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宇又说道:“唐某、杨某采取抓扯踢打方式对施暴者予以回击明显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且丁某处于醉酒状态,手里还拿着石头,即便倒地,唐某、杨某依然面临人身危险的现实性和紧迫性,两人对丁某继续拳打脚踢约40秒后离开,我认为行为依然很克制,是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两人出去拿东西对丁某进行伤害,这倒是属于防卫过当了。”
顾琳皱眉道:“你这么说也不是完全没道理,但丁某倒地后至少攻击性大不如前,两人面临的人身危险一样大为降低,他们完全可以跑开来规避人身危险,这样一来,也就不具备人身危险的现实性和紧迫性,而两人则采取继续拳打脚踢的方式,这就是防卫过当了。故意伤害确实够不上,我收回这句话。”
他妈的,果然是京城大学的法学硕士,这悟性不得不服。
“处长,厉害啊。”项宇恭维一句,跑回卧室又搬出把椅子来,扔了几个红薯埋进灶台前的热灰里,倒了杯热茶放在桌上,对顾琳道:“呵呵,处长请坐这来。”
“不去!”这女人又端着了。
项宇继续邀请:“来咯,处长,我还有点愚见!讨论一下,讨论一下。”
顾琳翻个白眼:“既是愚见,何必讨论?”
呃...我靠,如此,就别怪项某人无礼加无赖了,他走过去扯住顾琳的手臂就往外拽,这女人撇了撇嘴,半推半就的坐了下来。
这女人没有穿棉衣,即便秋衣不合身,依然将她曼妙的身形映了出来,瞥了眼她的胸口,项宇不自觉的低头看了眼他有罪的左手,暗骂一声畜生。
“呵呵,赏脸,赏脸!”项宇涎皮赖脸一声,又说道:“法律的条款是冰冷的,没有感情的,但我们的主体是有血有肉的人,我认为我们应该充分考虑防卫人正面临不法侵害,时间紧迫、情势紧张,所以不能苛求防卫人进行精准防卫,对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是否继续,作出准确的、分毫不差的判断,而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认为不法侵害有继续实施的现实可能性的,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结合案例,丁某只是倒地,而不是倒地不起,因为他是颅脑受伤,并没有外伤,按照一般公众认知,唐某两人有足够的理由认为丁某会起来追出去继续实施不法侵害,甚至去侵害小区任意他人,所以,我认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说到这,顾琳已经眉头紧皱,开始思索起来。
项宇结尾道:“我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必须要防止“唯结果论”,避免只要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的,就一刀切的认定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嗯,你这句话我认同。”顾琳摸了摸鼻子,又琢磨了会,说道:“我只能说你的想法有些超前,且很有说服力,但如果这是现实案例,那唐某两人多半是要定个防卫过当。”
他....吗的,这女人厉害啊。
要知道,项宇是拿出了10多年后,刑法第二十条中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参考案例,那是国家司法实践的一次巨大飞跃,这么大的思想鸿沟她居然能接受!
这么大的坑没有把这女人埋了不说,貌似让她还有些收获和提高,实在是气人。
不过如此一来,顾琳也收起了轻视之意,拿着杯热茶,躺在椅子上跟项宇探讨起一些法律上的东西来。
顾琳是京城大学的法学硕士,在法理的解读上常有真知灼见,项宇虽然也系统性学过法理但确实自愧不如,不过他在司法实践上经验丰富,两人总为一些判例争论不休。
顾琳道:“我们国家施行的是成文法,判例是法的实践成果,即便在司法实践中常遇到所谓的特殊案件,但这个特殊依然只能在法的范围内上下浮动,绝不能脱离法的约束而成为所谓的判例。”
“确实!”项宇点头道:“不过我认为判例之所以叫判例就是因为他折射了现实中某些现象,我们的国家如今处于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中,成文法的发展往往跟不上现实社会的需要,具有滞后性,这些特殊的判例就成了推动完善成文法的有效素材。”
“没错。”顾琳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