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弘拿回了背包,一路小跑,又悄无声息的溜出了明军的营盘,只是此刻乃是夜半三更,城门自然是不会开的,于是他躲到城外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
孟养城座落在密林之中,即使到了今天,周边的森林覆盖率都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所以当时的环境可想而知,奚弘掏出背包里的太阳能手电筒,四处照了一下,只见丛林中草木响动,着实吓人。
奚弘不敢再看,又将手电筒放在地上,从背包里掏出驱蚊水和云南白药,都一一在身上涂抹了一番,这多少能减轻一下早上被狱卒殴打所受的伤。
他又掏出医用酒精和各种消毒药品,将已经感染的伤口仔细处理了一番,这才松了一口气。
好在还不算太晚,此刻应该已经可以了,不会有丧命的危险。
只是这些药品用完了就再也没有了,所以奚弘还是尽量省着用的。
擦完了药,奚弘又翻了翻背包,里面除了各种登山用的药品,就只剩下一副耳机和一个充电宝,这两样东西都是现代人出门必备的物品,只是放到古代,却都是些无用之物。
奚弘将背包收好,把太阳能手电筒放到最底层,只有这个东西,是在这个时代也完全起作用的。
靠在城墙上,一丝凉风悄然袭来,他不禁打了个寒战,想想今晚上的遭遇,他不觉笑了笑,如果没有穿越到这里,他应该还窝在大学宿舍打游戏呢吧?而现在却要游走在刀尖上,一不留神,可能小命就没了,说来真是令人感慨。
原来这穿越生活,还真不是电视上演得那么简单啊。
不多久,奚弘也慢慢睡去,南方的夏夜也不冷,就这么天为罗盖地为床,睡的倒也踏实。
第二天一大早,城门还没开启,城外已经人声鼎沸了,孟养毕竟是周围最大的城市,城外的居民有的不远几十里,跑到城里来做买卖,穷苦人家,住不起城里的地方,也就只能在乡下安家落户了。
奚弘也早早就被吵醒,他背上自己的背包,显得有些格外与众不同,他这个款式的包裹,怕是走在了这个时代的时尚最前沿。
奚弘也没想这么多,见城门已经开了,他便快步朝城内走去,只是远远的隔着人群,他又发现了什么。
正是那个叫孟璐的姑娘,此刻她也混迹在人群中。
奚弘见了她,心情顿时好了不少,于是三步并作两步,追了上去,大声招呼道:“孟姑娘,好巧啊,我们又见面了。”
孟璐听了这个声音,应该也已经记下了,头也不回的答道:“先生这么早便要出城吗?”
“不是出城,是进城,昨晚上出去有点事,今早上才回来。”奚弘也不隐瞒什么,就如实说了。
孟璐这才回过头来,微微一笑,道:“先生还是这么不安分,怕又要惹出什么事来。”
奚弘听了这话,返到有点做贼心虚,沉默了片刻,才又笑道:“孟姑娘怎么能这么说我呢?我可是好人,哪里不安分了。”
孟璐也不回答,只是提着竹筐步履轻快的向前走着。见奚弘还一直跟着自己,于是又道:“先生此刻是没有去处吗?怎么一直跟着我,你就不怕我吗?”
“怕你?怕你做甚?你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而已嘛。”奚弘说着笑了笑,但转念一想,便明白了她的意思。
孟璐的长相确实让人不敢恭维,甚至可以用吓人来形容,她的脸上不但遍布疤痕,还长了很多疙瘩,丑陋无比,以至让人觉得这都不是一张人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