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的阳光好似给大地铺上了金色的毛毯,那是兰尼斯特的颜色,凯冯如此想到,格雷果·克里冈跟随在他的身后,带着他的那帮坏小子们,泰温的骑士一早就出城召集了他这条最忠诚的恶犬,他们在凯岩城通往兰尼斯港的大道上相遇。
凯冯的行军并不快,虽然他想要发起一场突袭,就像鱿鱼们突袭了兰尼斯港,但他完全服从哥哥的命令,如同他一直所做的那样,他相信哥哥一定有他的考虑,只是他还没有想明白,毕竟哥哥的能力是他所无法企及的。
直到凯冯,在凯岩城通向兰尼斯港的原野上看到了诺恩摆下的盾阵。他恍然大悟:“原来一切都在哥哥的预料之中啊。”
凯冯看着对面盾阵前的猪倌,确实如同传说中一样骑在一头猪上。他戴着全覆式的海怪头盔,狰狞的鱿鱼须向天竖起,以至于看不清他的面容,盔甲则肉眼可见的厚重,至于那头野猪,“七层地狱啊,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野猪。”
“那家伙的肉一定不错,看看它身上的铁甲,它一定做了很多运动,这样的肉才有嚼劲。”说话的是甜嘴拉夫,如果说格雷果是泰温饲养的猛犬,拉夫德就是个纯粹的恶狗,事实上,格雷果手下的士兵都是。
哼哼不会想到已经有人在惦记它的肉了,想到了哼哼也不会在意,它吃过很多肉,唯独没吃过人肉,它一向用主人给他的利角和獠牙战斗,主人禁止它撕咬敌人。
诺恩选择的地方很好,它位于兰尼斯港、凯岩城、和克里冈堡的三点交汇之处的一个缓坡,凯岩城外的原野土地肥沃,良田遍布,树木稀少。
最高的山峰上坐落着兰尼斯特的族堡,凯岩城。它耸立的地方一样没什么树木,但整座山上都生长着绿油油的杂草,或者说凯岩城外遍布这种杂草,甚至诺恩现在脚下就踩着它们,诺恩认识这种杂草,问荆草。真是富得流油的地方,不止那座城堡,这块原野就是个巨大的金矿。
而矿产最集中的地方就是凯岩城所在的山峰,它俯瞰着山峰下的整个黄金平原,对这里的大部分地方都一览无余,可以说毫无埋伏的意义。
诺恩也不打算埋伏,他就这么大咧咧的摆开阵势,等待着兰尼斯特的军队。诺恩选择这里的唯一原因就是这个缓坡可以给敌人提供心理上的优势,让他们觉得可以以上凌下,可以充分发挥骑兵的优势,会把军阵摆得离他足够近,近到哼哼的冲锋可以把他带到对方中军的位置。
因为缓坡是两面的,靠近凯岩城和克里冈堡的一面短而陡,靠近兰尼斯港的一面缓而长,感谢易形伙伴的眼睛,天空上总是能看得更清楚,在龙王还存在的时代,不知道他们是不是也是如此俯窥着大地。
诺恩不喜欢进入易形伙伴的身体,他更钟爱于与易形伙伴建立类似龙王和龙一样的精神链接。然后用口令指挥它们。
哼哼兴奋的喘着粗气,前肢不停的跺着小碎步,使它覆盖身体的盔甲,发出咔哧咔哧的摩擦声,宽大的面甲遮盖住了它的眼睛,让他看不见前方的敌人,但没关系,主人就是它的眼睛。
“哥哥说的没错,这个猪倌根本不懂得野战的道理,格雷果,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这可能也是他人生中最后的一个教训了。”,兰尼斯特的军阵已经摆下,骑兵在前,弓弩在后,枪盾兵则作为最后的预备队,打扫战场。
格雷果爵士挥舞着他的巨剑从缓坡上疾驰而下,他身后的坏家伙们甚至没有使用骑枪,那可笑单薄的盾阵在他们看来一冲即垮,他们更喜欢刀剑劈砍的快乐。
哼哼斯鸣一声后奔跑了起来,它像旋风一般向前迈近,它把头颅低垂,锋利的尖角在阳光下闪烁着刺眼的寒光,四根粗大的獠牙使其更显狰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