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之间,多出一个闵思迁步步紧逼,明岳心绪再也平复不下。他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成了本案的主审,自己成了辅审。这一变化还得从闵思迁不久前离开衙门说起,那会他刚到衙门,开始整理卷宗,而王伦府中却来了一位访客,不是别人,正式闵思迁。
自从王伦执掌朝政,王家府里从早到晚,访客都络绎不绝。王伦在京城的时候,他一般会安排人陪大家热闹,而自己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书房会客。现在王伦亲征在外,王戍文坐镇京城,府中便清冷了些,但是定夺京中大事,却少不了他这一关。
闵思迁作为尚书省第二把交椅,位高权重,即便王戍文也会给他几分面子,特意走到书房门口迎了迎。
见到王戍文,进了书房,闵思迁见对方正在台前写字,便走上前去欣赏了一番,赞叹道:“都说王将军是不世出的儒将。之前是只闻其名,不见真容,今日终于亲眼所见。王将军这一手狂草,笔力深厚,入木三分,锐气十足,真是有大家之相。”
“哈哈哈哈,闵大人,你就别夸了。我最多算半个书生,怎么敢在你们这些行家面前献丑。”王戍文性情好爽,喜好文墨,但是不喜欢文人的阿谀奉承,但是面子功夫却没落下。
“王将军真是谦逊。听说您喜欢文墨,前些日子在下碰巧得了一幅书圣的字,特意拿来请您鉴赏一番。”说着,闵思迁将手捧的盒子放在桌上。
“哦,是么?让我看看。”王戍文听说是书圣的字,顿时来了兴致,走上前亲自打开木盒,取出墨宝,将书桌收拾干净,然后将墨宝铺开,用书镇压好。然后,他背手一边欣赏一边不自觉出声读到:
“将军少年出武威,入掌银台护紫微。
平明拂剑朝天去,薄暮垂鞭醉酒归。
爱子临风吹玉笛,美人向月舞罗衣。
畴昔雄豪如梦里,相逢且欲醉春晖。”
这幅字是千古诗仙所作的《赠郭将军》,再看落款,真是前朝书圣的亲笔,更有多位名家收藏的印记。
“好诗!好字!笔走龙蛇,力透纸背。”王戍文虽然自己的笔力有限,可见过的好字却多了,眼力自然不凡。见到这样的绝世珍品,眼睛瞅进这幅字几乎拔不出来了。
一旁的闵思迁随声附和:“偶得这幅墨宝的时候,我就在想,这诗、这字,放在我这里,那就是让宝物蒙尘,实在是天大的罪过。也只有您才配得上收藏这幅字。”
王戍文听闻,抬头微笑说道:“闵大人,这样可就不妥了。这岂不是夺人所爱,我可受不起。”
“王将军,您若受不起,还有谁能有资格收藏他。我还说您千万别怪我呢。”
“怪你什么?”
“这样的好东西,我本该第一时间给您送来。可我哪里见过这样的珍品,所以就在家供了两天,您可别见怪。”
“哈哈哈哈,闵大人真是风趣。既然这样,我就不推辞了,你可别舍不得。”
说罢,王戍文将墨宝收了起来,然后向门外吩咐道:“来人!上茶。”然后冲闵思迁说:“闵大人,这边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