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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赠礼

子婴在吃饭的时候吃到了一口苦胆,满嘴苦味,不由看了眼小歌,小歌却没看他,正慢条斯理的喝着鱼片粥。    再吃一口,还是苦胆,拔开一些粥,底下全是蒸熟的蛇胆。  两只雕这是捕了多少蛇啊?    小歌养的两只雕明显是训练过的,能自己捕猎,并且很会分享,每次捕猎,都会留下最好的部分给小歌补身子。一般来说都是留下心脏,但蛇最补的是蛇胆,因此就留了蛇胆。    对于两只雕留给自己的东西,小歌也不好拒绝,心脏什么的到底也是肉,还能切碎了煮粥做菜吃,但蛇胆,真心不能忍。    蛇胆不能生吞,生吞的话不死也有后遗症,但就算高温蒸熟了,蛇胆也不过是吃着安全了,味道.....苦胆的味道再怎么变也是苦味。小歌不想吃,每回都是趁雕不注意的时候埋在子婴的饭碗里。    一回两回还行,但雕最喜欢的就是蛇肉,子婴这段时间几乎是每顿饭都用蛇胆下饭,现在看到蛇胆就想吐。但还给小歌也不靠谱,小歌肯定会收拾他,只得拌着粟米粥将蛇胆吞了下去。    除了蛇胆,还有一道鸡汤同样折磨人,肥鸡炖蘑菇是一道很不错的菜,但灵芝顿肥鸡,子婴估计也只有小歌做得出来,他也是吃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的,那些灵芝都太小了,跟蘑菇似的,还被撕得很碎,若非有一回看到一株大灵芝,比对了下外形,他真就以为自己吃的是蘑菇了。    肥鸡炖蘑菇大部分也是子婴分担,鸡汤虽补,却太油腻,尝一小碗还行,全部喝光的小歌就吃不消了,因此大部分鸡汤与整只鸡以及所有“蘑菇”都归子婴。    用完朝食,子婴与小歌打了招呼便出门了。  浅林是给稚童狩猎的地方,专指那些没有大型掠食猛兽的林子,动物以兔子雉鸡等草食动物为主,很适合稚童。但前不久有人在浅林附近看到了一头大虫,九松里的猎手便约好了一起去猎虎,一头大虫在浅林里,稚童狩猎会很危险。    子婴很好奇,他还没见过大虫呢。  听小歌提起过,大虫也分种类,普通的大虫,以及生活在寒冷地带的剑尺虎,后者还是群居的,不过洛水平原的剑齿虎很早就绝迹了,一半因为人为的狩猎,另一半因为气候的变化。    不过普通的大虫也很凶猛,子婴同样好奇。  进山的路上,子婴犹豫了下,向猎手师父请教了断袖这个词的事,为什么说这个词会被揍。    猎手觉得小弟子被揍实属理所当然。  这年头,结婚生子增长人口可是第一要务,列国的律法都强制规定了男女到了年纪必须成婚,普遍为女子年满十五岁前必须嫁出去,男子年满十六岁前必须娶妻,不然就要罚交税,并且税的数额逐年增长。如此一来,断袖的生存空间可想而知,断袖实不是好词。    不过也不是没有另辟蹊径的,娶妻就娶妻,等生出个儿子了,没有传宗接代的压力了,想找小倌还是自己养娈童,都行。比如邾王就是个断袖,娶妻纳妃勤于耕种,生出个儿子立为太子后就立刻将王后与众夫人丢进了冷宫,全部心思都奔娈童去了。更有男女通吃的,比如离王,美女与娈童都喜欢,后宫宠幸一半是女人,另一半是娈童。    拜这两位王的折腾,断袖的名声,真不是一般的遭,说人断袖被揍,不能怪别人下手狠,得怪你自己一张臭嘴不刷牙,被打死都是活该。    “你是与谁说他是断袖的?”  “一个女孩子。”  猎手:“....她怎么没打死你?”    瞧着猎手的表情,子婴也知道自己之前大概说错话了。“不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且不说断袖是用来形容男子与男子之间的,就算不是,你这样说一个女孩也.....很欠揍。”最后三个字完美的诠释了在这个时代乱用词汇的最终代价。    可是小歌说她喜欢男的,但如果是特别漂亮的女的,她也会喜欢的。  子婴很想继续问,但已经意识到断袖这方面的词汇有多忌讳的他明智的没有继续问。    大虫是山林之王,虎啸山林的词便是由它诞生的,但对于北地华族,尤其是辰人而言,捕猎猛虎并非难事。  北地多猛兽,占据了北地大部分土地的辰人,鲜有没组队猎过猛兽的。更不乏能独自猎杀猛兽的,比如子婴的猎手师父便曾独自猎杀一头豹子,豹子的颅骨现在还挂他家的墙上呢。    子婴也想弄一个,但不是猛兽的颅骨,而是猛兽的皮毛,猛兽个大,皮毛也更宽,做衣服或做被褥都会很暖和,还轻便,比填满木棉絮或干草的被褥更舒适。    只是,打量了一下自己的胳膊腿,子婴暗暗为自己鼓劲,现在是做不到,但以后一定做得到。    不管是什么动物,只要经过都会留下痕迹,而经年的老猎人甚至能够凭借那些痕迹看出一个地上有多少种动物走过。    子婴没这本事,但参与猎虎的猎手们有,也因此只追了一日便寻到了那头大虫,真的是大虫,好大一头大虫,不算尾巴都有九尺长。而这样的猛兽在北地还是较为常见的,至少对于这些经常进老林子的猎手而言不是什么稀罕物。    人族虽是大荒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族群,奈何大荒实在是太大,人族在大荒陆地上就跟一亩地里洒了两碗芝麻似的,也因此,比起人族,这些猛兽才是最常见的。而量变自然引发质变,比这更凶猛的猛兽大有兽在。    猎手们轻车熟路的将大虫给猎了。  两个猎手正面吸引大虫的注意力,另有两名神射手一箭射中了大虫的脑袋,脑袋上中了两箭,再厉害的大虫也活不了了。    子婴看得很是出神,半为四个猎手之间的配合无间,半为猛兽的庞大,算上尾巴,长度快赶上四个他了。    猎手合力才将大虫给抬回去,扒皮、分肉、剔骨,但没子婴的份,他没出力,因此只能看着别人分,但走的时候花钱买了一块虎肉,这是小歌嘱咐的,没吃过,她想尝尝味,若是好吃,那以后就继续吃。    晚上的时候子婴对小歌说:“我想猎大虫。”  正在月光明珠融合的光芒下雕琢玉石的小歌闻言不由愣了下,旋即打量了下子婴的个体,语重心长道:“我知你天生神力,但饭要一口一口的吃,猎大虫,还是十年后再说吧。”    子婴气力很大没错,轻松就能将她给抱起来,但他绝对举不起大虫,哪怕只是大虫的一条腿。    子婴没气馁,想办法就是了,实在没办法....那就等十年后吧。  小歌好奇的问:“说起来,你为何会想猎大虫?”没记错的话这家伙以前的志向是猎野羊,羊肉太贵,觉得去肉铺里买太不划算,不如自己猎,这回怎么就变了?    “大虫全身都是宝,皮、骨、血、肉,全都能换钱。像今日猎的那头大虫,若是全部都能找到好的出手对像,至少能赚三枚银毫,足够我们生活两年。可以买新的衣料裁衣,衣服稍微做得大一些,袖子长一些,可以多穿两年.....”子婴逐条道。    一般来说,两枚银毫,足够一户普通人家十年八年的用度,,自然,那是省吃俭用的用度,而小歌从不委屈自己的生活用度,能吃好喝好就一定要吃好喝好,因此三枚银毫也就两年的事,说不定两年都不够。    但不管够不够两年,看着这么一个能够将计划做到几年后,并且真的将生活给安排的井井有条的家伙,小歌总会忍不住惭愧。做为一个吃了这一顿从不考虑下一顿的脱轨人士,小歌一直都是理直气壮的,哪怕苏三七骂她活得没有未来没有责任心时,她也是理直气壮的回答:“世间那么多人遵守世俗规则的渡过一生,你得允许有人脱轨。”    自然,苏三七一把年纪好悬没被她给气得蹬腿,自此对将她扳回来这事死了心。  三岁见大未必靠谱,但当一个孩子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价值体系,那就真的是三岁见大了。    然而,一直我行我素毫无羞愧之心的小歌却在子婴的身上接二连三的产生了羞愧之心,跟这孩子一比,自己真的很不像话啊。    “子婴你可真不像一个正常的孩子。”小歌很是感慨,正常的孩子这会不是应该什么都不懂,懵懵懂懂的吗?怎么这位这么条理清晰?    “我们总得有一个人为以后筹谋,你不喜欢,那就我来。”子婴理所当然的道。  小歌不客气的道:“既然如此,那就在你的计划里加上一笔,我们以后每年都出去旅游,人生苦短,不多见识一些风景岂非浪费?”    “好。”子婴一口应下,并未因为自己的原定计划被大乱而有什么不悦,计划永远都是赶不上变化的,做计划也不过是为了出现变化时不至于一点准备的头绪都没有。    公孙少姬瞧着自己身上的嫁衣,心情甚为紧张。  人族女子年满十二岁即可婚嫁,但介于太早成婚,生下的孩子容易夭折,辰律便规定了男子未及冠,女子未及笄不可婚嫁,自然,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提亲加冠及笄的也不是没有,女子满十六岁,男子满十八岁即可,但大部分人都是正常的年岁加冠及笄。而近些年,辰国日益富庶,不论黔首还是贵族对于女孩的婚事更不着急了,定下亲事,待女孩十七八岁了再出嫁实属正常,年纪大一些再出嫁,风险也就没那么大了。    十六岁出嫁,在辰国贵女间属于可谓早婚,因此对于公孙少姬的婚事,很多贵女都挺同情她的。    这哪是嫁人,分明是去接盘。  虽然公孙少姬要嫁的郎君是上将军谢玦嫡次子谢沐,上卿谢琳的侄子,出身尊贵,生得俊朗挺拔,自身亦骁勇善战,十二岁便随谢玦出征,多年过去,已是东境颇有名气的少年将军,端的是良人。但考虑到谢家如今的情况,这婚事的圆满程度就要打个折扣了。    谢沐年纪虽已不小,但并未如这个年纪的贵族公子一般收了姬妾,身边并无旁的女子,加之谢氏一族妻子年满五十岁仍无子方可纳妾或蓄婢的祖制,嫁过去相当的省心。但,谢沐没什么问题,谢家却有问题。    谢泽夫妻俩前些日子一走了之,却留下了几个乳臭未干的孩子,于是谢家出现了一个尴尬的情况:府里有好几个孩子,却没有一个主事的主母。    谢玦的妻子与谢玦一起在东境,每年也就回来一两次,府中原本主事支撑门户的是谢泽之妻,而今人走了,自然就没人主事了。    谢琳也是因此要求公孙氏将早年与谢沐定下的婚事给提前了,否则公孙少姬此时应还是待嫁而非出嫁。  这也太提前了,原以为要两三年后才会发生的事给提前的如此之早,公孙少姬紧张得手心皆是汗。    坐在马车里透过竹帘望着驾马的新郎,公孙少姬愈发紧张,虽是未婚夫妻,但她与谢沐自订婚起也不过见了两面,谢沐大部分时间都在东境,在洛邑的时间并不多。俩人也不过是在两个家族有了联姻意向打算为两个孩子订婚的前夕由谢琳牵线见了一面,对彼此都没什么意见,于是婚事定下。再之后,一面是在数年前东境大战,凯旋的将领回洛邑领赏受封,他策马入城,她在酒楼之上看到了他。    对谢沐唯一的印像便是谢氏子生得挺拔英俊,骁勇善战,以及,谢沐对这桩婚事很有诚意,人虽不在洛邑,但逢年过节往家里捎礼物的时候都有她的一份。    紧张中,谢府到了,谢沐率先下了车,拉起竹帘对车内的少姬伸出了手,少姬做出淡定的模样伸出了手。    这是两只截然不同的手,一只手掌宽大而粗粝,掌上是厚厚的一层茧子,却很暖和,另一只则精致细腻而冰凉。    谢沐微怔,忽然对少姬道:“我家里的人都很喜欢你,无需忧虑。”顿了顿,还是补了句:“我亦是。”    看着小麦色的脸庞染上红晕,少姬默,忽然不觉得紧张了,嫁给这样的一位郎君,日后的生活应该不会多么糟心。    少姬下了马车,任谢沐按着辰国的传统背着自己入府。出府时,由兄长将女子背上马车以示女子是有依靠的人,入府时由新郎将新妇背进门则是表示对新妇的珍重。    方入府,谢玦的嫡三子谢清便凑了过来,递上一只木匣。“刚有人送来的。”    谢沐茫然的看着谢清,不管谁送的,放起来回头清点记录不就是了?  谢清没说什么,将木匣打开,木匣里赫然是用上品璧山玉雕琢的两对组玉佩,玉匠的工艺只能说一般,很是糟蹋美玉,但寓意却是极好,玉璧上雕琢的是比翼齐飞的比翼鸟。    旁边有片帛书,帛书上书写着一列小字:赠次兄以贺新婚之喜。  少姬微讶,虽然与谢沐不熟,但毕竟是要嫁的人家,谢家几口人她还是很清楚的,上将军谢玦膝下一生只得四子,皆为嫡出,除了前些日子跑了的谢泽,余下两子都在眼前。然这玉璧显然不是谢清的,虽然不识得谢清的字迹,但少姬知道,谢清的书法再差也不可能写得如此.....神经。    恩,神经,短短九个字,愣是用了四种文字,而从那笔迹可以看出,写的人纯粹是无意识的写成这样的,而一个人的精神得是什么状态才能写出如此清奇的帛书?    少姬默,忽然觉得,谢家内部的情况似乎也没那么简单。  谢沐问谢清:“姑父姑母可知?”  “未曾。”  “先查清楚她在哪。”  谢清应道:“诺。”    谢沐将组玉佩取出,一串系在了自己的腰间,一串系在了茫然少姬的腰间。“此乃小妹所赠,她离家出走了,我原以为她不会有什么回应呢。”    少姬更懵,小妹?谢玦有女儿吗?没记错的话,谢玦一生最大的遗憾便是膝下子嗣全是糙小子,一个女郎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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