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初的一天,洪宅镇洪家村的村民洪某到刑侦大队,指名非要见大队长不可。
洪某向李剑报案,说自已的姐姐洪荷花失踪一个多月了,他怀疑是被姐夫马铁重杀死了。之前向洪宅派出所报案,但洪宅派出所认为洪某没有任何依据,属无端的怀疑,不予立案。
李剑让洪某说说具体的情况。洪某告诉李剑,他姐夫马铁重52岁,是洪宅镇马源村人,之前的妻子因为车祸死了,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结婚,另立门户,小儿子26岁未婚。
洪某的姐姐洪荷花45岁,因丈夫病死,经人介绍在三年前嫁给了马铁重。洪荷花也有一个16岁的儿子,平时与其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两人结婚后,关系并不和睦。马铁重经常怀疑洪荷花把家里的钱偷走接济其与前夫的儿子,而打骂洪荷花。每次被打后,洪荷花都会跑回娘家。洪荷花与弟弟洪某关系很好,任何事情都会告诉洪某。
然而这一次,是一个月前马铁重打电话给他说,洪荷花离家出走了,去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
得知没有回娘家后,还到派出所报了失踪,并到处张贴寻人启事。
正因为这样,洪某到派出所报案时,派出所民警先入为主,不予立案,还批评洪某没有依据胡乱怀疑。
洪某认为他姐姐不可能离家出走的,即使真的过不下去,或有什么想不开的事,肯定会找他这个弟弟诉苦和商量的。绝不可能悄悄离家。更何况她除了娘家和前夫家,根本没有其他地方可去。而且洪某还查了姐姐洪荷花的存折,都没有取过钱。
李剑听了洪某的讲述,认为洪某怀疑的很有道理,洪荷花很可能被害了。
送走洪某后,李剑叫上大要案中队长黄金标和民警金光标,前往洪宅派出所。
事实上,派出所正如洪某所说,仅仅对马铁重作了一个报案笔录,然后将洪荷花的相关信息录入电脑,作为失踪人员处理。
李剑问分管刑侦的副所长郑卫国,郑卫国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原来马铁重报案当天是另一个分管治安的副所长值班,他认为农村类似这种夫妻吵架离家出走的很多,所以没当回事。
后来洪某找所长,所长正忙于处理一件比较繁的治安纠纷,而且也是先入为主。并没有认真听洪某的讲述,忙过之后就把这事忘了。
李剑并没有过多地去追究这些,他叫了郑卫国一起到马源村进行调查走访。
通过对马源村的干部和马铁重邻居的走访调查,得知马铁重性格比较暴躁,在经济上比较吝啬,钱看得比较重。主要经济来源是靠工地上打工赚几个工钱。小儿子马文辉在私人工厂上班。
三年前其老婆车祸死亡获赔了一笔钱。后与老公病故的洪荷花结婚。
洪荷花也有个儿子,星期六日偶尔会来马源村。洪荷花以做油豆腐卖为生,他们好像是各自赚钱,各自保管的。
洪荷花的儿子每次来,洪荷花都会给儿子买点衣物食品之类。但被马铁重知道后,总会被骂,甚至被打。
一个多月前,洪荷花的儿子来找她要钱,大概是学校里要交什么费。洪荷花给了儿子几百块钱。马铁重回家知道后就开始打骂洪荷花,之后洪荷花就不见了。
马铁重说她离家出走了,他还到派出所报过案,并到处找她,还张贴寻人启事。
他们打架的时候,邻居一般都会去劝架。
洪荷花认为她自已赚的钱给点儿子不关马铁重的事,而马铁重认为当初讲好的,洪荷花的儿子归爷爷奶奶抚养,洪荷花就不能再给钱。
马铁重的小儿子马文辉同他们生活在一起,他对这个后妈也是意见很大。他支持父亲的观点,认为洪荷花既然嫁给了他父亲,那么她嫌的钱就应该给他父亲,而不能偷偷地去支助原来的儿子,因为原来的儿子不是他们的家庭成员。
洪荷花给儿子钱物,基本上应该是马文辉告诉父亲的,而且马文辉从来不会劝架,任由父亲打骂洪荷花。
走访调查差不多后,李剑回到刑侦大队,召集分管副队长黄人杰和大要案中队全体民警,召开了案件讨论会。
由中队长黄金标详细介绍了洪某的报案情况,和走访调查得到的信息,所有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洪荷花被马铁重杀害的可能性很大,而马文辉至少应该知情,甚至参与。
李剑也向大家说明了自已的分析意见。他认为该案应该是一起激情杀人,或者说俩人争吵打架时,马铁重失手,误杀了妻子。
之后因害怕承担后果,处理了尸体,再谎报失踪。儿子马文辉知情,甚至帮助处理尸体的可能性很大。所以必须俩人同时传唤,分开审查。
按照李剑的安排,马铁重和马文辉被带到了刑侦大队审讯室,同时技术员前往马铁重家进行搜查。
技术人员化了大半天时间对马铁重家所有的房子,包括猪栏屋,柴房等。最后只是在柴房粗糙的水泥地面发现了疑是喷溅型血迹的暗红斑点,提取送鉴,一时无法确定是不是人血。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可疑之物。
对马铁重和马文辉的审查,也毫无进展。马铁重一口咬死,自已同老婆洪荷花吵架后就出门打工。傍晚回来后发现老婆不在家,以为去娘家了。
后与妻舅通电话,确认她没有回娘家,才知道离家出走了。为此自已去派出所报过案,还化了大量时间、精力出去寻找并张贴寻人启事。
马文辉却一问三不知。
审讯持续了八个多小时,眼看快要12个小时了,如果12个小时内拿不下口供的话,就得放人了,李剑发现参加审讯的民警都快失去信心了。
李剑自已却毫不动摇,他认为自已的判断不会错。但必须调整审讯方案。马铁重因为罪行严重,害怕承担后果,而且自认为没有留下罪证,抗拒交待很正常。但马文辉不一样,他最多只是帮助处理尸体或者仅仅知情,罪行较轻。不需要承担严重后果,只要道理讲透,让他感觉我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甚至可以让他误以为父亲已经交待,尸体被找到,肯定会交待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