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曹妈仿佛用尽了曹铭花所有力气,家中安静的环境加剧困意袭来,她迈步回屋的气力都没了,朝要饭孩儿说了声“我要睡觉”,浑身瘫软倒地。
等曹铭花再次睁眼,满眼乌漆嘛黑——她不适应。大女儿家夜里走廊灯是长明的,她屋门关着房间也会有灯光偷挤进来。
黑久了眼睛有点适应,月光透过厚窗纸渗进来,她瞅见要饭孩儿趴在床边睡的正酣,浑身汗毛顿时竖起来,突然理解当年她爷奶,为啥默认她大伯撵走要饭孩儿了。
她妈年轻她年幼,一个陌生的半大孩子,出身乞丐来历不明,少年心地善良还好,安安稳稳;少年心性不好,就是引狼入室。
她昨日光顾着改变命运,没想到家里只有她和要饭孩儿,要饭孩儿如果心眼坏,见财起意谋财害命,她的小命危矣。人性经不起考验,她不能用自己的命去赌别人的品行。
把要饭孩儿撵走?不妥。她妈不在她一个人生活都是问题。一日三餐生火做饭,她家地锅大灶台高火难烧,她身高够不到锅人小烧火不安全。
还有她将来跟她妈去了绿城,她妈出车一走就是几天,她一个人在家肯定不安全,能陪伴她的人少年最合适。
她需要少年,然在能完全信任对方前,又不能单独和少年在家。找爷奶来?不行,她妈不在家她爷奶更不会让要饭孩儿留下。
她爷奶对她的爱再多,也不会多过对她大伯的。利益面前,她爷奶自然会选择对儿子最有利的一面,她家的院子必然又会像上辈子一样,落到大牛名下。没办法,时代原因,她没有能力抗拒。
只有、也无可选择的只有喊她小姨过来陪她。她要尽量拖延她妈已经招工走的消息扩散,避免见爷奶家人,在她爷奶反应过来之前,解决要饭孩儿的问题,缩短她跟着她妈移居绿城的时间。
时间紧任务重,她要尽快想到说服她姥爷的理由。这时代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子出嫁后和娘家人不再是一家人了,除非必不可的原因,她姥爷是不会同意她小姨,长期住在她家陪伴她的。
像她姑,她出生前她姑出嫁到镇上,之后跟着男方家移民去了杞县。杞县到曹庄一百四五十里地,她姑从此再没有回过娘家。她听闻过她有姑,从来没有见过她姑,好像家里没有这个人一样,包括她爷奶去世时,她姑都没能出现。
左思右想,眉头拧成疙瘩,好在她此时年纪小不会出现头疼的症状。
想破脑袋,她认为事情可以做到合二为一,就是一箭双雕了。
张姥爷没儿子,她可以让她姥爷认要饭孩儿当儿子。要饭孩儿没爹没妈,给她妈能当养子也能给她姥爷当养子。好像差辈了,那就给她姥爷当孙子,总可以了吧。对她姥爷来说,只要去世时能有个摔老盆的继承人,估计不会计较是儿子还是孙子。说不定是孙子还好点,同时还能给大闺女也解决了继承人问题。
没有了利益关系,她爷奶也不能再撵走要饭孩儿。都不是曹家人了,她爷奶想说啥也没法说啥,说不着啊,关卿屁事。
然后说为了守住她家的家产,让小姨过来陪她,顺便考察要饭孩儿的人品。这样坚持到她妈分房,说不定还能像哄她妈一样,她去绿城顺便把她姥她小姨也哄到绿城。以后哪怕她姥她小姨再回老家,她也考察好了要饭孩儿的人品,是留是走已经有定数了。
一举几得,完美呀!
曹铭花再次醒来天光大亮,身上有点痒痒,扭了扭身体,布料摩擦皮肤算是挠痒痒了。昨晚睡觉没脱衣服,睡的很不舒服。
她怀疑有跳蚤虱子,正常五岁孩子的皮肤不应该痒。这时农村家家户户都有跳蚤虱子,她嫌弃也没用,还是等她把她小姨骗过来,全屋上下大扫除蒸一遍才是正道。
要饭孩儿不在,没有表不知道时间,她肚子饿的咕咕叫,下床去找人给她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