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在满脑子都是《海燕》的情况下喝了不少啤酒。这对我的身体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我还是选择了痛痛快快的宿醉一场,原因很简单,比起身体上的不易,心理的岌岌可危是更大的问题。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不是病死的,而是被吓死的,而喝酒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是有些鼓舞精神的作用,正是我急需要的(当然,我并非酒徒,也绝不鼓励诸位去酗酒)。
说来奇怪,酒这玩意儿似乎有着什么神奇的魔力,“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是它,但“举杯消愁愁更愁”的也是它,着实令人不解。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单单从化学和生物学上分析人对于酒精的依赖,而更应该重视酒精对人心理,精神的作用。
在很多时候,人的确是靠着某种执念来支撑生命的,像现在的我一样,可执念这玩意儿也是独木难支,它也需要其它的什么东西来做支撑。简单来说,既我们的精神也需要其它的精神来帮助站立。而依照基本的唯物辩证法观点,物质才能决定意识,酒精在这里就起到了物质的决定作用。但意识又影响物质,就意味着酒精的物质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被人的思想所赋予的——就是我希望它能够赐我力量,所以它就有了力量。好像《盗墓笔记》里的那棵青铜神树,有着某种能够利用人的潜意识而进行物质化生产的神奇能力。
当然,青铜神树什么的只是小说杜撰,但从基因的变异性来分析,人的某些生理变化确实是源自于意念的执着,既我一直担心我的某一方面出了问题,那久而久之那个方面便真的会出了问题,颇有些墨菲定律的意思。运用到酒精上的话,就是我潜意识里希望酒精可以治愈我,那它就可以,但如果我潜意识里希望的是它会让我更加伤痛,那酒精就起了反作用了。但正如大家所知的,潜意识那东西是潜在水下的深厚冰山,是连我们自己都难以明白的自我,所以,喝酒,不就也成了了解自我的方式?也就证明了那就老话,酒品见人品。
所以,酒不醉人人自醉,不管黄汤子,白汤子还是红汤子,都只是成了“醉人”的幌子,会醉人的,永远只有人自己的脑子。脑子说,我伤悲了,我欢乐了,我爱上那个人了,我忘怀不了那件事了,我感到恐惧了,但我不愿承认,我得为了那一丝丝虚伪的假面来维持为人的尊严,但情感又不能不发,怎么办呢?酒就来了。它替人们揭开了虚假的面具,露出真实或许不堪的真相,同时又给了人挽回脸面的机会。如此说来着实有些伤悲,我们莫不是在自欺欺人?本来应该真诚袒露的面目还要靠汤汤水水的死物来替我们完成。但又有些确幸,还好有这些汤汤水水,我们的生活也轻松了一些,也还有接触本我的机会,或许,还有些意外的惊喜,就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幸运吧。
(再次声明,饮酒需适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