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义珍第二份材料没有隔太久。
律师原本以为他至少还要拖上半个月。 第一批北湖装备园送出去以后,国内没有告诉他谁因此被谈过、谁的岗位受了影响,也没有反馈内部怎么使用这批材料。丁义珍能确认的仍然只有两件事:正式渠道没有断,国内也没有要求他按某一种口径继续说。 这种空白反而让他更不安。第一批里如果有几项被独立核实,后面的人会不会顺手把他第二批也当成同样可靠;如果第一批有记错的地方,后面的东西会不会又一起失去分量。 真正让他把抽屉里的第二份时间顺序拿出来,是律师问的一句话。 “你如果最后真准备回去,现在最怕什么?” 丁义珍说:“怕他们觉得我第一件说得准,第二件就全是真的。” 律师看着他:“那你第二件里就把不准的先删掉。” “删了以后剩得不多。” “剩多少写多少。” 第二份材料比第一份短,只有五页。 项目叫京州南湾城市更新一期。 它不是赵立春任内最出名的工程,也不是后来宣传得最响的项目。最初只是一片老仓储区和沿河厂房的更新,市里希望把工业仓储、商业配套和公共道路一起重做。项目后来确实建成了,靠河一侧商业起来得很快,市级道路也提前打通。 丁义珍写的第一段就出现了赵瑞龙。 “本人记得,在项目一期土地条件重新调整前后,赵瑞龙本人曾就该项目给本人打过电话。通话时间不能精确确认,约在项目条件调整前一周至两周。本人记得其大意为:项目已经谈很久,不要再卡在付款节奏和配套道路上。本人不能确认原话,也不能确认其是否代表具体企业。” 没有录音。 没有通话清单。 丁义珍甚至明确写,自己当时手机和办公电话使用混杂,现在无法说明电话究竟打到哪里。 第二段才是能查的。 项目原招商条件要求土地价款在合同生效后较短时间内一次性完成大部分支付。第一次正式谈判没有谈成。后来市里重新研究,在不降低总价的前提下允许中标企业分阶段付款,同时把一条公共道路的建设时序提前。 这两项调整不是秘密。 会议纪要、政府常务会材料和后续合同都能查到。 真正的问题是受益企业。 最终拿下核心地块的海城发展公司,在项目调整前一个多月,跟一家叫瑞丰投资的公司签过项目顾问及后续收益合作协议。 瑞丰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就是赵瑞龙。 合同不是暗股。 工商档案里也没有把瑞丰藏起来。 协议写得甚至很商业:瑞丰为海城发展提供融资协调、产业客户引入和项目方案咨询;项目取得以后,按照后续实现的部分收益收取顾问费和超额收益分成。 丁义珍说,自己当时不知道这份协议。 他只记得赵瑞龙打过电话。 材料最后一页只有一句比较重的话: “本人不能证明赵瑞龙因自身经济利益要求本人调整招商条件,也不能排除其当时已知道瑞丰投资与海城发展的合作安排。本人愿就本人亲历部分进一步说明。” 材料送到汉东以后,季昌明没有先给田国富,先让材料组做第一轮核对。 侯亮平拿到五页纸,第一句还是问:“顾问协议原件在哪儿?” “丁义珍没有。他也是后来听项目企业的人提过。” “那先找合同。” 他很快在初稿里写了一句:“如协议存在,赵瑞龙经济利益与招商条件调整即形成事实交叉。” 组里年轻检察官看完,反而问他:“形成什么交叉?时间重合,还是因果已经连上?” 侯亮平抬头。 这句话如果放在几个月前,他大概会反问对方是不是看不出问题。 这一次他仍然不舒服,却把那一行重新看了一遍。 “写快了。” 他把“形成事实交叉”划掉,改成:“如协议存在,可证明赵瑞龙一方在行政条件调整前已具有直接经济利益,需进一步核其本人是否参与推动条件变化。” 年轻检察官笑了一下:“侯处现在也会删自己的重话了。” “少废话。”侯亮平把材料推回去,“电话先单列,别替它补内容。” 他当然兴奋。 这是第一次,赵瑞龙本人可能不再只站在外围关系里。越是这样,他越不想因为一句写满的判断再被按回材料桌最外圈。 侯亮平甚至把直接参与后续外调的申请表抽出来看了一眼。任务单最后一栏仍写着:不开展独立外围调查。 他把空白申请表压回抽屉,没有去敲分管领导的门。 不是不想去。是现在去,除了再证明一次自己急着抢回权限,没有别的用。 合同比预想中容易找到。 不是从丁义珍那里。 海城发展多年前做过一次融资,银行尽调附件里留了一份合作协议复印件。经办银行后来并入另一家银行,历史授信档案还在。 协议确实存在。 签署时间比南湾项目招商条件调整早三十九天。 瑞丰投资的签字人不是赵瑞龙本人,是公司总经理。 但同一时期工商登记和公司授权文件能确认,赵瑞龙是实际控制人,并保留重大项目投资和收益安排的最终审批权。 协议里最值得看的不是顾问费。 是另一条:如果海城发展最终取得南湾核心地块,瑞丰投资有权按约定比例参与项目后续商业资产收益。 也就是说,南湾条件怎么调,赵瑞龙至少有明确的经济利益。 材料送到田国富办公室时,他看完只问:“这次够不够查赵瑞龙本人?” 工作人员没有直接答。 “够不够核他的公司和这项项目关系。” 田国富看着他。 “我问的是人。” “公司实际控制关系明确。人和行政调整之间目前只有丁义珍一方记忆里的电话。” 田国富把材料合上。 “那就先把公司查实,把电话能不能旁证也查。” 这一次,他没有先要求把赵瑞龙三个字写进结论。 可谁都知道,第二份材料和北湖已经不一样。 赵瑞龙第一次不再只是“跟某个商人长期做生意的人”。 他的直接经济利益,已经进了项目事实链。 田国富要求扩大核查范围的时候,祁同伟正在政法委听一个完全无关的汇报。 董建川讲的是两地法院和公安对一批涉案财产处置的接口,周铭川说完材料缺口,许德平正在跟地市打电话确认谁第二天能到省里。 秘书进来,只说省委临时碰头提前半小时。 祁没有立刻走。 他把董建川、周铭川、许德平留下,只说一个不涉及案情的人名版本。 “假设同一份材料同时碰到企业合同、干部责任和追逃对象三个口子,谁先拿、谁调什么、什么时候相互反馈,用一页纸画出来。” 董建川问:“不写具体项目?” “不写。” 周铭川说:“那只能按事实类型分。” “就按事实类型分。” 许德平问:“跨部门真缺材料,谁负责催?” “你把需要真人去找接口的地方标出来。别写谁有结论。” 二十分钟后,一页纸出来。 合同、资金和涉嫌犯罪事实走法定侦查、检察口;干部具体异常达到条件进纪委;所有丁义珍正式材料原件仍归追逃工作口;政法委只负责哪个机关缺哪个接口,不碰实体判断。 祁把那张不带任何人名的纸折进会议本,这才给高育良打电话。 “南湾这次真到赵瑞龙本人了。” 高育良只问:“证据到哪儿?” “直接利益有了,电话还是丁一方记忆。” “那就该查的查,别替他挡。” “我知道。”祁说,“我担心的是田国富会顺着这一下把赵瑞龙这些年所有商业关系一起拉开。” “你准备拦?” “拦没有事实入口的扩张。不是拦南湾。” 高育良停了两秒:“这条我同意。” 祁挂断电话,看了一眼会议本里的瑞丰协议。上一世赵瑞龙最后也是从项目、企业和人情网被一层层拴出来;可眼下能落在纸上的只有这一份协议。那就先押这一份。 他到会议室时,高育良已经坐在里面。 桌上没有三十七人表。 只有南湾项目五页材料、银行调出的顾问协议和两份行政会议纪要。 沙瑞金让田国富先说。 “第二批材料已经出现赵瑞龙本人控制企业的直接经济利益。我的意见,北湖和南湾不再分开看。以赵瑞龙及其主要商业关联为中心,把跟丁义珍经手项目发生过实质利益交叉的企业和人员先做一轮核查。” 高育良问:“多大?” “先把现有材料里出现的企业、股权、合同和资金关系拉出来。” “现有材料是两个项目,还是赵瑞龙这些年所有项目?” “从两个项目往外延。” 高育良没有马上说不行。 祁翻着瑞丰协议:“这次跟上次不一样。” 田国富看他:“哪里不一样?” “赵瑞龙有直接经济利益。” “所以呢?” “该查。” 田国富像是没想到他答得这么快。 祁把协议推回去:“但你要查的是南湾项目里瑞丰为什么进、怎么获利、赵瑞龙有没有利用关系影响行政条件。北湖那条如果出现同一个企业、同一个联系人,再并。不能因为南湾够具体,就顺手把他二十年所有生意都开一遍。” 田国富说:“他的商业网本来就复杂。不往外拉,怎么知道是不是同一套人?” “可以按事实延伸。”季昌明接过来,“合同、资金、人员接触出现交叉,继续。没有交叉,只因为是他公司,不应该全部装进同一个办案框。” 沙瑞金问高育良:“你呢?” “查。” 高育良只说一个字。 田国富抬眼。 高育良继续:“我们前面刚争完,具体事实到了就查。现在赵瑞龙自己控制的公司有收益权,丁义珍又说他打过电话,不查反而说不过去。” “范围呢?” “从南湾和已经出现交叉的实体开始。” 田国富看向祁:“你们师生今天倒一致。” 祁说:“因为事实一样。” 这句话不漂亮,也没有回避派系。 田国富反而没再挤兑。 真正有分歧的是谁主办。 田国富提出把南湾项目相关商业关系先放到纪委牵头的联合核查里,理由是丁义珍是出逃干部,后面很可能继续碰现职干部。 季昌明不同意:“企业合同、资金和商业收益先是经济事实。纪委可以看干部线,不能因为预计后面会碰干部,就由纪委包商业调查。” 田国富问:“那谁负责整体?” 祁把刚才那张没有人名的一页纸摊开。 “我来之前让政法委按事实类型把接口画了一遍。” 田国富先看标题:“你已经准备好了?” “准备的是职责,不是结论。” 祁一项项指过去:合同、资金和可能犯罪事实按法定侦查、检察职责走;干部具体异常达到前面定下的两层条件再进纪委;丁义珍正式材料统一留在追逃工作口,任何机关都不能拿自己的摘要替原件;政法委只管哪一块材料卡在哪个机关,不听口供、不做实体判断。 “我不要一个新专班。”祁说,“专班一成立,第一件事就是争谁当组长。现在已经有法定机关,缺的是接口,不是再造一个总机关。” 田国富看了很久:“那纪委拿什么保证干部线不会永远排在最后?” “具体事实一到你就进。”祁说,“何茂林已经证明这条入口能用。南湾如果再出现赵瑞龙直接影响干部、利益输送或者明确中间人,按具体事项同步展开,我不拦。” 沙瑞金这才拍板。 不成立新的“大专案组”。 按祁带来的接口方案走。 丁义珍材料仍归追逃工作口统一接收;企业合同、资金和可能犯罪事实由公安、检察按法定职责核;干部违纪线索达到条件再转纪委;纪委可以同步掌握已经出现的干部事实,但不代替侦查机关调企业账。 政法委只做跨系统接口。 田国富没有拿到整体主办权。 但他拿到了一件更实在的东西。 沙瑞金同意,只要南湾核查中再出现赵瑞龙直接参与行政协调、利益输送或者通过中间人影响干部的独立事实,纪委可以以具体事项为入口,对相关干部关系同步展开,不需要再回到“赵时代干部能不能查”的争论。 前面定下的标准开始真正生效。 田国富当天回去以后,让人把原来按“赵时期重大项目”排列的工作表收起来,另开了一张南湾事项表。第一栏不再写干部出身,只写三个问题:谁知道瑞丰有收益安排,谁参与过招商条件调整,谁跟赵瑞龙本人有过项目沟通。 这张表比三十七人那张小得多。 也锋利得多。 高育良没反对。 祁也没有。 散会后,高育良没有跟祁一起走。 田国富反倒跟他同了一段路。 走到楼梯口,田国富说:“你不怕最后真查到你熟的人?” “怕。” “怕还支持?” “现在不支持,以后查到我这边的时候,我拿什么说按事实?” 田国富停了一下。 “你这句话我记着。” 祁看他:“你最好连前半句一起记。” “哪句?” “我怕。” 田国富笑了。 两个人在楼梯口分开。 当天晚上,高小琴回家比祁早。 她在餐桌上改一份续约合同,旁边放着计算器。祁进门先去厨房倒水,她头也没抬:“你最近是不是又碰到赵瑞龙那边的事?” 祁手停了一下:“谁跟你说?” “没人跟我说案子。”高小琴把合同推过去一点,却没让他看内容,“原来谈好续一年的客户,今天改成只签半年,账期还想再往后拖十五天。理由写得很好听:关联关系风险需要重新评估。” “跟启华有关?” “他们问过我们过去跟启华体系有没有共同项目。” “你怎么答?” “按事实答。新项目没有,旧合同按约收尾。” 祁把水杯放下:“具体调查别问我。” “我没准备问。”高小琴说,“我现在算的是这十五天账期值多少钱。” 客户想把风险成本全压给她。高小琴没有接受原条件,也没有因为对方突然谨慎就翻脸。她下午让业务重新报了一个方案:半年可以,账期最多多七天;再往后拖,仓储服务里原来免费的两项增值工作单独收费。 “对方答应了?”祁问。 “还在谈。” “缺钱吗?” 高小琴抬眼看了他几秒:“现金还够。真缺到需要你知道的时候,我会直接说。你别一听客户缩合同,就先替我把原因都归到案子上。” “我只是问钱。” “那我就答钱。”她把计算器推开一点,“还有一家银行把我们下季度授信复核提前了。不是抽贷,就是多要了一套关联交易说明。法务明天送。” 祁说:“需要我知道的只有一件,公司有没有因为我这里的事做不该做的处理。” “没有。” “那就行。” 高小琴重新低头算数字:“你也别因为怕避嫌,哪天连家里水电费都不敢问。” “那倒不至于。” “最好。” 两个人没再谈赵瑞龙。她把新的报价重新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祁自己去厨房热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