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庸犹豫地看着我,与其问他怎么办,倒不如问我自己要怎么做?方庸是个重情义的人,朋友失踪了,他是不可能袖手旁观的。
那我呢?我要跟他一起进去吗?进入榕林不仅是找人,也许还是一次死亡的探险,我没有理由去冒这个险,哪怕我现在是他的监护人,但就算我不帮这个忙也不会有人怪罪我的。
“我明天去办理一些东西,明天晚上进林去。”方庸斩钉截铁地说。
我没有阻止他,也不知道该怎么阻止他,理智上告诉我这么做是没用的,心里头我知道,要是此行出了什么意外,我定会一辈子不得安宁的。
“我跟你去。”我说。
方庸愣了一下,摇摇头道:“不行,太危险了,我不能让你冒这个险,你要是出什么事,三叔非宰了我不可!”
“你要是出了什么事,四伯也不会放过我的!”我说,当然我知道四伯不会拿我怎么样的,只会埋怨他自己的儿子不争气。
方庸很优柔寡断,一方面,他不知道该怎么说服我,另一方面,他又不想我受伤,我小腿的伤刚好,还有一个鲜明的大疤,这就足够叫他害怕了。
我有我的坚持,他有他的想法,我们俩讨论也讨论不出个主意,为了预防待会吵起来,我便叫他先去睡觉了。
自己走到阳台上,说句心里话,我实在不懂老爸为何要把房子买在这种地方,如果只是为了靠近学校,那学校附近的居民区随便哪一栋都可以。为什么他要把房子买在这种地方?在这片散发瘴气的森林中间。
论风景,确实是不错,放眼过去一片碧绿。但若是为了炒楼而买的,未免也太过偏僻,方圆十里都没一户人家,离这里最近的菜市场都得开半个小时的车程。
如果是为了捉鬼镇妖那就不一样了,这附近是一片诡异的榕树林,这又是一栋诡异的房子,他们买下这栋楼是为了捉鬼,或者是做其他东西,像每年定期举行的仪式,祭神等等也有可能。
我不能直接打电话去问老爸,那样做会让他直接飞到这儿把我捉回老家去了。也许王叔知道点东西,但是一想起他那副顽固的模样,我就打消了向他询问任何东西的念头。
起风了,森林的瘴气多了起来,紫光冲天,不知森林内部怎么样,如若和眼睛所见到的外表一样,那里面的人应该早就死了……
经过一夜的深思熟虑,我下定决心跟他一同入林去。方庸也是一晚没睡,起来时两个眼袋像灌了水一样,又大又肿。
我那时正在沙发上往背包里装东西,听到他开门的声音,便抬起头说:“喂,今晚我跟你去哈。”
“哦,嗯。”他迷迷糊糊的,随便的应了两句,打开冰箱拿了一瓶牛奶道:“你要跟我去那?”
“林子里头。”我头也不抬的说。得去买防虫剂,还有膏药,最好是预备一堆防蚊虫叮咬的药水,对了,还有绷带、止血贴和手电筒。
方庸扑到沙发上:“你确定?进去了可能就出不来了。”
“嗯。”他的头发跟鸡窝似的,也许我可以带他去剪个平头。
他没说话,只是死死的看着我,我被他看得心慌,连忙推开他说:“你赶紧去准备,待会我们去买东西。”
“你真的真的要跟我去?”
我点点头,笑道:“上刀山下火海我都跟你去,你放心……”我摇了摇手,他的手也跟着摇动了几下,“我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会让你吃不了兜也兜不走的。”
方庸倒抽了一口气。
我花了半个小时收拾好东西,装了大半个登山包,他两分钟就收好了,看到我的背包,一言不发的夺过去,拉开拉链就瞪了我一眼:“你是去旅游还是去救人啊。”
我只带了两套衣服,毛巾牙刷牙膏、一包卫生巾、一瓶爽肤水、一瓶乳液、一本《金刚经》一本《圣经》……经过他的洗礼后,只剩下一套衣服,《金刚经》和《圣经》,气死我了,衣服还是我拼死保卫下来的!
正在我跟他争执要不要带牙膏牙刷的时候,门铃很不适时宜的响了。我在这里没认识几个人,方庸自动走去开门。
方庸开门的时候明显身体一僵,没好脸色的让他进来。对方是个小矮个子,顶多比我高一点,瘦瘦的好像营养不良的样子,带着一副笨重的眼睛,斯斯文文的,一进来就冲我喊:“姐。”
我可不记得自己有个这么大的弟弟,客套地笑了笑,对方庸喊道:“介绍下呗。”
方庸的脸极不自然的扭曲着,低声咕哝道:“王叔的儿子,王昊。四眼,那是方一。”他指了指我。
我恍然大悟,原来是王叔的儿子,怪不得小侄子脸色那么难看,不过这个王昊长得跟王叔也差太多了吧,不仅没有王叔的气场,而且弱不禁风的样子。
“小侄子,有客人来你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呢!”我嗔怪的看了他一眼。
“小侄子?”王昊看了看方庸,不可置信的瞪大眼睛。
方庸不爽的挺起胸膛道:“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