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兴的一个跨国企业工作十年,直至四班三运转变成了三班三运转之后,才让我心生去意。
说道我想离职的理由,最根本原因是公司制度的不合理。
先从正面来来看看公司,以免有人说我在以个人观点凭空捏造。我在公司的前九年,还算正常的。公司按照四班三运转实施,大家都是八小时双休,早中夜三班轮转。公司从未有拖欠工资的问题,年终奖,半年奖也都是按时发放的。
2016年,由于外部大环境的影响,公司决定把四班三运转改成三班三运转。所谓三班三运转,就是说现场员工每天都要来上班,甚至还有每天上十六个小时的工时,自然有一部分员工不同意,也不是一部分,而是绝大多数不同意。工厂里大部分都是老员工,很多人都有车贷房贷,在公司强行改革的时候,也只能委曲求全。
我还有机会成为了工会的代表,所谓公司工会,根本不会替工人说半句好话。他们名义上代表职工,实际上是工厂的一个脸面,完全站在公司层面,不会把工人的权利和义务当回事的。所谓工会干部的选举,也是早就内定的,我们所参加的选举也是早就定好的,只是走个形式。
我所处的企业属于橡胶行业,属于重度污染企业。起初,我从事模具组装和修理,因为四班三运转改为三班三运转,身体正好出了状况,便调了岗位。另一个岗位在硫化车间,当我在这里做了半年的时间,才慢慢的发现硫化车间是集重污染,高温,机械伤害隐患于一身的一个部门。在我工作的一台硫化机就死过一个工人,车间里还有断手指的,烫伤的。特别是烫伤,在车间里屡见不鲜,大家都说:这是入这一行当的见面礼。我从事模具交替,刚开始的几个月也有多处烫伤,当我慢慢的习惯了之后,烫伤减少了,我被撞破了头,缝了好几针。
我不得不离开这个企业了,尽管还有一些朋友,但是已经让我很失望了。企业管理人员考虑的首要问题是如何使用更少的人力物力创造更大的价值,而忽略了员工的切身感受,甚至不惜损害员工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
我们中国工人,其实是无力的,也是法律欠缺的,我也是一样。可是我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当我的合法权利,当我的身体正在受到侵害的时候,我应该适时进行反击,而不是任由不合理的制度嚣张起来。
由于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员工可以提出离职,并获得赔偿。我以这个理由要求离职。自然我的要求不会得到认可,工会或者人事部也不会帮我说话。他们不光不会帮我说话,而且还在找各种理由各种借口来搪塞我。我知道这也许就是人事部存在的价值—-替公司发言,以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如若他们替我说话,就属于严重的失职,毕竟他们也要活下去呀!
作为一名员工,要尽快的适应大环境的变化,否则就会面临淘汰和降职。作为企业管理者,当部门提出要求,要极力迎合和支持。即使不对的,也要咬着牙说:这种制度很合理,这种强制措施很得民心。当一个管理者做到这一点,几乎就是一个称职的管理人员了。
但我最大的意见就是,工厂逼着员工做一些事,出于生活的压力,员工又不得不逆来顺受,企业依然变本加厉的逼迫员工。企业管理人员还大肆鼓吹:都是自愿的,没有人拿着枪逼你们做不愿做的事。这样的话说出来,几乎是天经地义的,仔细想想哪有什么自发自愿的事情可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