,因为这是护卫兵做的事,白居易不能多事,护卫都还没出手,你白居易怎能挺身而出?

不知道当时朝中有识之士看到权贵们安的这个罪名会不会觉得好笑:在其位的不谋其职,反而嫌别人谋了他的政,这不是典型的“占着茅坑不拉屎,别人要拉我不让”吗?更可笑的是,说白居易的行为是“藐视朝廷规矩的僭越行为”,不得不问:还有比地方藩镇政府派人刺杀中央政府宰相这种行为更符合“藐视朝廷规矩的僭越行为”的吗?

对于这明显是莫须有的罪名,白居易后来居然还认真地解释了:“朝廷有非常之事,即日独进封章,谓之忠,谓之愤,亦无愧矣!谓之妄,谓之狂,又敢逃乎?”

白居易觉得:我自认为我的所作所为是出于忠义,出于愤怒,你们说我狂妄,那也无所谓,但你们要以我的忠义、我对刺客的愤怒来加我的罪,这样就太过分了吧。

这个莫须有罪名确实污蔑的成份太明显,权贵们见这个指责好像有点不够力度,于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那些“有心人”拿他四年前去世的母亲做文章,给白居易安了第二条罪名:伤名教。

憎恶白居易的权贵们诬陷白居易“其母因看花堕井而死,而居易做《赏花》及《新井》诗,甚伤名教”。

名教,即是以忠孝为核心的封建礼教。这种恶毒的毁谤,正在于构陷白居易犯了有悖人伦的“不孝”的大罪。

白居易的母亲确实是因为看花不慎堕井而死,但因为母亲看花堕井而死就不能作与花、井相关的诗,作了就是不孝。那相当于李白的母亲在床上病死的话,那李白不能发布什么“床前明月光”这样大逆不道的诗了。

而且说白居易不孝顺,那更是说不过去了。

白居易的孝顺是出了名的,他当年高中进士后,未参加长安城的一系列庆祝仪式,就急匆匆赶回家,就是为了第一时间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他的母亲。我甚至都觉得白居易是太过于孝顺了,如果不是他的愚孝,他就不会错过很多东西,包括他一生的最爱。

所以,给白居易安上这个“伤名教”的罪名是不是太造谣了?

这世上有多少人是“死”于谣言的?所以现在我们都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啊,同志们!

这次面对后来查清是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指使的武元衡刺杀案,朝臣们的所作所为却远远出乎白居易的意料:朝臣们对于宰相被刺“默默”,对于白居易的仗义执言却相当“痛愤”。

权贵们的中伤,使白居易有口难辩,悲愤莫名。其实无论白居易怎么争辩,都不会有什么用,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越职言事”的举动已经让自己掉入了一个巨大的政治旋涡中,成了一个毫无意义的牺牲品。

但有些人品质的高贵之处就在于,明知道前面有千万人阻拦,甚至自己有可能会因此牺牲,但还是会为了心中的理想与正义一如既往。

“虽千万人,吾往矣。”

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无所畏惧。

那时的白居易就是这样一个一身是胆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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