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中午,我正睡得香甜,父亲突然来到宿舍找我,说道:“华华,带上所有衣服和书包,跟我走。”我看着这个年轻且穿着西装英俊笔挺的男人,询问他要去哪里。他只说转学,便帮我收拾好书包,带着我离开了。就这样匆匆离别,没来得及说再见,不知她是否会感到心酸?那些同窗们一定会议论我去了哪里。时间在不知不觉中又悄然流逝,结束了这段过往。那些童年的小伙伴们,今生或许再难遇见。同窗几年也是一种缘分,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就走散于人海。
即使日后再相遇,我已不再叫张艺。那武校的郑凯誉可还记得我的名字?那些儿时的玩伴,我也渐渐淡忘了他们的名字和模样。只记得有那么一百个幼儿园和小学同学,曾从我的全世界路过。我并不难过,因为消失的人里面没有徐明霞。去年我们曾梦想有一架无人机,戴着飞行眼镜能像超人一样以第一人称视角看见十公里外的地方。后来穿越机的普及,或许也有我们这类天马行空之人的推广吧。在科学家没有发明电话以前,谁敢说几秒时间就能联系上万里之外的心上人不是天马行空的幻想呢?
2005年,12岁的我转学到南郊小学,读五年级下学期。父母知道我户口本上的名字不是“张”,考虑到以后要读初中,所以在去学校报名时,就把我的名字改成了张华。来到南郊小学后,我发现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叫向伟,他是我在天翔小学的同学,不过我和他并不怎么熟。记得有一次在天翔小学,全校去森林公园给烈士扫墓的时候,我发现他抽烟,便向老师举报了他。结果他的烟被老师没收后自己抽了,他就让我赔烟给他,我没有理会他,假装听不见他说话。今天来到新学校,我坐在中间的位置,周围全是陌生人。我旁边坐着一个很胖的女孩,后来知道她叫王丽婷。她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张华,她说一会儿下课喊那个罗腾打我。我看着那个寸头帅气的男生,冷笑了几声,说:“叫他来。”然后我就不再搭理王丽婷了。我心里盘算着,如果一会儿下课那个男生来打我,我就腾空飞起两只脚踢他的胸口,然后等他站起来,我再补上一个旋风踢,好好教训他一顿。可等到下课时,罗腾并没有来招惹我,这让我有些扫兴。我都准备好大干一场了,竟然没有人来,心中提起的怒火还没有发泄,就消散了。后来我认识了一个叫罗伟的男生,他成为了我一辈子的兄弟。他留着短发,不是很帅,小学时有点土,但是后来上初中后他爱打扮了,还是有几分英俊的。他说一直在模仿我的穿着和搭配,我说连我自己从小都不满意那些服装设计,和妹妹逛大西门服装城五个小时都没有遇见喜欢的,只能选版型无花纹款式设计相对最好看的将就买来穿。
我们班有个比较丰满但不胖的女生叫李娜。她长得很好看,和隔壁班的张永福是情侣。那个年代情侣还真少见。她喜欢穿紧身牛仔裤,不爱穿校服。我和大多数女生都不太熟,一般很少有女孩子主动找我聊天,我也不屑主动去找她们聊天,所以我和班上的女生毕业了也没说过几句话。她有一个闺蜜叫向婷婷,是苗条清秀的类型。她喜欢好学生但不会早恋,比较明事理、辨是非。向伟喜欢她,不过他们没有相恋。一天下午体育课,向婷婷说过她不喜欢向伟这种爱欺负别人的混混。我在想他们都姓向,五百年前是不是一家人呢。后来我认识了唐忆,他是一个喜欢用直立乒乓球拍打球的人。在球台上我还认识了一个同班的女生,她叫姚洁。我和她比较熟,她偏瘦、乐观开朗,经常和我一起在学校打乒乓球。放学后,她还叫我和她们去油榨街菜场里面的一个乒乓球台那里打球或者打牌斗地主。她是我们班里我唯一的一个异性朋友,她很纯洁,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是爱,只是单纯的友谊。
有一天,我在南郊小学门口遇见小姨。她叫我快回家,说我父母离婚了。我看了一下电子手表,急忙跑回家。天灰蒙蒙的,我身上都被雨打湿了。那天我穿着一条黑色的马库七分裤,一件纯白色无花纹的 T恤衫,短头发被淋湿了,一路狂奔五公里。这是我第一次在雨中奔跑。回到家,父母问我要跟谁,我说两个都跟。“你只能跟一个。”父亲说,“你跟我还是跟你妈。”“两个都跟。”我倔强地说,“能不能不离婚?”最后还是没有改变他们的决定,说分离就离分。之后我家从富源北路上面搬到青年巷附近。我父亲的哥哥在那里租了一间房子,我在那里住了几天,父亲又带着我搬到了新路口。我在他女朋友家好像住了一年时间。那个阿姨有些微胖,三十来岁的样子。她家有个女儿,差不多和我一样的年纪,只比我大一岁。后来她时常叫我陪她打牌。她头发比较短,皮肤白净,有些酷酷的。她当时读初一,我读六年级。她母亲是在新路口菜场卖干货的,有时候我和她一起帮忙卖东西。晚上她叫我陪她一起买 DVD碟片、袜子和周润发电影用的蝴蝶刀,回家她就跟着电视机练习街舞。她喜欢打篮球,有一天就带着我去河滨公园兰花广场里面的财经学院,找她哥打篮球。有一次我发现她抽烟,她撒娇祈求我不要举报她。每当她有事找我帮忙或叫我干这干那,就娇声娇气地说:“你去把电视机打开嘛,帮我煮碗面或买的东西吧。”我们时常去人民广场玩,后改名叫筑城广场,在那里逛街聊天、运篮球、玩轮滑鞋。再后来父亲和她母亲分手了,我们就从她家里搬了出来,再也没见过。我忘了她的名字,还有模样。如果提起“遗忘”两个字,我只会想起她。可是离别从来没有再见。后来啊,我去过那个集市,只是已经时过境迁被拆了。她是我最好的异性朋友。
后来啊,我家搬到了青年路附近。父亲的哥哥在原来租房子的两百米外修了一层民房。里面分别隔出了一个小单间,一个大单间,还有一个两室一厅的套间。我睡在最左边的小单间,父亲住在隔壁的大单间,伯伯和伯娘住在套间。进门有一个客厅,里面是卧室,右边出去是洗手间,通过小走廊往里面还有一间大厨房,里面有床也可以当成卧室。听说伯伯之前有一个女朋友,那女子有些美,但是很多年都没有怀孕,就分手了。然后娶了现在的伯娘。伯娘生了一个大女儿,名唤甜甜,小儿子叫安安,看上去年纪很小。这个房子下面有一条马路,通往油榨街方向,马路下面像一个巨大的鸟巢,全是泥或小梯田。房子背后是一排房子,再后面就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山和些许房子。伯伯办搬家宴,家里来了一个小女孩,她比我小一年级。忘了我们说了些什么,我就和她认识了。原来伯伯以前租的房子就是她家修的。她姓唐名梦云,性格开朗。我觉得不爱笑的女孩子不是她,她面目清秀,扎着马尾,开放活泼但不随便,浮夸但不做作。有时候我和她一起去南郊小学读书,路过十五中时我爱开玩笑叫她丑女,她不甘示弱,笑着叫我丑男。每次她打我,我就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姑娘来吧,你是不是准备谋杀亲夫。”于是我们就这样疯疯扯扯地到了学校。后来初中我们两小无猜,她是我的青梅竹马,但初恋总是分合合,不是青梅竹马就可以白头到老,不是比他先遇见她就可以谈一场不分手的恋爱。
我和罗伟混得更熟了。他是一个短发干净的男生,家住在青年巷上面,母亲修的两层楼背后四百米外的一个院子。他家里修了一层楼,和我家顺路,于是就自然而然地,每天放学和我一起回家。他喜欢竖着拿乒乓球拍,我喜欢横着拿长的那种球拍。我的这种拿球拍方式,我们叫马板,他那种方式叫立板,这是方言,也不知是谁无聊取的这个名字,后来也习惯这么叫了。打乒乓球他玩不过我,时常被我各种虐杀。每次他一发球我就正抽反抽,教他做人要谦虚一点不要装。哈哈,我可能经常抽球伤了他的自尊,所以后来他才改行去打篮球了,然后说用篮球虐我找存在感。他不怎么陪我打乒乓球了,不过关系却奇怪得越来越好。后来一起回家时,不是互相勾肩搭背就是小手牵小手,一路甩着对方的手臂回家。当年也不觉得兄弟之间牵手有何不妥,后来想想曾经这样有点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