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歌一不小心捡了一只松鼠,一人一松鼠,笑笑闹闹,不知不觉,华阳镇就在前面了。为了不惹人注目,云歌让松鼠缩进了袖子里睡觉去了。
云歌进了华阳镇,稍微一打听,很快就找到了国舅别府。毕竟,国舅也是一方响当当的人物了。
云歌本来打算混进国舅别府,拿走自己的东西,顺便给国舅添点堵,但是,走到离国舅别府还有三四米远的时候,云歌似乎看见了好几个与当地百姓不同装扮的人,一看身子板,就是练家子。还有那高鼻深目,越看越像昨晚那个狼人。
云歌敏锐地觉察到了危险,就改变了主意,目不斜视,走过了国舅别府大门,向大街另一边去了。走到人多的地方,又趁那些人不注意,折了回去,寻了个隐蔽处站着。听见了他们在说话。口音听着很别扭,和此地街上人士的口音有很大不同。
正想着,突然看见一条小蛇正在远处向自己爬过来,不偏不倚。
云歌心里一惊:“如此闹市,哪来的蛇?还这么诡异地刚好朝着自己的方向游过来,不知道本姑娘刚刚遭遇了蓝蛇惊魂吗?”
想到蓝蛇,云歌突然脑子里突然电光一闪,已经转身就逃。可是已经太迟了。那几个说鸟语的人,已经团团将她围住。
云歌细细端详,一共五个人。
五个人均穿黑色短打衣裤,均是高鼻深目,五官立体,肤色微黑,体型精壮。其中有一个拿着笛子在吹,和那小蛇的律动竟然一致,驱蛇人!云歌瞬间已经明白了。
这蛇,只是一个诱饵,她,因为吃了蓝蛇的尾巴,还喝了它的血,肯定是和这街上之人有所不同,当然,这一般人是闻不出来的,所以出动了这灵蛇。只是,来得太快太令人意想不到了!此时,那个人不是正应该在休养生息吗?怎么已经在这里围追堵截她了!还算准了她会到国舅别府,早就在那里设陷阱堵截。
云歌见形势于己不利,硬拼自己根本不是对手,逃走?去路已断。正打算乖乖缴械投降,关键时刻,袖子里的毛球居然蹦跶出来了。
云歌看着她的毛球,速度极快地爬上她的肩膀,站在上面手舞足蹈,还发出奇怪的叫声。
云歌真是很无语,只好打算把它再次塞进袖子,免得她的毛球血溅当场。
她一动,那些人以为云歌要抵抗,也都纷纷出招,云歌左躲右闪,虽然练过一些外家功夫,但双拳难敌众敌,身上多处挂了彩,但是好歹毛球还是好端端的。
架已经开打了,那就只好继续,分出个你死我活来了。
云歌身为一个女子,才刚刚历尽艰辛,还没恢复过来呢,体力肯定比不上这些守株待兔的人。
渐渐地落了下风,渐渐地支撑不住了。
那五个人见云歌这样子,也不欲过多纠缠,那领头人一个眼神示意,旁边一个人手一抖,宽袍大袖,扇出一阵风来,一阵蓝色烟雾朝着云歌方向飘去。
云歌暗叫不好。赶紧掩住口鼻,无奈已经太迟了。
云歌再一次,被塞进了一辆马车,与上一次光线亮丽,打扮精致,武器也充分的情况不同,这一次,云歌到处挂彩,身上的武器也都被收走,分明成了一只待宰的羔羊。
等到云歌悠悠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床边不远处坐着两个人。刚好背对着窗,窗外日光射进来,她们刚好处在背光的位置,阳光刺眼,云歌看不清楚。
那两个人也不开口。
云歌看不清楚那人,便环顾了一下四周,屋内摆设很是简单,一张方桌条椅,朱漆镂窗,桌上面一茶壶,几个茶杯,其中两只杯子正立着,已经没有了烟气,可见这杯茶已经沏了很久了。
不待她再细看,有人已经开口:“不用四下里看了,这是客栈。”却是一个略带沧桑的女子声音。
“悦来客栈。”云歌懒洋洋。
“哦?你怎么知道是悦来客栈?”那女子此刻倒是来了点兴趣。
“你听窗外的声音。”
云歌这一提醒,楼下传来的声音倒是更加分明了。
“这华阳镇最出名的小吃是悦来客栈旁边那家糕饼店卖的桂花糖蒸栗粉糕,配料独特,油润不腻,入口不涩,吞咽酥滑,甜中有咸,香里带凉,就在隔壁,你吃过吗?”
“嗯,吃过。”旁边那一直默不作声地男子突然开了口,声音雄厚,一听便是憨厚老实之人。
云歌奸诈地笑了起来。只见那女子头转了一下,云歌脑补了那男子被白眼的画面,笑出了声。
那女子再次开口,转移了话题:“不错,脑子灵光。灵鼠这次总算靠谱了点。”
“灵鼠?”刚说这话,毛球不知何时已经从那个人的手上冒出了那头,亮晶晶地眼睛扑闪扑闪,似乎是在邀功。
云歌惊讶道:“你说的灵鼠,莫非是毛球?”
那个人没点头,毛球倒是把头点得跟小鸡啄米似的。
云歌一看,扑哧一声就笑出声来了。这么一笑,气氛缓和很多。
“照这么说来,我还是托了毛球的福了?”云歌笑眯眯,和毛球拍了拍手。毛球也像模像样地伸出手来和云歌的手拍了拍。
也看不清那女子是怎么过来的,等到云歌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在床沿坐下,并且拿起了云歌的手。那男子倒是还坐在那里,似乎在掠屋,防止被人偷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