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经常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虽然话有点糙,但却不无道理,生活环境确实可以对一个人产生重大影响。
莫方便是如此,他的父亲莫文耀是个成功的律师,母亲方萍是二甲医院的副院长,据说有望更进一步,家庭条件超越绝大部分同龄人。
别人家的孩子牙牙学语,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妈妈”。他学会的第一个词却是“法律”,第二个词是“他妈的”,国骂学自父亲莫文耀。
莫方牙牙学语之时,莫文耀已经在律师圈里混了四五年,一直在做诉讼律师,以刑事案件为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刑事律师容易出名,有名了也就有利了,似乎跟“升官发财”是一个道理。接触的负面东西多了,莫文耀难免会来上几句国骂,说者无心,却被咿呀学语的莫方学了去。
当年,律师为死刑犯做无罪辩护,常出现死刑犯被判无罪的情况,倒不是律师有多专业,主要是因为当时的法律不健全,再加上相关部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有限,让律师赚了名声。
莫文耀曾办过两个这样的案子,激动的几天没有睡好觉,这也成了他日后揽业务,吹嘘的资本。
小莫方耳濡目染,一直把父亲视为心目中的英雄。
上小学时,老师站在讲台上挨个的问下面的学生,将来想做什么,有的同学说当解放军,有的说当警察,还有的说要当老师,莫方的同桌(一个小胖子)说当厨子。因为小胖子的爸爸是厨子,常跟儿子说当厨子饿不着。
当老师问莫方时,他说当刑事律师。老师问为什么,他说可以伸张正义,有成就感(常听爸爸吹嘘时这么说,他也就记住了),虽然他不明白什么是“伸张正义”,什么是“成就感”,但这并不影响他对这两个词的向往。
后来大了一些,他把律师分两类:贩卖法律的律师和伸张正义的律师。刑事律师被他归为后者,而他的父亲后来却改了执业方向,成了前者。
直到上了大学,学了刑法专业,他才慢慢的认识到,原来当刑事律师并不难,难的是那遥不可及的成就感。
很多时候,律师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点像打麻将,三缺一,而律师就是缺的那一个,发挥的作用有限,没有还不行,想从牌桌上赚取名声和利益,又怕其他三家不满,掀桌子不跟你玩。
不过好在莫方及时调整了心态,不久后他又找到了让自己把梦想继续下去的理由,探索犯罪背后的东西,以满足好奇心。
刑事案件的类型是固定的,罪名是固定的,刑期也有一定的范围,唯有犯罪背后的动机千奇百怪,在他看来,这是一个案子最大的变数,正所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犯罪,犯罪动机就像一个深渊,深深的吸引着他去探索。
每当看刑事案例时,他总会去试着分析罪犯的动机,偶尔窥得一丝“天机”,他便会兴奋一整日,不管是去食堂打饭,还是去卫生间撒尿,总会哼着快乐的调子,有种扒墙头偷看隔壁小媳妇洗澡的兴奋感。
当然,这种兴奋是别人无法体会,也无法理解的。全校似乎只有教授犯罪心理学的王老师能跟他聊的嗨起来。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二人被同学戏称“神经病”。
毕业时,他的父亲为他铺好了路,但他却一心想做刑事律师。由此,导致父子俩道不同不相为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