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过几日便是王勃之父王福畴的六十大寿。别看王福畴只是小小交趾县令,龙门王氏是唐代最有名望的四大家族之一,世代为官,乃是赫赫有名的儒学世家。先后出过几位刺史和大学士,更别提其中的小官旁支了。
再说王福畴在大唐历任太常博士、雍州司功参军以及今日的交址县令。
所以,寿宴也是极其热闹奢侈,集四海珍奇,八荒瑰宝。
回到府中,王勃先是焚香沐浴,洗去一身在闹集的俗尘,身披淡青色薄衫,半敞开白皙的胸口,清瘦无欲,他懒散地靠在扬州摇椅上,半闭着眼。
书童羁春把礼品摆满了长桌,王勃半靠在红木做成的椅子,懒懒地说:“今日礼物买得多了,给父亲送去一两件,余下的你随便挑一物件当作玩物吧。”
珍珠美玉,如意铜鼎,字画砚台……随便挑一件,都是普通人家的半月生活费,竟然说送就送,可见他对书童的宠爱。
李章原本以为羁春会选择金丝绒球,毕竟半大的孩子都喜欢玩具。
谁知羁春径直取了一只笔头为黑毛,笔管为白色未知材料的硬毫毛笔,旁的连眼角都未扫过。
羁春收好毛笔,只是淡笑着站立一旁,也不说道谢。
王勃习惯了自己书童的性子,也就“嗯”了一声慵懒地继续读书,半晌,方才说:“这笔我本想自己留着用,既然你喜欢,便赏了你吧。”
羁春当时背对着他,正在拿檀木镇纸压平微微卷起的纸张,等主子有性子的时候写上几笔,听见王勃这么说,便咧嘴笑了。
看着这一幕的李章有些困惑:“难道这对主仆关系很好吗?都不需要客套的谢谢赏赐。”
安宁也看得津津有味,她出生自明朝,对唐代的一切充满好奇,笑得俏皮:“关系如何我不知道,只是这毛笔大有来头。你仔细瞧瞧!”
这只黑毛白杆的毛笔唤作“骨笔”,古代术士将惨死的人类削肉剔骨,取其白骨为笔杆,取其黑发为笔毛,用来封印着嗜血的恶鬼。一旦有人使用骨笔写字,便会恶鬼缠身,不许几日,使用者便会离奇身亡,此后,骨笔自动启动另一个驱鬼符咒,恶鬼魂飞魄散。就算是顶尖的术士也探查不出死因,真可谓是杀人于无形的利器。
李章蹙了蹙眉,扫了一眼貌似正常的主仆,一个普通的文具店会贩卖如此危险的毛笔吗?是有谁想害王勃或是王福畴吗?
他们不虚此行啊,正是一场非比寻常的寿宴呢。
是夜,夏夜蝉鸣,晚风吹拂着,感到白昼炙热后的一片清凉,所有的生灵仿佛都已经沉睡了。
王勃在主卧室昏昏沉沉地睡去,相通的耳房里,传来轻微的衣料摩擦声,一个小童悉悉索索地穿衣爬起,蹑手蹑脚的溜进主卧室,望着王勃平静的睡颜,静默几秒,紧接着羁春撩起了纱帐,不知不觉地取走了王勃枕头旁的次论语。
王勃什么也没感觉到,依然沉沉地酣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