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因是“清洁工”。
清除掉癌变的白细胞杀灭掉细菌和病毒。在斯坦因的逻辑里他对于这个社会就宛如免疫系统对于健康的人类一样:
于无能者以废除位置。
于失格者以死亡审判。
这两个标准逻辑简单条件清楚,是斯坦因战战兢兢“工作”了十几年的准则,是他在无数个困惑的日夜度过难关的明灯。然而这两盏灯落在婆什迦罗身上轻易地宣判了他无罪:
婆什迦罗既不是无能者也不是失格人。
他甚至连职业英雄的后备役都不是。
但偏偏是这种根本不需要“二审服役”的判决反而让斯坦因迟疑良久无论如何也放不下心来,甚至还做出了用含糊不明的言辞,误导婆什迦罗以为他要伤害他的同伴诱骗其出手的行为他到底在想什么?才做出这样不理智的行为。
就算婆什迦罗对同伴袖手旁观
那又如何?
这对于普通人而言不是过错。
只有职业英雄才需要完美无缺。
甚至,说的更露骨一些即便婆什迦罗行驶在错误的道路上,斯坦因也根本没有实力去“终结”这份错误。他对自己的能力一向很有自知之明,绝不随便挑战能力之外的事情。
但斯坦因仍然做出了这种不理智的事。
他的视野同样被几乎刺瞎眼膜的光芒覆盖在这种纯粹又滂湃宛如宇宙诞生时的光辉面前。斯坦因的眼睛本能地涌出生理性的眼泪他突然想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他始终是爱着这个社会的。
斯坦因对这个社会有着无与伦比的责任感。
因此,当他亲眼目睹一位有能力改变这个社会的个体出现时,斯坦因下意识地陷入了无声的惶恐。欧尔麦特以一己之力改变了这个社会,这有好的一面,自然也有坏的一面:
而坏的自然是,这个社会习惯了个人崇拜。
欧尔麦特亲手缔造了一个“王座”。
但他却无法再毁灭它。
所以,当看到有资质登上这个“王座”的少年出现时,斯坦因内心本能地生出恐惧来,他比谁都更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婆什迦罗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甚至,不惜采用了一些极端的手法。
而现在,答案出来了。
斯坦因有点想笑。
他的测试确实很有效。
婆什迦罗爆炸了
嗯,不是形容或修饰,就是字面意义上的那个爆炸。
宛如积蓄了上万年的火山轰然爆发,也如同混沌未明的时间之初的宇宙大爆炸。几乎是婆什迦罗爆发的瞬间,他头顶上的两层建筑物就被直接烧成了黑灰婆什迦罗总算还保持了一点理智,主动避开了两位同伴和斯坦因的方向。
即便如此,斯坦因身后飘摇的绑带,也尽数烧成了灰烬。
逃。
斯坦因脑海里只剩下这一个字。
他意识到,自己彻底激怒了婆什迦罗。斯坦因原本已经意识到婆什迦罗很强,但他显然对“很强”这个形容,理解的过于宽泛了。这种强大,杀掉他未必比碾死一只虫子要难多少
怪不得婆什迦罗那么傲慢,就连和别人同处一个大礼堂,就像是脏了他的脚。
有这样的实力,确实担当得起这份傲慢。
否则早被人打死了。
逃,快点逃。求生欲迫使斯坦因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了最正确的做法。他顺着婆什迦罗力量热量的爆发,直接从破坏掉的天花板冲了出去或者,用更确切一点的形容是,斯坦因根本就是被热浪给轰出去的。
他在半空中调整姿势,最终,准确地落到街道对面的大楼顶端。斯坦因头也不回,直接在天台上滚了一圈,从边缘直接跳了下去。
火焰瞬间淹没了斯坦因刚刚落脚的地点。
这家伙简直无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