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张明一把抹掉飞溅到脸上的鲜血,身上白色的衣甲,早已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白色的衣服,固然可以让守军们看到自家主将奋战在一线,提振士气,但也会成为敌军眼中的香饽饽。
先登,陷阵,斩将,夺旗,这可是四大军功。
自己在敌军眼中,那就是金灿灿的战功呐,是平步青云的大道。
要不是身上有副甲胄,加上邢三刀一直注意着自己,身上早就不知道多了多少个窟窿了。
说实在的,张明有些疑惑。
自己的身板自己是知道的,细胳膊细腿,第一天穿上这幅甲胄的时候,走路都费劲。
但是一连穿了好几天,自己现在居然可以穿着这副沉重的甲胄上阵杀敌了,也是挺神奇的。
时间往前拨两个时辰。
接连磨了几日,见城上的守军已经陷入疲惫之中,袁俊这才发动总攻。
叛军的先头部队顶着一面木盾,硬扛着守军的滚石檑木,还有张明精心准备的金汁,攀附着云梯,如同蚂蚁一般试图爬上城墙。
城下的袁俊眉头紧皱,磨了几日,本打算磨几日,把守军的士气磨掉。
没想到城中的守将,手段是层出不穷,硬生生的维持住了这口本该散掉的气。
对方不是坐以待毙之人,再拖下去,只会让对方更加从容。
不能再给他们时间了,必须一战而下!
但是光靠这些流民军可不行,袁俊真正的底牌,是身边一千镇远镇边军,以及自家的三十名亲卫。
这一千名边军,袁俊一直以来都舍不得投入到这种攻城战当中。
他们是跟着自己来享福的,不是来送命的
袁俊死死的盯着城墙上的那道白色身影,原本一盘散沙的守军,现在居然有了主心骨。
事到如今,不得不投入进去了。
“鸣鼓!全军攻城!”袁俊一声令下,余下的上万叛军挥舞着手中的兵器,跟随着战鼓的节奏,向着城墙冲去。
张明在城墙上看得一清二楚,顿时城头箭矢如雨,滚石檑木如同洪流一般向着敌军涌去。
但是叛军的攻势如同潮水一般汹涌,一波又一波地冲击着城墙。
好在这几天时间里,池阳拆了不少住户的家,城头上堆满了滚石檑木。
叛军花费了许久的时间,足足付出了近千人的代价,这才有人爬到了城墙之上。
一名叛军挥刀逼退守军,随后单手一撑,整个人翻越到了城墙之上。
眼看自己居然是第一个登上城头人,那人顿时咧嘴一笑。
先登!
但是还没等他高兴一秒钟,一道银光便透过了他的脖颈。
随着长枪抽离,尸体也失去了支撑点,直愣愣的摔了下去。
只是当有了第一个人登上城墙,仿佛是一个信号一般,越来越多的叛军突破了层层阻击,也开始出现在了城墙之上。
“该轮到我上场了。”
张明抖了抖身上沉重的甲胄,自己可不能光当个吉祥物在这儿杵着。
再说了,自己身边还跟着不少刑三刀专门挑选出来的精锐,充当自己的亲随来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