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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凭什么娶我女儿?

北漠草原莽莽,碧蝶蜻蜓往复环绕萦香。

这里有绵延千里的悠悠牧野,牛羊群白花花像一朵朵挂在蓝天上的白云。偶尔一两只牛羊嬉戏追逐,好像天遍某束风吹过,云朵纤纤晕出一道道白丝边。

被称作一代天骄的野蛮汉子就是从这里迈出了征服四方的铁蹄。四方人十损其七八,换来了蒙元王朝的昌隆。

不过,这里今时不同往日了。

百年以前,妇女还是随军征讨四方的附属品。成吉思汗的母亲就是他的父亲从蔑儿乞部族的一个叫也客赤列都的男人手里抢来的。

跟千八百年以后,常在夜总会潇洒的男人一样,仅仅是基于男人原始的兽欲。相中的女人,或者用花言巧语,或者用大金元宝,总之什么办法都好,弄到手玩一玩再说。只不过那时候叫征伐,千百年之后叫交配。

为什么抢夺呢?当然是因为好看。那时候韩国和日本都发展得一般,中原人连正眼都不看他们一眼,因为他们像两只土狗。韩国既然那么落后的话,就没有整容这么一说,所以那个时候天生好看就好说,天生难看就另说。毕竟没几个像朱元璋这个丑皇上一样娶一个跟他一样丑陋的马皇后,鞋拔子脸,脚还那么大,会见家臣外宾的时候,拿不出手,床上嬉戏的时候,连情趣都没有。

毕竟没几个人像朱元璋那样聪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尤其这个人是男人的话。

成吉思汗的老婆也很漂亮,成吉思汗的老婆的叫孛儿帖,两人刚断奶就被两个爹爹许下终生了。一个统领四方的男人,不单单有着所有男人觊觎的领袖里和征服欲,连上天赐配的女人都不一般。

孛儿帖巨漂亮,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成吉思汗一定在两人洞房之前就悔婚,想尽一切办法悔婚。一个统领四方的男人,辜负一个良家妇女还不轻而易举。

成吉思汗没有,成吉思汗非常爱孛儿帖,毕竟她那么漂亮。只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出来混,总要还的。如果不是被蔑儿乞部的人追得像丧家之犬一样四处奔逃,成吉思汗是无论如何不会轻易丢下这个貌美如花的老婆的。

女人是玩物的那个时代,早就结束了。毕竟海迷失皇后,已经把持朝政多年了,妇女已经在这个黑暗的时代擎烛把盏站起来了,妇女们的烛火,也照亮了这个任人玩虐的时代,海迷失可以做皇后统领天下,我们漠北的任何一个女不就都可以吗?

人总是要有点希望的,有希望,日子才有奔头。

既然海迷失可以,那么漠北的任何一个女人就都有可能统领天下,那漠北的男人,必然不敢小觑女人了,毕竟自己后半生的荣华富贵,可能就源于自己娶到家的老婆,其实不一定非要把女人娶回家,有点感情纠葛也好,如果这个女人将来真有机会把持朝政的话,旧情复燃,搞一段婚外恋,或者干脆联手毒死皇帝,那么自己下半生荣华富贵,不就唾手可得了吗?

诺敏今年三十出头,十五六岁的时候嫁给了乌恩其。可惜乌恩其是个胆小鬼,不敢从军出战,征讨四方,求个一官半职,随便分到手里百十个汉人奴隶,就足够妻子诺敏养尊处优。万一随军出征,功劳显赫,那就霸占一方,也就更不枉妻子诺敏嫁给他。

偏偏乌恩其是个没出息的汉子,不敢杀人,只敢杀羊,听见战马嘶鸣双腿就发抖,看见征尘滚滚咽喉就要窒息。

乌恩其不敢随军出征,却煮得一手好羊肉。肋、脊、胸、腿,蒙古草原上任何一只绵羊,只要到了乌恩其的手里,都像有了第二生命,滋味甘美得让人流连忘返。当中包括吃喝极度讲究的千户:游龙护体气—拓跋骄。

只是有些事情乌恩其也是无可奈何。诺敏貌若天仙,是爷爷与旁边村落的的一个老爷子打赌赢来的。成吉思汗靠厮杀抢老婆,成吉思汗的手下靠决斗争老婆,成吉思汗的子民靠掰腕子打赌赢老婆。

乌恩其的爷爷就是靠掰腕子赢了诺敏的爷爷,两个早已入土的老头儿,就这样为自己的孙子孙女妥妥贴贴地安排好了亲事,然后哈哈大笑,互相赞美对方是自己今生难得一遇的高强腕力对手,老年洋洋得意,毕竟自己功德圆满地为孙子孙女安排好了终生大事,最后心安理得的死去了。

七月漠北,微风习习。牛羊懒散如星如云,点缀在翠绿色的草原上。牧民们扬起马鞭,鞭声温柔清脆。水泊洁净透明,花儿正迎风招展。

其木格一番梳洗打扮,眉线如黛,眼里像有微风吹过的水面,荡着让人心驰神往的清波,明媚清澈。长裙下面露出小半截红绒绣花皮靴,像她的名字一样,委婉含羞,举手投足间又旖旎风情万种。

先有皇后海迷失独断朝纲,后有漠北女人们强势雄起,地位高升。今时今日,再想娶一个蒙古姑娘,像成吉思汗和乌恩其的爷爷那样,靠战场厮杀拼抢和简单的民间较量是行不通的。

娶一个蒙古姑娘,要先问过她同样风情万种的母亲。

诺敏为女儿其木格设下的招亲大会,正在准备中,地点就在自家蒙古包外面的草场。

其木格是远近闻名的花朵,年方十五六岁,正是时候寻一个英雄儿郎。可惜与自己青梅竹马的少年—彩力甘,出身贫贱,家里没有大金元宝,朝中没有做官的近亲,身上也没有怀着绝世功夫。

虽然彩力甘时常用雨后草原半空中的彩虹来赞美自己,这些赞美也确实让其木格开心得神采飞扬;虽然彩力甘愿意走遍草原,只为摘回一朵很快就会枯萎的柳兰花配在自己头上;虽然彩力甘愿意在阴雨绵绵的雨季赤脚驮着自己在草原上飞驰,还把母亲留下的珍贵的鹿皮袍子盖在自己头上遮雨;但是想到彩力甘出身贫贱,家里没有大金元宝,朝中没有做官的近亲,身上也没有怀着绝世功夫,其木格就会灰心地想起母亲诺敏的话。

诺敏告诉其木格:“你是草原之花,你的夫君也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而不是那个双脚踩着泥巴,家里没有大金元宝,朝中没有做官的近亲,身上也没有怀着绝世功夫,一辈子没有出头之日的小子。你的夫君不该是彩力甘。”

诺敏翘着腿,坐在自己用桌椅搭起来的台子上,应征者有的结伴而来,有的孤身一人,有的踮起脚向蒙古包里不停张望。其木格招亲这件事情,是方圆几十里内的大事。

乌恩其一如既往地在黄泥垒起的炉灶前忙碌,昨天他发现了一种新的草药,经过反复试验,锅里面加入一点点这种作物,羊肉就更加香甜。锅子里翻滚着热浪,白花花的羊骨羊肉颤颤巍巍,香气四溢。

乌恩其看也不看诺敏为女儿招亲摆开的阵势,他也绝对不会在招亲成功之后,从自己精心烹煮的羊肉里面选出一块最为肥美的,送给用这种方式产生的“乘龙快婿”。除非这个小伙子会是彩力甘,但他心下清楚,这个人,也绝对不会是彩力甘。如果用这种方式产生的“乘龙快婿”试图在招亲成功之后,来品尝自己烹煮的羊肉,乌恩其心里早已经决定,不管诺敏对自己发多大的火,他都要一脚把锅子踹翻。

可惜自己只是个厨子,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将军,不然他一定会把持家政,亲手把自己心爱的女儿—其木格,交到那个叫彩力甘的少年手上,看他们策马在草原上驰骋,看夕阳余晖淹没他们的影子,看他们的爱情漫山遍野地开放。

可惜自己只是个厨子,这世间自己唯一能做好的事情,仅仅就是把一锅羊肉煮得鲜甜。

不过乌恩其有自己的打算,每次货卖牛羊,乌恩其都会偷偷攒下一点金银,留在女儿找到如意郎君的时候,交给自己的女婿,毕竟男人更懂得男人生存的艰辛。现在他依旧这样想,只不过如果女儿同意的话,他想把这笔钱留作女儿和彩力甘私奔的盘缠。

乌恩其在等着锅子里的羊肉熟烂,选一块上好的、肥美的、连皮带筋的,给女儿做午餐,然后借机告诉她自己的想法。为千户拓跋骄煮羊肉的时候,拓跋骄吃得开心,赏赐了自己一匹膘肥体健、品种优良的大白马。只要女儿同意,乌恩其相信这个草原上任意一个小伙子,都能够驾驭这匹温驯却又健壮的大红马,一骑绝尘,带着她心爱的女儿去到任何他们想去的地方。

那个叫彩力甘的善良的少年,他也一定能够做到。

闻风而来的人越聚越多,彩力甘就在人群末梢的一个角落,为了捍卫自己的花朵,他决定今天死在这里。

是的,会死的。

一个家里没有大金元宝,朝中没有做官的近亲,身上也没有怀着绝世功夫的人,要想在草原之花的招亲大会上获得青睐,除了这条命,彩力甘不知道自己有任何长处。

乌恩其实在不想往人群里看上一眼,但是诺敏一声铜锣敲起来,乌恩其的目光还是马上就飘了过去。

第一个应征者,是带着仆人来的。身着棕黄色的熊皮大袄,圆圆的头上虬扎着杂乱的卷如钢丝的短发,鼻子肥大,鼻孔朝天,走起路来抡着浑圆厚实的膀子,身后跟两个仆人,一个仆人手里端着银托盘,盖着一个锦缎的白手帕,另一个仆人手里端着一片狼皮垫子。来到诺敏面前时候,拍了拍自己胸膛,朝仆人一弄眼,仆人掀开锦缎手帕,十块黄澄澄的大金元宝,足有百两重。诺敏满意地点点头,嘴角挂着不易察觉的微笑,问道:“会功夫吗?”

朝天鼻被问得懵了,不屑地道:“我家境殷实,为何还要吃那么多苦头练什么狗屁功夫?我爹爹留给我的金子,一生受用不尽,莫说是吃喝拉撒,就是买了你家这些牛羊,也花不掉个零头。”

乌恩其十分气恼,自己的牛羊矫健结实,皮毛光亮,是远近闻名的好种,怎么可以被这样侮辱。想想又忍了回去,毕竟这个朝天鼻说得有一点道理,随便几块金子就能把这一群牛羊买了去,但是乌恩其自己也有自己的想法,若是朝天鼻真要用自己家金子的零头来买自己的牛羊,乌恩其决计不会卖给他,他也配不上自己的女儿,自己的女儿是草原之花,嫁给这个朝天鼻是不会幸福的。

诺敏还不放弃,追问说:“什么招式也不会?不需要会很上乘的功夫,最简单的,九兽爪也可以,随便会一招也算。”

朝天鼻摇摇头,扬眉瞟了瞟自己的金子,拿出一块儿在自己手上掂了掂,问道:“这块儿金子,值几招功夫?”

虽然金元宝让诺敏十分开心,但是不会功夫,却让诺敏微微有些失望,毕竟自己要找的乘龙快婿,不仅仅是老爹留下殷实家产就足够的,这个乘龙快婿将来必须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将军,只有这样才配得上自己的女儿,作为一个本身就美得颠倒众生的岳母,自己有这样的要求,诺敏觉得合情合理。

但是听完朝天鼻说的话,诺敏眼中还是一亮,闻风而来的人群里,有的捧着银托盘,有的拖着大木箱,有的筋骨异于常人,林林总总,形形色色,一旦要在金子和武功之间做一个权衡,到让自己为难起来。

当然,诺敏最希望的,还是出现一个驮着金山,身怀盖世武功的人出现,这样自己就不会为难了。

诺敏说:“你倒是提醒我了,好主意!二十两黄金算一分,一招功夫算一分,这九兽爪一共九式,会九式的就算九分,你这百两黄金就算五分。”诺敏用手指沾着羊血,在一块风干的羊皮上画了个正字,给朝天鼻记了五分。

画完对着人群里喊了声:“没有功夫在身,身上又不够百两黄金的,就不要来比较了。”

本来站在人群前面的几个应征者掂了掂手里的金子,主动占到了人群后排去。

仆人在草地上铺了一块狼皮垫子,朝天鼻轻蔑地扫视了一下人群,高傲地坐下。

一个身材瘦弱的少年跳了出来,脑袋上头发乱蓬蓬的,十五六岁模样。步法还算迅捷,只是毫无空盈感可谈,几步蹿到了诺敏面前,诺敏撇了一眼,眼里露出一点不悦,这少年一副穷酸样,想来身上肯定没有大金元宝,朝中自然也无做官的近亲。

少年脚下踩的脚步,正是九兽爪里的“马足”一招,只是练得半吊子,可能师父教了一半就消失了,也可能是自己学了一半就洋洋自得,没有再精进钻研。

蓬头发站在诺敏面前道:“九兽爪我已经统统学会,我这九招功夫值不值他一百八十两。”

诺敏打了个哈欠说:“若是九招功夫都学得深刻,那就值得一百八十两。”

蓬头发得意说:“那记上吧。”说完转身要坐到朝天鼻身边去。

诺敏气愤道:“回来!你说会了便是会了?真有功夫在身的话,打几招看看!”

蓬头发灰头土脸又站回来,诺敏扔过来一小节圆木,嘴里说:“劈开他。”

诺敏并不懂得武功招式,只是这漠北草原人来人往,经常有些江湖侠客、朝中千户出没,时不时哪里就有争斗,天下武学的入门功夫—九兽爪,诺敏也是听闻过。毕竟诺敏是要找一个乘龙快婿的人,平时对武学功夫就时时在意。

蓬头发劈了十几下,劈得手掌鲜血淋漓,圆木除了染了丝丝血迹之外,没有丝毫变化。

诺敏眯眼苦笑着看着他,连嘲笑的意思都没有。

诺敏又说:“用你的轻功从我面前这草地踏过去我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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