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虐待孩子,这到哪里都会被戳脊梁骨。
但是,法律上还真不好定好的罪。
不仅是她这种级别的虐待不好定罪,大宋每年发生的被父母殴打致死的案例不知道有多少,大部分也都无法定罪。
因为,在大宋的观念里,或者说在华夏传统的观念里,父母对孩子,是拥有绝对的权力的。
那种恶性的故意的当场殴打致死,当然能够依法定罪。
但是,因为被父母殴打而受伤,最终不治身亡的,在实际操作层面却很难定罪。
除了这个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女婴的溺毙问题,同样很严重。
大宋讲究女子厚嫁,本来这种风气只在士大夫阶层流行。
但不知什么时候,这种风气便传遍了大宋各个阶层。
这种风气的流行,有效的保障了女子婚后地位的同时,其实也带来了很多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就是经济问题。
比如鼎鼎大名的苏轼,当年为了给女儿凑嫁妆,就卖过良田。
但上层的经济问题,传导至社会底层,很多时候变进化到了人命的问题。
那些普通的百姓,他们没有那么多良田可以卖,但给女儿的嫁妆,也不能太寒酸。
要不然,女儿在夫家,真的会没有地位,甚至活不下去。
这种情况持续的时间长了,女了在底层百姓之中,便有了赔钱货的称号。
大部分百姓,其实会一边骂着赔钱货,一边想尽办法给女儿凑嫁妆。
但也有一些心肠狠毒之人,会在女儿出生之后,第一时间就直接溺死。
这种人间惨剧,大宋的法律当然是严厉禁止的。
但大宋的医疗条件又实在有限,生下死婴的概率,本就不小。
很多时候,官府也无法判断,孩子到底是本身就是个死婴,还是生下之后被活活溺死的。
这也就造成了,这种情况,大部分时间都难以定罪。
当然了,这个问题不是现在才出现的,而是古已有之。
只不过,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而已。
毕竟,这种事儿只是发生在社会的地层。
社会上层那些人压根看不到,就算偶尔看到了,也会当成没看到。
可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大宋这几年发展的太快。
哪怕不计算吐蕃,只把大理、蒲甘、安南、倭岛、天竺、蓬莱这几个地方算上。
再加上刚刚收回的那半壁江山,短短几年时间里,大宋国土面积翻了好几番。
人口虽然也一直在增长,但远远跟不上国土增长的面积。
而且,为了保证对这些地区的有效控制,大宋还在不断的往外迁移人口。
这就造成了一个情况,大宋现在极度的缺人,各行各业都缺。
为了解决这种状况,大宋第一个想到的办法,就是开源。
为了鼓励百姓们多生孩子,朝廷每一年,都有无数的真金白银撒出去。
但是,生孩子哪儿有那么快?
更不要说,从生下来到成才,还要十几二十年的时间呢。
所以,官家这是又打算节流了?
毕竟,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任何一个人口的非正常损失,对于大宋都是不可承受之痛。
要想改变这种状况,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立法。
无论是虐待孩子也好,还是造成孩子死亡的,一律重判,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遏制制眼下这种局面。
可是,这么大的事儿,真的是我能掺和的吗?
想到这里,李睿是真的要哭了。
官家哟,我就一个小小的从三品而已,真的做不了一鱼三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