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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君王

洛水发源于摩云雪山,穿过高原,穿过群山,冲刷出洛水平原后汇入云水,也是云水上游的主要支流。而璧山位于中州与宁州的交界处,也是两州的天然分界线,与摩云雪山一样,璧山同样为云水提供若干支流,璧山的东北便有一片肥沃原野,名曰逐鹿野。    名字里有个鹿,那么有什么特产也是可想而知的。  逐鹿野有鹿,很多很多的麋鹿。    有麋鹿不算什么,须知麋鹿这个物种广泛分布于大半个九州,尤以中州、沃州为甚,这两州的麋鹿加起来估计超过四十万万。但不同地方生长的麋鹿也是不一样的,就好比同样是鸡鸭,吃的饲料不同,肉质也不同。麋鹿亦然,而根据不知道哪个超级闲得慌的老饕的经验总结:食麋鹿肉,宜逐鹿野、稷泽、逢泽三处最佳。    其中逢泽位于沃州,逐鹿野与稷泽位于中州,但稷泽是辰、唐、离、邾、封等国接壤的地方,逐鹿野则是辰国与睢国接壤的地方,都是战火长燃的地方。    从洛邑去住了,最好的路线毫无以为是走水路,从洛水入云水,但从云水逆流而上至鹿水,再翻过几座山便是逐鹿野,一片位于群山之间的广袤盆地。    子婴的这些常识都是从小歌用来教他启蒙识字的游记里得到的,但他打死也想不到自己有一日会去逐鹿野,并且是以这种方式。    一根鱼竿从龟背上伸到□□前三尺的地方,本应该是鱼饵的地方是一枚果子,看得着,咬不着,乌龟仍旧不死心,不时的抬头咬一下。    撑着一把伞遮阳的子婴莫名的同情这只不知道怎么被小歌给找来的乌龟,为了一枚果子,也是拼了。但再同情他也不会求情,坐船去逐鹿野的话,船资很贵的,而乘坐乌龟就不用花钱了。    是的,乘坐乌龟,一只小歌用药香从洛水里引出来的大乌龟,原本引上来的不止一只的,但这只老乌龟将别的乌龟给挤回了水里,于是便由它驮两个孩子去鹿水。    “洛水居然有这么大的乌龟。”  子婴很是不可思异,这只乌龟太大了,仅是龟甲的直径便已超过三尺。    “这不是龟,是鼋。”小歌纠正道。  “不都是王八吗?”子婴不解。  小歌无言,好像还真是,不管是乌龟还是鼋,都是王八。    鹿水注入云水的那一段区域在狄道的范围内,而狄道,在古早的时候是华族抵御狄族的重要关隘,多山,地形复杂,只有一条道能通人,自然,不介意翻山越岭的例外,不过再有兴致的人也应该没有翻几十座山头的兴致。而狄道的北部是孟水平原,南部则通向洛水流域,更往南是一马平川的云水中上游平原。如此一来,狄道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数百年前的时候这里是血肉磨盘一般的古战场,自然,如今不是了,辰国的版图都扩张去了冀州,狄道已经成了辰国版图腹地的一部分,军事地位直线下降。若非狄道的西边是逐鹿野,而逐鹿野的南边是震山关,震山关是玉水流域的门户,而玉水流域是睢国的核心腹地,狄道都可以当成摆设了。但也因为与睢国的关系,这里仍旧常年陈兵数万以防万一。    从狄道西折也就十几座山头的路程就是逐鹿野,小歌在喂了大鼋一枚丹药做为酬劳后便兴致勃勃的开始爬山。    过狄道后再从沥山那边入逐鹿野也不是不可以,但小歌还是想试试爬山,反正她对山林也不陌生,正好可以看看有什么药材。    小歌是个病秧子,天天吃药不假,但她的体力也是极好的。  很矛盾?病秧子不都应该体力很差吗?    正常情况下是如此,但小歌,只能说养她的人太有创意,觉得身体不好才更要进行锻炼。还没学会走路就被迫一天至少爬一个时辰,爬到大汗淋漓再泡个药浴才可以休息。而学会走路后,药王谷位于雪山之中,与外界连通的道路极为难走,且有一段还是石阶,小家伙会走路后每天的功课便有爬台阶这一项,有时更会被带着去山林里走路。    因此在狄道以西的群山里渡过的第一日小歌显得极有活力,快赶上野鹿了,子婴都要自叹弗如。    傍晚休息的时候因为白天背了所有行李,子婴几乎瘫成泥,因此是小歌生火烧的饭食,饭食内容很简单,是子婴在白日猎的一只山羊,羊肉切成小块,再与一堆野菜煮成菜肉汤。    坐在篝火边干等肉汤煮熟有点闷,小歌问子婴:“今天想听什么?”  已经快断气的子婴佩服的看着小歌,在山林里走了一日居然还有唠嗑的兴致,精力无极限?    见子婴没力气说什么,小歌便自己道:“之前一直都给你讲的古代名将智者的故事,这回给你说帝王的故事吧,从哪个先开始呢,你相信一个王会为了红颜不要命吗?”    子婴喝了一口兑了糖与盐的热水,恢复了些许体力,道:“虽说历史上有很多妖姬迷惑君王,以至于祸国殃民的记载,但我觉得,那根本是胡扯,真正亡国的是耽于安逸与享乐的君王,没有张姬也有李姬,她们只是恰好出现在那个时候,于是就被抓来承担别人的责任。而能够让自己的爱姬替自己背负骂名,那些君王,我不知什么是爱,但我觉得,他们更像是在宠。红颜于他们而言如宠物,有那个闲情逸致的时候就使劲的宠着,但没有闲情逸致的时候,我之前抓给你当宠物养的兔子也很可爱,你最后不还是烹了吗?”    “我没养宠物的兴趣。”小歌道,兔子再可爱,她也只对兔子的肉有兴趣。  “那些红颜便是宠物,谁会为了宠物搭上自己的命?”子婴说。    “我说的这个王便为美人搭上了性命,虽未亡国,但他死后,他的王位也就不再是他的了,算得上是为美人丢了江山。”小歌说。    子婴有些诧异,这世上还真有那种极品?“谁?”  搜肠刮肚,奈何自己读的史书只是近几百年的,没这种极品,但更古老的年代却是说不准。    “玄帝。”小歌回答。  子婴沉默须臾。“我读书再少也知玄帝并非昏君。”  人族人文始祖,若是昏君,便不可能被推上神坛。    “我没说他是昏君,事实上,玄帝是个明君,他与赤帝一起缔造了九州帝国最后也是最鼎盛的中兴盛世,攒下的家底供后来的君王败了好几代才败光,这样的一个王,怎可能是昏君?”小歌道。“说起来,九州帝国所有的君王里,他可以说是顶好的了,方方面面都做得极好,他唯一令人诟病的大抵就是没有男性君王的通病——好色了。”    “君王不耽于美色不是好事吗?”子婴奇道。  “怪我没说清楚,玄帝不是不爱美色,只是他爱的.....好吧,我也不知他爱的是美还是丑,所有人都说那个人不存在,历史没有她的记载,除了玄帝,没人记得她。后人只能通过玄帝生前的言谈知道他爱过一个女子,他说那是世间最美的女子,于是后人便认为那个女子美若神女,但玄帝的用词,也有人觉得他更像是情人眼里出神女。”    “玄帝的妻子,历史上不应该没有记载的吧。”子婴不理解怎么会有这种争议。    “玄帝没娶妻。”  子婴更加不理解。“玄帝贵为人族之王,他看上的人怎么会得不到?”  小歌道:“因为他看上的是巫女啊,终身侍奉神灵的巫女是不能婚嫁的,九州帝国的王权并无如今这般独大,君王可以娶任何人,唯独不能娶巫女。”    “玄帝败给了权力?”子婴觉得,这和古时候那些昏君也没什么两样嘛,权力面前,再美的红颜都要让步。    “不,他败给了时间。”小歌笑道:“巫女青蘅年长玄帝一百多岁,玄帝风华正茂时,唔,巫女青蘅也同样风华正茂,至少看上去年轻,却也只是看上去,玄帝爱上她的时候,她的生命正如一支即将燃尽的蜡烛。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子婴除了无语还是无语。“你莫不是想说玄帝殉情了?”  “那倒不曾,他就是对起死回生之术特别的感兴趣,最终,为此将主意动到了不该动的地方,然后便如历史记载的那般,一夕暴毙。”    子婴彻底无语。“那卷史书上记的?”他着实好奇那个史官敢记载这么惊悚的内容。    “我推测的。”小歌说。“在历史上没有巫女青蘅的存在,玄帝是急病而亡,后者太胡扯,前者,我也是无意中意识到的,长达百年的时光里,关于巫女的记载一片空白。那很没道理,巫女在传承断绝之前,一直都是一脉相承,没道理会有百年的空白。你那什么眼神?不信我?”    因为史料的空白,所以你就信马由缰的放飞了自己的想像力?  子婴懂了,说:“你拿不出任何的证据证明你的猜测不是吗?”    小歌语塞。  换一个就是了,历史上的王又不止赤帝一个。  “这一次说一个追求的长生的王,事情大约发生在一千年前,那个时候中州有一个华族国族,名曰虞,那是当时最大的国族,自身的疆土便有八百里之地,你别看八百里之地在现在不算什么,如今的几个大国,随便哪个都比虞辽阔数倍,但在当时,虞是最强大的国族,有一千多个方国臣服于它。”    听到一千多这个数字,子婴不由呆了呆。“那会儿,有很多国族吗?”  前些日子看书的时候似乎,中州如今也就二十余国吧。    “当然多啊,那会儿可没现在这么发达,人口稀少,百里无人烟只有毒虫猛兽是常态。也因此,人族之间的联系没有现在这般密切,自然建立了不同的国族,不过,那会儿,大部分国族连一万户人家都没有,一座大城的规模,最多也就是如今的一县差不多,除了门就是原始森林。”    子婴不由瞅了瞅周围的环境,这里也是原始森林,千虫万兽正奏着一曲华章,且随着天色的黯淡越来越热闹。出门就是原始森林,那日子一定很精彩。    虞国的最后一任王是个明君,至少早期是个明君,开疆拓土,励精图治,虞国的国力在他的手中达到鼎盛,万邦臣服,半个中州之地都在虞国或直接或间接的掌控中。    而权力达到了极盛,虞王自然就开始追求起别的东西。  锦衣玉食早已习惯到没感觉,美人的话,天下美人任其享用,久而久之,也没感觉了,确切说,是他年纪大了,想有感觉也没那个力了。但与当今辰王年纪大了就更加养生了不同,虞王比辰王更有追求别别出心裁,他追求起了长生。    以倾国之力追求传说中的长生药,被骗子给骗了许多次,但不可否认,他遇到的也不全是骗子,也有具有真材实料的,还真想给他找到了长生药的配方。    只是,有了配方还需要药材,别的药材还好说,虽说产自天南海北,不同时节的都有,以个人之力很难凑齐,但以倾国之力,凑个百八十副都不是问题。真正有难度的是药引,长生药需以人心为药引,活取,趁热入药。挖一颗人心不难,做为君王,虞王别说挖一颗人心,便是挖一百颗人心都不会有人敢拦他。但,长生药需要的不是寻常的活人心,必须是羲和氏直系族人的心,而羲和氏,这个氏族在那个时代早已绝迹,就更别说找直系族人了。    虞王以倾国之力寻了数十年,终于寻得了这最后的药引。  虞王得了长生。    “既已长生,为何如今并无虞国?”子婴不解。  “因为他从明君变成了昏君。”小歌说。  子婴茫然。“明君如何能变昏君?”  小歌反问:“你知道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需要多久才能变成肌肉大汉吗?”    子婴道:“我从未胖过。”  以前是时常饥几顿饱一餐,皮包骨头,如今倒是有足够的吃食了,但营养跟上来后,身体长得特别快,以至于看上去更瘦了。    小歌说:“至少需要两年,每日饮食有度,至少锻炼两个时辰。”  “这与虞王有什么关系?”  “关系大着呢,胖子变成肌肉大汉需要两年,但变回胖子却只需一年不到的时间,你可知为何?”小歌问。    子婴想了想,回答:“暴饮暴食?”  “无需暴饮暴食,只需停止锻炼即可。”小歌解释道:“肌肉必须每日锻炼才能维持紧密结实,若是停止了锻炼,它便会松弛,而肌肉一旦松弛,便会以惊人的速度膨胀,也就是肥胖。而这个过程,也不需要太久,少则半年,多则一年。自然,若是配上暴饮暴食,时间还能减少一倍。”    子婴懂了。“虞王松懈了,肌肉松弛,开始肥胖,慢慢的变成了昏君。”  小歌点头。“对啊,人活着最难的便是坚持,坚持一年不难,坚持十年,也不是没人做得到,坚持二十年,虽寥寥无几,却也不是没有。但在安逸的环境中坚持一辈子的清醒警惕,没有人做得到。从这方面来说,君王短命也是个好事,因为一旦活得太久,明君便将不可避免的向昏君转变。虞王就是个活例子,他活了很久,久到安逸磨去了他年轻时的锐气与清醒,最终被报复了。”    “报复?”子婴讶然。  “对啊,报复,死了的那个羲和氏直系也是有家人,你的家人被人给活活剜了心,你能不为他报仇?”    子婴想了想,说:“若我的家人被剜心,我会很高兴的。”  小歌语塞须臾。“你日后娶妻生子,妻儿有如此遭遇,你也会很高兴?”  这个问题....子婴想了想,想像不能,说:“我尚未总角。”离娶妻生子还早着呢。    “反正,那个羲和氏直系的家人不能忍,因此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一点一点的腐蚀虞国权贵的锐气,最后引戎狄入中原,诸华惨遭屠戮,而做为诸华之首的虞国便是第一个倒下的,虞国王族被那人一个一个的活活剜心烹煮成羹,喂食了虞王。”    子婴哦了一声,然后问:“虞王也被烹了吗?”  “那倒不曾,虞王最后逃走了。”小歌很是佩服的说。  被当成猪羊一样圈养着,每日以自己亲人的血肉为食,竟然能忍十年,然后抓住复仇者的一时松懈逃走,简直非人。    “这世间真有长生药?”子婴问。  小歌愣了下,这是重点吗?“你想做甚?”  “你的身体,长生药能治否?”子婴期待的问。  小歌沉默须臾,深呼吸,很是认真的道:“我不吃人,若有一日一定要食人而活,我会自刎。”    子婴了解,识趣的放弃了这个问题。    小歌再次换了个王,这一次讲的仍旧是一个亡国之君,却不是昏君。  古早的时候人族有过一个种族王朝,即九州帝国。  洛王五世便是九州帝国的最后一个王,也是人族有史以来最臭名昭著的王,被钉上了整个人族的耻辱柱,因为人族差点就灭绝在他的手里。    子婴对洛王五世略有所知,不过不多,仅限于,洛王五世是个昏君加暴君,天怒人怨的那种,以及,洛王五世与自己一样生有重瞳。重瞳子也是自洛王五世之后被人族视为不祥之兆,是灾难的象征,每个重瞳子一出生就会被沉塘祭神。    小歌为洛王五世喊冤,人族是差点亡在洛王五世手里,但洛王五世接手的是一个怎样的烂摊子?那样的烂摊子,便是上古六帝再世都未必能比他做得更好。九州帝国亡在了洛王五世手里,但至少,他保住了人族的血脉。而换了别人,小歌觉得,那种烂摊子,正常结局应该是亡国加种族绝种。    也因此,小歌认为洛王五世是个明君,一个生错了时代的明君。  生在王朝末路,积重难返,便是神也无能为力的时代,洛王五世已经做得很好了。只是,他太倒霉,而人族自九州帝国建立起便没遭受过那样巨大的打击,需要一只替罪羊,亡国之君无疑是最合适的替罪羊,于是他被钉上了耻辱柱。    因为历史需要,所以英雄被钉上了耻辱柱。    这一说便说到了陶瓮里的汤水再次沸腾,肉都熟了。  早就饿了的小歌终于停止了嘚吧,给子婴盛了一大碗肉汤,只有一点点汤,大部分都是肉的肉汤。    子婴愣愣的接过肉汤,忽问小歌:“洛王五世不是罪人,所以重瞳不是不祥之兆,更不是亡国之兆?”    小歌挑眉。“你不是那么蠢吧?看你不顺眼的人用来诳你的话都能信?”  子婴低头吃肉,当他什么都没问,信了那些的自己,好像,大概,真的挺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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