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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芝兰玉树

林子里的黑熊探头,当它缩回去的时候,一阵清冽的马蹄声在一片林地的边缘由远及近,颠在每个人加速跳动的心房里。

马尔基尼也估计有误,送亲队伍加上后备队有差不多两千,而前来劫掠的胆大包天的强盗,则差不多有三千人。

三千离群的野狼,在憎恨的人群之外,组成了新的狩猎集团。它们如北地一场朔风,送来冻彻骨髓的阴寒。被健硕的妇人们扑下马、在开阔的草地间伏卧的右谷蠡王的长女不健康地喘息着,这位在好好保护的王女显然知道某个声名在外的强盗头子。

那是两年间令所有千人以下队伍都胆寒的怪物,这支队伍人数不过三二千,却凝聚成一只拳头,在那个迅捷如豹、狡诈如狐凶猛如虎的首领手下调教成一支会吃人的狼群。

它们不是人,加入这些杂种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会辨认老人、妇孺和青壮肉质的区别,这些或许和匈人同时到达的西迁民族有着别样的肉质需求:“不羡羊、和骨烂、饶把火、锅倒柴”...这些令人谈之色变的可怕别称被翻译成高加索系的语种,在奴隶之中悄悄传播。

只有真正泯灭人性的怪物,才有资格加入这帮人数不多、皮甲和铁器稀缺的强盗团伙,但冬天连张口都会冻住口腔的多湖之地,这些渣滓们会在冻死人的冬天来临之前,大掠一回,再回到那片匈人不愿意涉足的泥淖地,完成内部残酷的优胜劣汰。

“安...达菲尔!”倒在地上的王女叫出了一个哥特人的名字,这是恶鬼的名字。如果一个人集中了所有可以切齿痛骂的恶行,那么这个名字也会带有恶鬼的意味。

那个恶鬼就穿着从罗马一位履职将官赴任时候随身带着的暗金色铜甲。据说这头恶棍在起家之前是东哥特人的将官,因为触犯军法而被迫流亡,在成为首领之前,为了置办一身行头,单人独骑刺杀了一行有十人的罗马赴任将官,获得了那在罗马军团之中已经被淘汰的、仅作为节日仪式而出场的黄铜甲。

当武刚车上出现第一支木制弩箭的时候,这支队伍听到了冲锋的号角。

那是一根筋的哥特人的犀角号,只有低沉的呜呜声,他们没有退兵的金鼓,向来有进无退。但实际上,部落之间一般一家一户的人被分编到一起,战场之中,互相帮扶,兄弟死了,有血缘的同伴自会为他收尸。安达菲尔的强盗军团就不同,他们是北方撑船渡海的诺斯人的销赃大户,辗转而来的凯尔特草药在极寒地带很受欢迎。

安达菲尔没有酒没有补给,他们把抢来的值钱的东西用来换取德鲁伊配置的燥药,这些干燥的颗粒只要吞下去一个盏口的剂量,就能极大减轻战场上负伤带来的痛苦,这些燥药还会叫人口舌辛辣,一种狂躁感支配全身,安达菲尔就用这些换取的药粉完成人工止痛,他们的人死伤极多,更新换代极快。

“一群疯子!”马尔基尼看到那些人几乎是披着皮草从林子中间滚出来,闹哄哄地如一阵山洪,面对送亲队伍稀稀落落的箭雨,无甲只有厚袄的强盗们不闪不避,开合可以喷吐热臭气的口腔,像熊那样低吼着冲上来。

他们确实比一般匈人粗壮,离近了每个人都能看到那些被油脂堆满的厚实的身板..就算是虚胖,这些善食同类肉的畜生们也远远比他们耐力更强。其中不少人有着通红的眼睛,眼角有发紫的血管暴突着,畜生们像熊像狗子那样一跑一喘,他们在哈气,或者在跑动中想要放肆地大笑。

“嗐——嗐——”细而短促的声音刺激着每个人的耳鼓,当这些强盗冲过箭雨,留下十多具尸体,冲到武刚车前面,手持短矛的持矛手开始和它们短兵相接的时候,才悍然发现这些人不停地打摆子,脸上手背出现石楠红的斑疹,通红的眼睛没有叫他们视觉更好,而更像一个凭本能行动的野兽。

有些胖成球的怪胎能够轻易跳上六尺高的仿造武刚车,站在上面,用破旧的厚袄挡住劈刺,但投石索丢出的石头到了,十步以内,那些手劲大些的牧民几乎没有失手的机会。

这不过是一千人和另外三千人的一场集体斗殴,作为罗马骑士的马尔基尼看得有些发倦,双方都没有多少铁器,那些强盗们用的是抢来的所有可以使用的武器..但不会保养没有工匠的他们注定不会拥有一件有寿命的东西很久,就像男人之间天长地久的友谊,那些在冰面上航行的船,总有一天要因为再也负载不起两个人的重量而四分五裂。

有些率兽食人的强盗们推开了武刚车,不需要有多大力气,仅仅让原本一人能挤过去的通道变成两个人能并肩而立就好,叫这些带着铜锈弯刀的粗胖男人能闯进来..这些带头的小队的队长肩负了攻坚的任务。数个可观的口子被它们撕开,而原本看起来杂乱无章毫无战术可言的强盗们居然才投入了区区一千人,他们仅仅从正面进攻,就已经快速突破临时的屏障,和部落的匈人真正短兵相接。

“他们很凶悍!”埃提乌斯有些紧张地握着手里的罗马共和国时期短剑,往往两三个匈人都不是这些穿着厚袄的强盗的对手,送亲的队伍多是牧民、多是挑担子后娘养的杂兵,普遍营养不良;而以同类为食的雪原强盗们触及了某种生物禁忌,但在基因病发作之前,他们有疯狂的大脑和精神异常之后带来的超越往常力气,肉食为他们提供了体能的来源..当匈人千人长不得不命令上百个骑兵加入战斗的时候,意味着双方撕咬的最前列,已经呈现一边倒的态势。

“为什么这些强盗会比匈人强悍这么多?”埃提乌斯不可思议地看着即将被扯开的阵线,双方交换比达到可怕的5:1,瘦弱的匈人很难一下刺入肥胖者的要害,而那些眼睛通红的疯犬们将这场战斗当成了入冬之前一场狩猎。

“准备突围,就像我说的,埃提乌斯。”马尔基尼拍拍紧张地弟弟的肩膀,“这是匈人的战争,我们没必要为他们卖命,更不能死在这儿。你骑着马,匈人的矮马速度不快,但耐力极好,就像他们的人一样,吃苦耐劳..一路从遥远的东方抵达这里..期间团结了无数个民族,多么可怕的韧劲啊,可我们罗马,屋大维死后,连奥古斯都都不再是一家一姓了。”

他从一个倒下的匈人那儿下马挑起战矛,“快走吧,埃提乌斯!行动起来!如我所料不错,强盗剩下的两千人正在打算两面合围,一对一这些牧民不是对手..等到他们一拥而上,就将会是我们的末日了!”

他猛的一夹马腹,再用矛杆抽在埃提乌斯坐下马的后臀上,马儿嘶鸣一声,拔腿起行。那些强盗几乎没有弓箭,马匹也不多,当埃提乌斯从后方畅行无阻地来到人堆之外的时候,马尔基尼打马跟在身后。强盗们投入了第二个千人队,两面夹击之下,送亲队伍岌岌可危。

“看来他们今天就要得逞了。”马尔基尼看着自家弟弟沮丧地说,这大概是心中坚持正义理想的孩子第一次受到如此大的挫折,这些以人为食的强盗集团无疑比哥特人更可恶。

马尔基尼也只能拍拍弟弟的肩膀,给他行动上的安慰。

一支箭,准确地射穿紫色的披风,在家族的白鹿图徽上留下难看的伤痕。那支箭的箭簇准确钉入铠甲的缝隙中,划破针织甲的防护,在马尔基尼的左胁留下一块冒出血迹的红点。

这是木杆铁簇箭矢..是标准的狩猎箭,这一箭在空气中留下不曾不注意的气流,从马尔基尼外甲缝隙中刺入的时候,其雪松枝的箭身兀自打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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