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书生,挤在了一个城市里,总也要搞出一些事情来。
也许总也是书生相轻,也许是考前的骄纵轻狂。
这些天来,这些本来在当地当是首屈一指的书生们,躲在了这个城市里,却都好似是个鹌鹑,再也找不到了当初的意气风发。
所以,也许是为了扬名,也许是为了找回自信。
总之,不知在谁的倡议之下,他们准备在这里举办一场诗会,一场为了争夺名利而存在的诗会。
诗会的名字很简单,只有四个字,就叫做‘长阳集会’。
长阳集,是当年那个痨书生一举成名的诗集。
也许,并不是很多人喜欢那个总也是有些风流,又有些寒酸的痨书生。
但是,既然这名字是那个好似很是受朝上恩宠的禧王姬提出来的,那么自也就不便再多做考虑了。
毕竟,有些时候,有些东西本就该做出一些取舍。
所以,在众人的一致认可之下,这诗会便就改名叫做了长阳集会,由那个文名很高的禧王姬主持。
主持的地点就落在了洛水上,举办在了一艘好似很是豪华的画舫之上。
……
有些时候,有些举措,便也就代表了有些关系。
昨夜,他躲在了她的闺房里。所以今天,也许他也就成为了她最为亲密的男人。
她说,
“现在,你就要走了吗?”
他说,
“是的。”
她问。
“那,你要带上我吗?”
他说,
“可以。”
只是她说,
“只可惜,我现在却并不愿走。”
“为什么?”
“也许,是我想要当上这洛都城内最美的花魁。”
“为什么?”
“因为只要这样,也许就会有人为我披上一席红妆,一席让人那么羡慕的红妆。”
红妆轻似火,烧在了女儿心。
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所以他沉默,不得不沉默。
……
最美的花魁,当然不是躺在了家里就能做得了的。
花魁,总也是要有些能够惊艳了他人的时刻。
就好比三年前,宫前的那一扇青衫舞。就好比两年前,洛水上的那一尺红衫落。
有些人看着青衫,爱上了她的冷艳。
有些人看着红衫,爱上了她的娇柔。
两首曲子,一支舞蹈,她艳惊了洛阳,洛阳也便就惊煞了天下。
所以自那以后,她便就成为了这天下最为火热的花魁。
一个一艘画舫可抵一城,一舞可杀一人的花魁。
很美的花魁。
……
总之,不知为何,当徐攸回到了酒肆的时候。
很快,他便就接到了那个好似很是神秘的禧王姬的邀请。
小厮很有礼貌,只是恭敬地递上了一封信,便就转身离开了。
信纸很干净,只是写道,
“请君来。”
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三个字。
字中似有傲骨,总有烟霏露结,离而不绝。
端的是一副好字,一副让人不得不惊叹的字。
所以,徐攸认为,一个能写出这般字的人,便就绝也不是个普通人。
更何况,那到底也是朝上那位最为宠爱的王姬,也是一个让人不得不巴结的王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