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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破晓少年

奇怪的是,竟然没人注意到史蒂芬·布莱克的症状和坡夫人一模一样。他也说自己劳累不堪、浑身发冷。两人都很少开口,然而只要讲话,便都是一副低沉、疲惫的神情。

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一位是官太太,一个是男管家,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挡住了别人的眼睛,哪儿还能看出相似的症状?男管家有活儿要干,必须干完,史蒂芬不能像坡夫人那样,往窗户边上一坐就是几个钟头,一句话也不讲。同样的症状,放在坡夫人身上,那是“贵体欠安”;换了史蒂芬,至多也就是“精神低落”而已。

沃特府上的厨子约翰·朗里奇三十多年来一直有精神忧郁的毛病,他立刻把史蒂芬收作“郁”气相投的同志。可怜这约翰,他倒也乐得找到个难兄难弟。晚上,每当史蒂芬双手抱着脑袋,坐在厨案边,约翰·朗里奇便也过来,坐到他对面,递个安慰话。

“我理解您,先生,特别理解。布莱克先生,精神低落是人生最大的折磨。有时候,在我看来,整个伦敦就像放凉了的豆粥,一样的灰扑扑、稠糊糊。人们一个个长着凉豆粥脸,凉豆粥手,走在凉豆粥一般的大街上。唉,当时我那叫一个难受!天上的日头都是凉的、灰的、稠糊糊的,给不了我一丝暖气儿。您也时常觉着周身冷冰冰的吗,先生?”约翰伸手摸了摸史蒂芬的手。“啊,布莱克先生,”他说,“您这手凉得跟坟上的碑一样啊。”

史蒂芬觉得自己仿佛梦游一般,不像活着,到哪儿都像做梦。哈里大街的宅子是梦里的所在,宅子里的仆人们也是梦里的角色。他梦见自己手上的活计,梦见自己的朋友,梦见布兰迪太太;有些时候,他会梦见一些怪事——虽然在心底某个偏僻的小角落,他隐隐约约知道自己并不该觉得奇怪。有时候,在哈里大街宅间的走廊或是楼梯上,他一转身,就会发现新的、从来没在宅子里见过的走廊与楼梯,通向远方。这情景,就仿佛整栋宅子突然搬进了一所更大、更古老的建筑里面。走廊上方出现了石头砌成的穹顶,积满了灰尘,处处是暗影。脚下的台阶和地板变得残破不堪、坑洼不平,不再像人造的建筑,更像是野外的顽石。最为奇异的是,史蒂芬竟然对这些亦真亦幻的厅堂相当熟悉。他自己也说不清来由,有时候突然就想起来:“是的,拐过那个弯就是东方兵器室。”要不就是:“那边的楼梯上去就是开膛手之塔。”

每当他看到这些走廊,或者说,有时候他没真正看到却也感觉到它们的存在,他的精神就会稍好一点,有一点回到过去的意味。身上仿佛被冰封住的那块地方(是心还是神?)融了几毫厘,思维、兴趣和情感重又在血脉里跳动。然而除此以外,再没有什么能提起他的兴致,再没有什么能抚慰他的空虚。四处皆是暗影、虚无,两耳嗡鸣,眼前一片灰扑扑。

有时,他心绪不宁,只好独自一人冒着寒、摸着黑,绕着梅费尔和皮卡迪利走上好久。2月底的一天晚上,他发觉自己溜达到了牛津大街的“沃顿记”咖啡馆门口。这地方他熟得很,顶层是“黎明男儿”的专座。“黎明男儿”是伦敦大户人家里高级男仆组织起来的同乐会,会员里比较显焕的人物有卡斯尔雷子爵的男仆、波特兰公爵的车夫,史蒂芬也算是其中之一。每月第三个礼拜二,“黎明男儿”都要聚上一次,找找乐子,跟伦敦任何社交圈子一样——吃点儿,喝点儿,赌上几把,谈谈国事,道道府上太太小姐们的短长。即便没赶上正日子,哪位“黎明男儿”若刚好没事,也爱溜达到沃顿记咖啡馆的二楼,跟在座同僚一道休闲休闲。史蒂芬走进咖啡馆,沿梯上了楼。

顶层的陈设跟城里类似场所大同小异。屋里烟雾弥漫,不过只要是男士们的休闲场所,便都是这般光景。地板、墙围都由深色的木板铺成,同样的木板又将整层楼划分成一座座小隔间,客人们于是能够独享一方木头小天地。脚底下不铺地毯,地板却是十分光洁,扫地的锯末每天都换。桌上铺着白布,油灯干净透亮,灯芯也修得齐整。史蒂芬找了个单间坐下,点了一杯葡萄牙甜酒。酒端来,他就愁眉苦脸地盯着杯子看。

平时,只要是同乐会的会员经过史蒂芬的单间,都站住脚跟他聊几句,史蒂芬也抬抬手,冲他们心不在焉地打个招呼。这会儿,他连话都懒得答。这些人从门口过了得有两三次,史蒂芬忽听得有人低语,内容却格外分明:“你不理他们就对了!说了归齐,无非是些下人粗人。有我扶助你,将你送上尊贵与荣誉的顶峰,等你有了应得的地位,想起当年断了跟这班人的交情,你就踏实了。”声音不高,却盖过了四周同乐会其他客人的欢声笑语,史蒂芬听了个真真切切。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这低语声足以穿透顽石、钢铁;仿佛就算从地底深处传来,余音仍在耳畔;仿佛话音一响,是金刚钻也会碎裂,是人便发了狂。

这动静太不寻常,令史蒂芬暂时甩掉了百无聊赖的情绪。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他四处张望,想看看是谁在说话,然而屋里坐的无非是些熟人。他于是把头探过隔板,往旁边的单间望去,只见有个人坐在里面,相貌甚是不凡。此人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双臂枕住单间的隔板,脚蹬长靴,往桌上一搭。他的长相不乏奇特之处,最惹眼的要算一头茂密的银发,轻柔闪亮,犹如大蓟的绒毛。他冲史蒂芬眨眨眼,随后起身坐到史蒂芬的单间里来。

“我得让你知道,”他一副器宇轩昂的神情,“这座城市如今的光景,还不及过去的百分之一!回来以后,我真是大失所望。想当年,伦敦一地高塔林立,座座尖顶彩旗飘扬,光华眩目!外墙四面皆有雕饰,细巧如手指骨,精妙如涓涓流。一些人家的房上装饰着石龙、石狮、石狮鹫,分别代表其家族的智慧、刚烈与勇猛;这些人家的后院也许真就饲养着活生生的火龙、雄师和狮鹫,锁在坚固的笼子里。猛兽的怒吼,街上也能听个分明,令胆小的过客心惊。每座教堂都供着一位先贤,应百姓之求呼风唤雨,时时不停。先贤之躯被安置在象牙匣内,秘藏于珠宝棺中,棺木随后放入一座金银打制的神龛内;在上千支蜡烛的照耀下,神龛通体放光,日夜不灭,景象十分壮观。盛大的游行日日不断,为各路神仙举行庆典,伦敦一地,名扬四方!想当年,伦敦的百姓动不动就找上我,求我帮他们出主意兴建教堂、设计花园、装修宅院。若他们的态度还算恭敬,我一般都会答应,为他们指点指点。唉,真是!当初亏得有了我,伦敦才那么美丽、高贵、举世无双。可现如今……”

说着,他打了个颇有表现力的手势,看样子像是把伦敦放在手心里,当个纸团似的揉揉就给扔了。“你这么盯着我看,真是蠢相!今天就为了过来看看你,我可是历尽千辛万苦,你这儿却闷声不响、郁郁不乐,嘴巴张得倒挺大。我猜你看见我是吓了一跳,可你也不能因为这就把平时的礼貌风度全忘了啊。当然啦,”他此时一副屈尊让步的神情,“英格兰的百姓看见我,一向是惊异得目瞪口呆——他们有这反应自然而然——可就凭咱俩的交情,我看我不至于落得如此待遇吧?”

“咱们之前见过面吗,先生?”史蒂芬惊奇地问,“我敢说我梦见过您,我和您一起在一幢大宅子里,灰扑扑的楼道看不见尽头。”

“还‘咱们之前见过面吗,先生?’,”满头白毛的先生学起了史蒂芬的口气,“你这是什么话!好几个礼拜了,咱们都在一起,每天晚上又是宴席又是舞会,你这么一说就好像没这回事儿了似的!”

“可我肯定是梦见……”

“我真没想到你这么迟钝!”白毛先生大叫起来,“丧冀可不是什么梦里的光景!我拥有的大宅无数,丧冀算是其中最古老、最华美的一幢——它可是真实存在,就像卡尔顿宫(1)一般确有其地。不过,论起存在的时日,它可要比卡尔顿宫长得多!未来风云变幻,我都知道个大概,告诉你,再有二十年,如今的卡尔顿宫即被趟成平地;整个伦敦城还能撑——哦,超不过两千个年头。而丧冀,哪怕整个天下翻个新,它自屹立不倒!”说来也怪,这位先生似乎对这番预言十分满意——实际上,他无论何时都是一副极度自我庆幸的劲头,“你错了,丧冀可不是梦里的光景。你只不过是中了魔咒,每天晚上给送到那里,与我们仙灵一同畅饮作乐!”

史蒂芬盯着这位先生,一脸迷惑不解的神情。随后,他反应过来,自己必须开口说点儿什么,不然人家又得怪他没个好脸、不懂礼节。他于是绞尽脑汁,结结巴巴地问了一句:“那……这魔咒是先生您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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