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怀疑,你们将接受的是一起前所未有的任务,你们面前是精选出来的一百例各式各样的扒窃嫌疑人案卷,我要求你们在两天内读完,通过枯燥的文字,去理解贼的普遍性行为模式,可以带着这样的问题去读。他们为什么要做这类违法的事?最初诱因在哪儿?他们为什么选择这类犯罪方式,而不是其他?他们选择的犯罪方式,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状态?这种犯罪行为,会给他们在物质上、精神上,带来什么样的满足,相信我,不管是现实贼的世界,还是这些贼的心理世界,都足够精彩………”
眉飞色舞的孙韶霜第一次训话是这样说的,那时候刚组队,戈三平初识了三位队友,杨奇志不笑时有点凶,笑起来有点痞,他不喜欢这类;丁安宁是省数据中心来的,又有点拽,而且是那种你看着他就想对他竖中指的拽相。倒是贝琳让戈三平多看了几眼,这位特警出身的估计是长年训练缘故,身材特别好,窈窕中带着矫健的美感。
本来想借故亲近的,不过有比他脸皮更厚的,丁安宁每每总是抢在他前面搭讪,而贝琳不但不介意,反而聊得挺欢,甚至和脱了警服痞里痞相的杨奇志也聊得来,这让心思很敏感的戈三平隐隐觉得不爽,可又无计可施。
关起门来集训是非常枯燥的,读案卷,看视频,案卷是孙教授选出来的扒窃案件,视频都是执法记录仪提取的扒手抓捕和审讯视频,和所有的任务一样,在执行前要给你脑子里装满任务的各个细节,而这一次任务,就是给队员满脑子都装上贼。
时间过得飞快,快到队友间连熟悉的机会都没有就该着上路了,任务的开始地就在这儿,这个火炬大厦,接待人就是外面那两位保密员,新的名字、籍贯地、作假的简历,会看着你背到连说梦话都说不错才算过关。
既不懂追踪,也不会抓捕,甚至连警械都不怎么会用的戈三平,其实在这个小队伍里是属于被忽视的,标示代号时,以丁安宁的写码技术为首,以杨奇志的化装侦查、贝琳的追踪为辅,戈三平负责的顶多是个补充。
他记得走出火炬大厦开始这个任务的时间是一月份,长安街上正刮着凛冽的北风,那挟裹着西北沙漠粉尘的风能把人脸刮得生疼,那天黄昏时分他登上一辆普通的商务车,被载到新城区东光花苑,东三环,这座城市他从电子地图上已经强行记下了大部分街路以及标志物,车行驶间,夜色已经渐渐降临了。
那时有一种莫名的兴奋刺激着他,就像所有的朝九晚五、文山会海习惯的公务员,总是期待着一种颠覆平庸的惊心动魄,那种既兴奋、又担心、还带着莫名恐惧的感觉,让他手有点抖,使劲捏住手了,腿又开始抖了。
“你有点紧张了?”一位保密员当时这样说。
“你连要干什么,要去哪儿都没告诉我,我能不紧张么?我是执行任务的,每个细节你得告诉我啊。”戈三平道。
另一位保密员轻松地道着:“这是一个危险系数为零的任务,马上你就要在司法系统的监控里出现了,你要做好思想准备,不会给你特殊待遇的。”
平板递上来了,果真是没有细节的任务,是去偷一辆车的轮胎,当然,不是真偷,而是籍此变身成那一位因为落魄而铤而走险的大学生“平三戈”,只是让戈三平意外的是,他妈的根本没什么前戏,直接就要进拘留所。
“不是说要了解社会和执法最底层,逐步接触嫌疑人么?”戈三平疑问道:“怎么一上来就是拘留所?”
“不进里面,街上过往人这么多,你知道那个是贼?”一位保密员道。
另一位道了句:“这是你们孙教授的安排,我们讨论,其实你这个任务是可有可无的,对整个计划的影响不大,再则,以我们的经验判断,可能你这样的,在那种环境里过不了三五天就得回来。”
言下之意,我们也是奉命行事,其实你去或者不去,我们都不看好。
这就尴尬了,旁边还坐着送他的贝琳呢,看到戈三平的犹豫,贝琳道着:“孙教授的真正用意,是要全方位地了解这种犯罪行为模式、犯罪心理,进而摸索规律,但是……三儿,你都没和嫌疑人打过交道,你行么?”
“没试过我也不知道行不行,拘留所里,能从外表判断谁是贼么?”戈三平问了句蠢话。
“这个不用担心,长安的拘留所里,大部分都是贼,想混那条道,先得混个脸熟,成不成是个未知数,联络方式记清楚,随时可以回来,遵照孙教授的安排,我们不会提供经济支援的,你只能像无业人员一样自谋出路……当然,如果混不下去回来,我们会提供一张返程的车票送你走。”一位保密员道。
那两位说话和表情就没变过,永远是冷冰冰的,你无从知道什么制度能把人煅成像机器人一样,说什么都是一个腔调。
“知道了,你们这么省,任务经费一定很紧张吧。”戈三平递回了平板,勉强来了句幽默,可说得他也笑不出来,默默坐在一旁的贝琳伸出手来,握住了他的手,小声说道:“别担心,有我呢。”
那一点温柔都没有,持枪打沙袋的手,那怕是女人的手,也是粗糙而孔武有力,与她娇好的面庞截然相反,戈三平哭笑不得道着:“美女,我是去当贼,又不是去当英雄,没什么危险,是你担心了。”
“警察里能当了英雄的太多了,能当好贼的可是万中无一啊。”贝琳道。
“我好歹大本毕业,主修心理学,干过的工作也不少了,偷东西这么没技术含量的,会学得很快。”戈三平道。
“不会的,你和大志不一样,正宗科班出身,没出过外勤,三观又太正,连说句话都彬彬有礼,别以为你看了那么多案卷就学会了,你身上所有的东西都和贼是格格不入的。”贝琳道。
“这恰恰是她的高明之处,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对外来者是抱着警惕和防范态度的,想接近这种环境,一无所知,反而比经验丰富更安全,也更容易被接受。”戈三平道。
单从理论上,戈三平的水平肯定要胜过其他人,他放开了挣脱了贝琳安慰的手,又故作安定地主动握着,笑着道着:“心理学上有个从众效应,一个个体放在陌生的环境里,会下意识顺从这个环境,于是就会在潜移默化中发生性格重塑,比如,我们原来是普通人,进入了警营,纪律的制度的约束,不知不觉地就会把我们变成你很不期待成为的那种人……理论是一样的,呆在拘留所那个环境里,会不知不觉地改变自己的。”
“有点高深了,我就是不太明白,怎么能想出这种任务模式,怎么可能还会有人接受这种任务?”贝琳笑道,对于言语不多的戈三平还是有好感的,他不像杨奇志那么痞相,也不像丁安宁那么张扬。总是那么安静,安静到让人琢磨不透。
“我已经回答了,每个期待改变,寻找刺激的人,都是因为对自己的现状不甚满意。”戈三平悠悠道。
贝琳忽然明白了是那一句“进入了警营,纪律的制度的约束,不知不觉地就会把我们变成你很不期待成为的那种人”,只是把任务当成寻求刺激的心态实在让她啼笑皆非。
话未竟,车已停,泊定的车在一处稍显僻静的巷口,巷口几辆车,两位保密员给戈三平说着细节,其实没什么细节,就是去偷车轱辘,然后在车轱辘被卸走的时候,会有人出来把他抓个“人赃俱获”,之后,就是所有毛贼都要经历的正常司法程序了。
果真是隔行如隔山,卸车轱辘的戈三平笨手笨脚,拧完螺丝都不知道怎么取走轮胎,还是保密教的,狠狠踹两脚,一松就能卸走了。第一次“作案”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卸走滚出不到两公里,戈三平被巡逻队当场抓获了。
噢,不,那一刻开始,平三戈就出现了!
不过接下来平三戈发现了一个道理,大人物想突破自己叫作事,小人物想突破嘛,那叫作死。他无疑是后者,巡逻队抓着偷轮胎的一点也不客气,先摁住揍了一顿,顺道扭送派出所,派出所对此类烂事也已司空见惯,从处理警员脸上那浓浓的职业性烦燥就看得出来,笔录一做,手印一摁,又审问辖区其他几例偷窃案例。
这个肯定是不能承认的,计划里也没有啊,于是平三戈又被几位协警揍了一顿,抓个小贼实在太过失望,只能扔拘留所了。
当平三戈以为终于捱过去了,被扔进拘留所了,一进去才发现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人满为患,跻跻一堂的拘留所号子,长发的、染发的、没头发的、斑秃的,各种奇形怪状的脑瓜凑一圈瞅他这个刚进来的新人,都没等他反应一下,脑袋就被扣住了,然后不知道多少双手摁着扒衣服拽裤子,连那双鞋也没放过,他惊恐地乱叫乱挣扎,不过毫无效果,片刻就把他剥了个清洁溜溜。
妈的,今天要为事业失身了。他当时有这么一个念头。
判断又错了,是抢棉衣,不是强奸,不过并不比失身要好过多少,第一夜他就那么冻得瑟瑟发抖地躲在墙角,听着此起彼伏的呼噜声、闻着不同风味的脚臭汗臭,开始无比怀念曾经以为无所事事的枯燥办公室的生活。
本以为捱过去了,后来又发现自己错了,生活掉落到生存的层面,是永远捱不过去的,为了饭菜里的一块肉能打到头破血流,为了几十几百块钱敢铤而走险,为了找钱,都在变着法子坑蒙拐骗偷,他出出进进于拘留所,能见到的是一个没有底限,没有未来,甚至连人性也不知道丢哪儿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