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我跟他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了,为何我还如以前这般唯唯诺诺?有钱有权,任何时候,都是如此轻易拿人七寸。
我被风吹得眼睛微眯起,问:“他在哪里?”
右侧街口停有他的劳斯莱斯幻影,十来个高头大马金发碧眼的黑衣保镖笔直立在车旁,拍黑客帝国似的。这么大的阵仗,倒不似他以前风格。大约因为没在新港,连低调温和隐没,都懒得伪装了。
车辆把我带到了肯辛顿区的花园古堡,曾经伊丽莎白住过的王室堡垒,极尽豪奢装点得富丽堂皇,却萦着古旧的鬼魅气。
我的伤口还隐隐作痛,偏生这地方太大,到达他的书房,捂着伤处弓着腰微微踹气。
就听到他冷冰冰的声音:“坐吧。”
我抬起头,就看到书案边一袭黑色家居服的纪言泽。深瞳高鼻,刀刻侧颜,两年不见,他好似一点没变,又好似昝然一新。
我挨着旁边沙发坐下。他埋着头似在批文件,或是其他什么工作。他不说话,我就沉默。我依然记得他的性子,并不喜欢别人先开话头。
窗外是开得花团锦簇的红蔷薇。可风吹起来,竟萦着淡淡栀子花的香味。室内繁复的水晶灯饰发出冷冽的亮光,四面高高的墙壁在柔软的地毯上投下暗沉的阴影,脚下踩着厚厚的钳色法兰绒长毯,两边墙上燃烧摇曳着的手工雕刻烛台将淡金色的壁纸映得金光渺渺。
光晕是一圈一圈的,映得满室浮华虚虚妄妄。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暮霭沉沉,他终于抬起头,踱步走到我面前,长腿一伸坐下来,开门见山说:“你应该知道,司翰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