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名骑马的蛮人已经撕开了薄薄的防线,从骑倒下的更多,死去的牲口阻拦了更多人突围,也阻拦步兵的矛尖。这次小小的碰撞进入了尾声,埋伏在周围的二百军士以散阵迎上了突围的散兵游勇。
战事基本已成定局,驮马负重的时候不比熟练军士的两条腿快。弗兰松了一口气,他砍下三个人的脑袋,只是尚未习惯军阵战斗的他杀人的同时自己溅了一身血。鲜血染红了洁白的亚麻布长衣。
他微微松了口气,昏黄的天光之下,Gys fulvus(白头兀鹫)低飞掠过山火肆虐过的林荫地,来啄食死者的肝脏,满地的薰衣草和狗尾巴花穗相依为命,将一天血色慢慢排挤在外。
弗兰觉得,是他们这些厮杀汉让出林地把血泊留给自然的时候了。战斗一结束,他这个临时小队长的身份也不复存在,他现在只要管好自己就行。他脱离那些在尸体上挑挑拣拣和兀鹫争抢位置的士兵们,一个人来到不沾染鲜血的草坪上。
秋日爽风吹拂着山岗,他在坡下看到了克里克廷挑着一个蛮人的脑袋,朝周围同伴炫耀着,他们公然在死尸周围聚众开赌,这个时候再严厉的长官也不会苛责他们。甚至个别人还可以探索一番周围,向老乡家里借借粮米。
落日曝晒在弗朗西斯的头顶,他看到远方更多的旗帜,有几千人的马队正朝着他们缓缓逼近。惯会打仗的提图斯昨天提到过的担忧正在一点点兑现。
小股蛮族劫掠,背后一定有大部队尾随,他们要去那儿交货,在头人那儿拿到功赏,所谓游牧、往往是一个大型强盗集体,他们分工有序、狡猾异常,哪怕是强盛的罗马,也不容易战胜他们。
“走吧,小子!有大仗要打了。”背后是克里克廷的呼唤。这个兵痞似乎认可了埃提乌斯,当一个十岁孩子能在战场上割下三个骑马步兵头颅的时候,混混也会从敌视转为尊敬。
提图斯率领剩下能指挥得动的四百人从身后赶来,远处是更嘹亮的军号。超过一千人的蛮子值得尊重。超过五千的罗马步兵正在集结,而更南方的骑兵营地悄然无声。
“我们只需要挡住他们,而不必击溃他们。一旦蛮子遇到了硬骨头,会很快退走,跟着他们追出长垣是蠢人的行径,蛮子会汇合大部队包抄我们的骑兵。而两只脚跑不过奔马。”
克里克廷拿出长矛,示意他也带上放在地上的长家伙:“短家伙遇到真正的披甲蛮子,会不顶用的。甚至打那些抛射的家伙不能用小盾,得换能遮住头脸和半边身子的中盾,至于大盾..军务官觉得要用的时候,就会叫我们从军械库中领取。”
倒是弗兰觉得奇怪:“你看上去没有昨天那么讨厌,虽然我还是觉得你身上没有传统罗马人的荣誉。”
这句话仿佛牵动了克里克廷的神经:“去他马的荣誉,传统罗马人和美德一起死掉了!还没有陪葬品!至于你...潶,你总没有那些会抢掠会杀人的蛮子讨厌。”
他去整队去了,他是真正的五十人小队的队长。而身为士兵却因为高度稍差原因不必走阵列的弗兰怔怔地望着他的背影。难道有一天蛮子们学会了文明,像克里克廷这样的罗马人就会反过来投入别人的怀抱追缉故国吗?
他想不明白。
弗朗西斯·埃提乌斯一生有无数症结,这些心病的产生和加重却往往源于他的深度思考。没有答案,只剩彷徨。
天黑下去以后,那些蛮子才慢慢发动进攻。披甲的蛮子少量有夜视症,他们会看不清远一点的事物。但有时候集体是需要一个个个体盲从行事的,他们只需要在加快马速之前,跟着身边人的动作,将手中的箭矢高高抛射出去,两轮就够。
而在前列的士兵只需要跟紧他们的长官..总有肉食不缺的士兵,也有常年食鱼油的贵人,他们在黑夜里的目力至关重要。
“他们顶上来了,小子,看得清吗?”在最后一排的步兵阵左侧,身旁唯一一个能说上话的老兵问着十岁小子。
他们差不多高,一个六尺七、一个六尺八,弗朗西斯甚至略略高于身边这个明显超过三十的老家伙。
“军营里每天都有短肉,怎么会夜盲?”弗兰反问。
“那是假的、那是豆制品,只有肉汤是真的。要等到羊汤,恐怕得到月末。”老兵尽量闭合口腔说话,发出来的声音又沉又闷,好在他一口简化拉丁语,而不是“通俗通用语”。
“等会他们来了,枪阵会散开吧?我觉得提图斯长官不会摆出刺猬阵,让我们傻站着被包围。”
“所以你待会就跟紧我,每个新兵身边都有要有一个老兵带着,像你这样从治安军升上来的也一样。”
他们穿着长袖,但罗马式的扎甲是包裹不到手肘的,裙甲只是个摆设和样式,防御集中在上身。刚刚埃提乌斯三下五除二穿上外甲,集结的号令就已经到了,无数个士兵圆阵在上坎位置集结,而远方密集的黑影也在渐渐靠近。
马队渐渐加速,在最后排最左侧的弗兰不知道有多少匹马从自己身边十步外一掠而过。劲风吹起他金色的卷发和铁片镶坠的裙摆。他感到死亡的气流也在身边掠过,启示录中的骑士们光临了人的灵魂殿堂,地府的门扇向他展示死乐的微光。他中了三箭或是四箭,双方的距离太近了,哪怕他下意识举盾,那些散射的箭矢还是飞快地扎在身上。
箭头突破了扎甲的缝隙,带来轻微的刺痛;弗兰觉得他身上一定在流血,偏偏他不喝酒也不服用那些看起来苦苦的草药,身上没有一点减缓痛苦的措施,几支箭就叫身上的痛楚扬汤止沸般越演愈烈。
最后,他听到了身边老兵的一声惊呼,在他失去意识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