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当公诉人问道事情的起因时,“垃骀”的三个朋友分别的回答都是“债务纠纷”;他们听林宝亮说,陆文鹏接收遮云山之后,和宋琦的鱼塘产生了矛盾;宋琦找陆文鹏商量这件事,大概是希望陆文鹏不要把鱼塘的管理权也收走,没谈拢,结果才发生了冲突......
陆文鹏的两个手下的回答是“正常的生意转让”;宋琦想买下遮云山的转让协议,两人大概是价钱出入太大,导致冲突发生......
当问到陆文鹏是如何摔下悬崖的问题时,两方证人的回答也有区别。“垃骀”的朋友的说法是,陆文鹏把宋琦靠压在护栏旁,宋琦为了摆脱威胁,使出一个“过肩摔”,把陆文鹏摔了出去;陆文鹏的手下的说法是,陆文鹏把宋琦推搡到护栏旁,又准备进一步施压,宋琦躲开后,拼尽全力推了陆文鹏一把,导致他一不留神摔下了悬崖......
宋琦有些哭笑不得。他只知道两方的证人都作了对他有利的证言,却没预料到竟然不一致!宋琦想:不用说,“过肩摔”一定是出自宝亮的编排;他领教过我的手段,就以为我对陆文鹏也是如法炮制。那么,陆文鹏的手下一定出自刘华的教授;为了遮云山的归属权而谈判,这事只有我和陆文鹏知晓,刘华能猜的到,但他的两个手下却不可能知晓,获得这个信息的途径只有通过刘华。不过这也难怪,冲突的起因连稞儿都一知半解,更何况这些局外人了。
宋琦由此也终于明白,当时没有人目睹事情的经过;假如真有目击者,也只可能是“垃骀”一人,但他没有作证的资格,即使有,他说的话也会和他的朋友如出一辙。那么,最终能证明他“故意”还是“无意”的人只有他自己了。
公诉人对证人证言提出了异议,但秦律师早就想好了应对之策。他说:“这个问题我和公诉方一样,曾有过很大的疑问。不过,仔细推敲一下,就会发现合情合理;为什么?因为这里有个时间差的问题,细微的差别出自目睹事发时间的不同。前面的人看到的是受害人正在对我的当事人实施加害,后来的人看到的是我的当事人摆脱了束缚,为了自保,不得不奋力将受害人摔下了悬崖。这里不存在难以解释的矛盾。”
龚警官对秦律师的推论嗤之以鼻,“可证人对他们到达的时间都作了描述,前后与你的分析正好相反,这个你怎么解释?”
“到达的时间前后不过两三秒钟,一个人认为他在前,另一个人却认为他应该在前。当时大家的注意力都在冲突双方的身上,这又不是短跑比赛,怎么可以用个人的自我感觉判断?我想提醒各位陪审员,人命关天,我们要把每一个可能存在的细节都分析到,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才是我们相信法律的初衷,对吧?”
龚警官又一次哑口无言。和律师斗嘴,就像和大力士比掰手腕,根本没有胜算可言!这时,公诉方的律师说话了,他认为秦律师简直是一派胡言!使用“过肩摔”把受害人甩出去,和推搡对方失足摔下去是全然不同的两个概念,秦律师的推理存在很大的逻辑漏洞。
“由此可见,证人中有一方在撒谎!”
对公诉方的这个结论,秦律师也很难再辩解。他知道这里面漏洞百出,想要得到一个令人信服的口供,必要时只有牺牲一方了。虽然这样做会给作假口供的一方带来麻烦,不过相比起宋琦的麻烦来说又不值一提。
正在这时,宋琦突然说话了,“大家不用再争执。其实,是我撒了谎!上来作证的都是局外人,他们只能通过猜测来评判看到的事情经过,和事实存在矛盾很正常。我想谢谢每一位关心和同情我的人。陆文鹏……是我故意推下悬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