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化太大了!”
站在得仁山顶,巨大的跃马扬鞭雕塑下,郑时安再一次感叹到。
山下几百米,BT市就像一位青春蓬勃的梳妆少女,把她迷人之处尽情绽放。林立的高楼新居宛如她的发髻,高高低低;满城红花绿柳仿佛涂抹脸上的胭脂,五光十色;车流行人发出的嘈杂声音,便是她的银铃笑声了......额尔齐斯河从远处的阿尔泰山蜿蜒而来,静静地从她身上流过,仿佛是她的一条玉带,穿过她的身体,变成她的血液,喂养她、滋润她,让她成为准噶尔盆地西北边缘最耀眼的明珠。
肖凌梅就站在自己身边,天高地阔、坡陡势高、阳光火辣,四周掩映着成荫绿树和五颜六色花朵,郑时安内心止不住波涛汹涌,一阵冲动,扯上嗓子声嘶力竭地叫喊起来:
“啊...啊...啊...”
“勺子,那么多人,快走!”
郑时安的嚎叫引得旁边的人不住侧目,肖凌梅赶紧拽着他,沿着观光步道,飞快隐进树丛,走到一个僻静处,回头嗔怪着说到:“多大的人了?犯什么神经病啊!”
郑时安却不管她的假意嗔怒。她还是那样迷人,粉脸上镶嵌着那双依然明亮的大眼睛,里面依旧是一汪汩汩不断的清泉。红润的嘴唇,嘴角依旧微微上扬,眼神总是挂着调皮。一头乌黑的长发,大大的波浪卷让整个人更显灵动。一身素雅的休闲装束让她婷婷玉立。
“你和以前没区别。”
“胡说!眼角都有皱纹了。”
郑时安又见到了肖凌梅,见面以来,郑时安的心里一直翻江倒海。她看起来还是那么可人、那么娇媚、那样完美,让郑时安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自己、忘记了世界,眼里,只有她。
“回连队了吗?”肖凌梅问道。
“没,一回来就来看你了,”郑时安答道。
“不孝子!”
“还不是因为你。”
“哟哟哟,我才十八呢,是吧?”明显地,肖凌梅认为郑时安在糊弄她。
但郑时安是真诚的,离开她那么久,这些年即使一路风霜雨雪、历尽坎坷,郑时安也没办法忘掉肖凌梅。虽然她已经被埋藏进心底,但已铭刻在他的骨髓里,就像额尔齐斯河的流水,在准噶尔盆地侵蚀出的沟壑,无法填平。
双脚一踏上离开多年的土地,郑时安就惊异于它的变化,高楼、阔路,新城、人流,满眼繁华,哪里还有离开时的荒凉!
她,什么样了呢?下了车,郑时安第一个想见的人便是肖凌梅,于是给她打了电话,约她到这个城市最高点见面。
而她,应约而来。
看得出,肖凌梅变化不大,也许是天太热,也许是刚才的鲁莽举动把她吓着了,几粒细小的汗珠出现在她的鼻梁上,透过树枝的阳光照射下来,郑时安竟然看见了肖凌梅鼻尖闪烁的五彩斑斓。
长长的睫毛、白皙的脸庞,几丝红晕让她看起来更加娇艳。
看着郑时安紧盯自己,肖凌梅露出了少女般的娇羞:
“哎,有啥好看的,你这也太不礼貌了吧?”
郑时安却死皮赖脸开来,“有首歌不是那样唱的吗:我要把这美丽的风景看个够,欧欧哦哦”,说完还哼了起来。
“公鸡嗓子,一点也不好听!”
“不会吧,那时候你可愿意听我唱歌的啊?”
“那时候,你是一张白纸,现在的你,沾满油污!”肖凌梅毫不客气。
“不至于吧,我觉得还是那样啊,至少对你.......”
“滚滚滚,你少来!从咱俩见面以来,你哪句话不是在十斤油锅里炸过?简直就是一根老油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