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了更好。那我们进城就更方便了。到时候,我们正好多买点东西回来。”
“老哥,这也太——”
“如果不这样,我们还有别的办法吗?”
“等待救援队,然后——”
“救援队?如果明天雪还是没停,他们一样不可能来。如果明天雪停了,他们也得等那些冰锥子化了才能开过来。那时候,我们早就饿死了吧?”
汤姆无语。肯接着道:“我已经受够在这里等待了。这不就是坐以待毙吗?与其等着不知何时才能赶到的帮助,不如我们自己行动。”
所有人都不说话。
“那么,我就当各位默认了。吃顿饱饭吧。这几天,我们该都饿坏了吧?”
五人闷头吃饭。他们用雪水将方便面煮开,将黄油塞进面包。这顿饭没有半点荤腥,唯一带点肉味儿的,是那方便面的面汤,以及由淀粉参杂一点肉渣,和食品添加剂的斯帕姆午餐肉罐头。但几人都是狼吞虎咽。这顿饭,是他们几天来难得的一顿饱饭。
肯一边吃着,一边默默沉思。他执意要出门,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他没有说出口。他不想继续待下去了。这几天,这种封闭的、无趣的、夹带着死亡的压抑气氛,已经让所有人的精神都出了问题。不论救援队会不会来,都绝不能在这里继续待下去了。否则,一旦弹尽粮绝,形势只会更加糟糕。等到连他的精神也崩溃了,他们最后只会重蹈唐氏登山队的覆辙。
那天晚上,肯与克洛怡有如下的对话。
“你愿意让我们出门吗?”
“不愿意。但如果不出门,所有人都必死无疑。”
“如果我死了,愿不愿意生下这个孩子,你自己决定。”
“我会。”
“如果我一直没有回来,不用等我。”
“嗯。”
“如果我们都死了呢?”
“尽力了,便不后悔。”
“谢谢你。”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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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五点。没有太阳,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但肯昨日的话,竟然一语成谶。肆虐了几天的暴雪竟然真的停了。气温比起前些天也略有上升,但现在,依旧保持在-20℃左右。然而雪虽然是停了,但狂风依旧在呼啸着,卷起千堆雪,砸在每一寸地面,每一寸天空上。加上黑暗的配合,能见度依然低下。雪被气温冻结成冰,坚硬而平滑,令人难以行动。
一束强烈的光束,穿透了雪雾与黑暗的障壁,折射在冰雪的镜面上,照亮出一条光之通路。四双沉重的雪地靴,沿着光芒,踩过坚硬的冰面与松软的积雪,留下一串深深的足迹。然后,这些痕迹再度被席卷而来的冰雪掩盖。
这支饥饿的狼群,前往的目的地是十公里外的城区。他们要面临的敌人,是无尽的酷寒,打得脸生疼的雪粒,以及那些借着暴风雪出没的兽群。这是趟艰难而必要的旅程。
为头一人身材高瘦精壮。他穿着一身厚重的军大衣,和一条同样厚重的棉裤。他身上还裹着一条长被子,如披风一般裹住身体。头上是一顶充满冬日气息的皮棉帽子。即使是戴着口罩和盖住耳朵的帽子,他依旧带着一副褐色大框的近视眼镜。正是马克?肯。
他那双戴着皮手套的大手,此刻也没有闲着。他左手握住一柄大口径的转轮手枪,右手则是一根三棱枪刺。在这四人里,他担任领导和哨兵的角色。虽然让一个半瞎子来担任哨兵,看起来似乎并不怎么明智。但熟悉他的人都清楚,此人心思缜密,狡猾得很。更何况,他也是四人里最能打的一个。让他担任这两个角色,也算是相当靠谱的决定。
其它三人和他基本上是一个打扮。汤姆走在第二个,手里握着一杆猎枪。他扫视着四周,手指一刻不离扳机,警惕着随时可能突然出现的狼群。
杰瑞拎着一个大功率的强光手电筒,负责照明和指路工作。他腿上别着一柄细长的钢刀,磨得如纸片般薄,刃口极其锋利,几乎可以吹毛断发。这柄利器要是捅到什么人身上,绝对是致命的重伤。
斯派克走在队伍的最后一个,负责压阵。这个尼安德特式的壮汉没有使用一般混混打架所用的枪刺或短刀。他手持一杆钢枪,酷似他那千百万年前的老祖宗。如果说动物有什么血脉的传承话,那任何猛兽都会在这个大汉身上感到无穷的恐惧。
因为有孕在身的原因,克洛怡并没有在这支队伍中。不然,凭她那暴烈的性格,断然不会放弃这个外出透气的机会。
三条大汉和一个小个子,哼着小曲儿,行走在黑暗的冰天雪地之中。他们所到之处,一切凶恶猛兽都避其锋芒,一切寒意似乎都被驱散。此刻,他们在茫茫原野上,为了生存而忙碌奔波,酷似他们的祖先。
四人的这一次进城,预示着一场彻底改变了那里原有的江湖格局的风暴即将吹席。对道上的那些人而言,这场风暴丝毫不比那场五天五夜的暴风雪逊色一分。
因为在这之后,马克?肯,这个在未来将只手遮天,让一切黑恶势力臣服的人物,进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