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几近死者一侧的边角经过检测有血迹反应,也验到了死者的DNA,说明死者是踩到了小金刚滑倒头部摔在了茶几上撞破了,只是后来被凶手擦掉了血迹,企图掩盖。
但我想不明白的地方是凶手为什么要擦掉茶几上的痕迹,人都杀了,难道是只抢劫不想让人误以为伤了死者,或者是拿走钱财的人另有其人,他进案发现场的时候,死者已经被杀害了。”
“这倒是一种可能性,但是我们在案发现场并没看到第三个人的痕迹。而且我们估计的是凶手认识死者,如果他杀人不是为钱难道另有别的原因?”
“而且死者儿子说对门邻居要比自己家有钱的多,如果是偷东西邻居家应该是更好的选择。”
“再来说说案发现场的环境,地面很整洁,像被人特意清理过,不过倒落的鞋架抬起后,地面隐约有一层浮灰,说明地面在翻动东西后才收拾的,死者已死,那么这个人应该是凶手,但如果偷东西的另有其人,翻完鞋架后他没理由再清理下地面,所以我并不支持凶手和偷东西的是两个人。”
“有道理。”
“再来说说张队提到的放在架子上的青花瓷瓶,请专家验过是真货,品相完好,色泽光鲜,瓷质圆润,市值至少100万。这个盗贼也好凶手也罢应该是个不懂行的人。”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地方,就是要说说窗外的脚印。
我和小王目测窗台至少要1.5米高,凶手从窗台出来想不跳的话,腿不够长,否则他至少身高将近3米,这很显然不现实。
那么他只可能是跳下来。但当时下雨,100多斤的成年人跳在雨后的泥地上不可能不着痕迹,但我在附近反复检查一个泥点都没有,这显然不合常理,而且脚印的深度也不够。
还有,两只脚一前一后,依据步距看倒是像在窗台下站立,往外迈了两步,若是从窗台上跳下来就显得很别扭。”
“所以?”
“所以,我大胆推测,凶手并不是从窗台逃跑的。”
“不是从窗台逃跑的?”
“对,虽然我们在泥窝里找到了毛巾纤维,但也可能是凶手用毛巾裹住手或者脚,刻意在泥地里留下的印记。”
“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既然是从门进去的,主人已经死了,再从门出去不是更好,为什么要再绕到窗子那边布了个局呢?”
“是啊,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让大家认为他从窗子逃跑的又怎样呢?”
“好了,先放一边,二林说说外围什么情况。”
“我们早晨到现场时周围就已经有很多人。不过由于案发时间是头一天晚上10点,仔细问下来现场并没有人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银行卡虽然已经通知银行方面,但直到现在也没有消息。显然凶手还没取款。
死者一家三口,儿子是我们那天看到的小伙。早上刚从江北市回来,火车票经核实是真的,案发时间他还在江北市。
死者老公在市财政局上班,当晚正好值夜班,也不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