熏衣草的香味……
她抬头望去,不远处,不知何时,多了一些人,为首的是一名身穿蓝黑色箭袖衣袖的贵公子,看样子比她的哥哥大不了几岁,但眉宇之间却透露着与他的年纪不相称的成熟与冷冽。他的身形明显的偏瘦,却持了一把很长很沉重的宝剑,那枚宝剑剑尖上仍附着血珠,正一滴一滴往下滴着。
对方的血。
轻松的将剑擦拭干净,还剑入鞘,他淡淡的对身边的侍从道:“这人,押到官府去,附上我的名帖。”
侍从马上应道:“是,小王爷。”
姜新蕊立即确定,是面前这个人救了她,但是,他的侍从为何称他“小王爷”?
要知道,整个苍州城里,只住着一位小王爷。
豫王。
她好像记得,府里的老人说过,豫王约莫是十年前来到苍州城的。不过那个时候,老太爷已经过世了。
据说,当年的闵王妃是主动带着八岁的豫王自请出京城的。来到苍州城时也不过带了十几二十个随从,住进了皇后娘娘特别恩赐给他们的这座府第。至于闵王妃,似乎从来就没有出府过,十五年来,也从未有人见过她的真容。
苍州城里的人暗地里都说,这位闵王妃是为了保住患有癔病的豫王,这才呈请皇上,来到这苍州的。而苍州又是离京城最远的地方,这也是皇后求之不得的。毕竟皇后娘娘日渐衰老,比不得年轻貌美的闵王妃,若是闵王妃一直留在皇上身边的话,以皇上对她的宠爱,很难想像皇上会不会做出废长立幼的事情来。
眼中钉走了,皇上又封了她的儿子为太子,皇后心花怒放,特地把苍州最奢华气派的一座宅子赐给了豫王,以显示她的大方宽厚。而且,这十几年来,几乎每年都要派遣太医过来替豫王诊脉,以昭显皇恩浩荡。以致先王驾崩很久了,这份皇恩依旧延续着。
只是可惜的是,豫王的癔病是不治之症。
只是这癔症,会导致人性情大变么?
看着在地上蜷缩成一团的王五,听着他发出的压抑,却痛苦异常的惨叫声,姜新蕊对于面前这位约莫十四五岁的小少爷,心生恐惧。
一把剑,轻松一挥过去,便轻轻易易刺入人体四肢的关节骨髓,这样的手法,太狠厉,这样的招式,太毒辣。
前世的时候,姜新蕊碍于自己“克人”的命脉,即便是嫁入谢家,能不劳烦别人的事情她都自己动手解决。诸如生些小病小痛之类的,她都自学成才,自己抓药来煎服。久而久之,跟着一名女大夫也学了些本事,女大夫告诉她,人体四肢关节处被剑刺入,即刻残废,则且痛苦异常,犹如酷刑。
前世她没见着,今世倒是遇上了,而且还是出自年纪轻轻的豫王之手。
力大无比的侍从很快走了过来,堵上王五的嘴,提着走了。紧接着有脚步声传来,是豫王踱了过来。
鹿皮靴子上,镶嵌着黑色的宝石,不抢眼,但在阳光下却耀得人眼花。前尘往事纷涌而来,姜新蕊只觉得胸闷气短,头发晕。她对小梅道:“小梅,扶我起来。还有,帮大少爷包扎一下伤口,咱们回去。”
看也不看豫王。
说实在的,她很不愿意见到豫王。
甚至,她还有些恨他。
前世,若不是他送过来的那只名贵的鸽子,坐实她与他鸿雁传书的“通奸”罪名,她也不至于背着这么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死得这么惨。
说到底,是豫王太不检点,太不自重。
姜如敏有些发愣。
毕竟面前这位可是苍州城里赫赫有名的小王爷,皇族贵胄,不见礼,不道谢,就这样走了?
他觉得不太好。
“妹妹……”他道,“这位可是小王爷……”他有些不解地看着自家妹子,好像连爹对于这位王爷都客客气气的吧?
“你走不走?你若不走,我自己走好了。”姜新蕊只觉得胸口处团积着一股闷气,无处宣泻,声音也抬高几分,脸上明显的写着怒意。
“走,要走的。”姜如敏怔住,他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妹妹生气的样子,尤其是对尊贵的王爷生气。
豫王身边的一个侍从可看不过眼了,一下子蹦到姜新蕊面前,指住她道:“我说姜家小小姐,你到底什么意思啊?我家小王爷好心救了你,你一个谢字没有,拍拍屁/股走人,这是你姜家的教养么?”
姜新蕊看定这名侍从,嘴角浮起一丝冷笑:“这是我们姜家的事情,谁要你们多管闲事的?”
侍从张扬着嘴巴,呆住。
姜新蕊冷着一张脸,转身而去。不管前世后世,她都不想与豫王扯上任何关系,一丁点都不想。
姜如敏颇为尴尬的站在原地,似乎还想说点什么,很快就被小梅和东生扯走了。
看着走远的人影,张扬搔搔脑袋,转头望向小王爷,似乎还没有从方才的被抢白中醒过来:“小王爷,你看这姜家小姐是不是很怪异……”
豫王微拧了眉头,俊美的脸庞上带了一丝疑惑与不解。说实在的,他长这么大,还真的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位用脾气这么坏的闺阁小姐。
他的身份,他的地位,还有皇后娘娘的体恤,令得苍州城里的未出阁的女子趋之若鹜,恨不得立刻投到他的怀里来。而这位姜家小姐倒好,非但不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居然连正眼都不瞧他一眼。
“的确是个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