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暮时分,吴尘已赶到了大鸠山下,歇下了脚看看天色,西边红霞,东边白月,他朝着吴村的方向望了望,却微不可察地瞥了一眼身后。
出门时身后便缀上了一队尾巴,一路行来,倒是将这些尾巴们累得够呛,谁能想到一个半大小子能一口气连赶了四十多里地(大概今三十公里左右),有人提议半道上就将这小子给摁了,但却被他们领头的给否决了。
领头的姓孙,和自己一众手下昨日刚从乡下庄子里被调派过来,奉命带人在吴宅四周游走,家中主人的意思是先行打探,看看这吴宅中是否存在一个三十上下的汉子,或寻个机会逼其现身,如若不在,便伺机将这宅中小郎掳走。任务倒是不难,没成想执行起来竟颇有些麻烦。
孙领头一行人起先来时,发现吴宅四周居然已经有人在暗伺窥探,本以为是先来踩点的自己人,近前接触却发现全是陌生面孔,捉了其中几个拖到僻巷里打了一顿,才得知原来都是些惦记吴家财帛的蟊贼和混混。
孙领头倒是有些意外,
“看不出这吴家挺有钱的嘛”
不过为了防止这些混混蟊贼妨碍自己的差事,还是下令手下将人逐一驱走。鉴于这次的任务见不得光,不便暴露身份,否则只需报出名头来,这些当地的土著蟊贼混混们怕是早就作了鸟兽散,何需多费拳脚口舌,耽搁功夫。好在那一家子人都不怎么爱出门,倒是没有察觉自家门前的一时混乱。
次日晨间,终于等到门开有人出来,发现却是个半大小子,穿着一身青色襕袍,双手负在身后,走起路来一幅小大人的模样,孙领头根据之前主人的描述,便断定这就是主人想要掳走的吴家小郎。
于是亲自带人尾随其后,见他朝坊市的方向一路而去,途中几次想上前将人拖进巷中,一来看看是否有人现身来救,二来若是无人现身,便可顺道将人直接掳走。可没想到这小子似有了察觉,一路专捡人多的地方钻,因而始终也无法得手。后来在一家茶楼前这小子又碰上一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接着二人便一路同行,一众人就更加没了出手的机会,只能一路远远地缀在二人身后。
之后二人到城中的坊市,进了一家成衣铺子,一进去,伙计便关了铺门,然后就没了动静。
一个多时辰过去了,孙领头一众人在外被太阳晒得头皮滋油,还不见人出来,
“他娘的,难不成现做一身袍子?”
于是便遣人上前查看,等人回来才知,那小子半个时辰前早就从铺子后门走了。
“大意了,大意了。”孙领头一顿懊恼,他并不是不知道这县城里的宅子通常都是有后门的,但毕竟初来乍到,一时间有些疏忽了,于是紧赶慢赶带着一众手下又回到吴宅所在。
吴宅大门依旧紧闭,众人只得继续守候。等到半下午的时候,大门才再次打开,又是那个一身青袍的吴家小郎负着手走出来。
只见他回身带上院门,接着站在自家门口,一双细长凤眼微眯了起来,环顾四周,忽然双臂抬起,两手握拳,各竖起一根中指,冲着四周比划了一圈,嘴里大喊,
“法克油!”
街上过往的人们都被他这突然的喊声吓了一跳,纷纷投来诧异不解的目光。
坐在对面一个茶摊上喝茶的孙领头也被他的这一奇怪的举动和言辞搞得摸不着头脑,扭头问向一旁的手下,
“何意?”
手下摇头,也是一脸问号。
见众路人向自己看来,吴家小郎也浑不在意,一收胳膊,双臂往身后一背,下巴一仰,骄横地“哼”了一声,接着抬脚便走。孙领头在茶摊上候了片刻,见人走远,立即招呼手下跟上。
本以为这小子又去城中某处,却没成想他直接出了城,一路朝南奔去。孙领头一行人紧咬不放,缀在他身后。半途中有人建议,眼下已在郊外,四周无人,正是下手的好时机,却被孙领头摆手否决,因为他想到了一种可能,
“这小子此去会不会正是去见他背后那个所谓的高人?”
而与此同时,就在这大鸠山中,本书著名的风景胜地—鹿鸣谷里已有另一伙人设伏静候着吴尘的到来。领头的是个身高四尺的光头,别看他长得矮就小瞧了他,他跳起来一样能砸到膝盖,端是可怕的很。
此人也姓付,闻姓识人,看基因之强大,他便是那倒霉蛋,如今已是狱中死鬼的过山虎付四之弟,匪号断脊狼付大六(是脊背的脊哦,听书的朋友莫要误会哟),断得也是他人之背,而非自辱,虽这名号听上去略有歧义,但他一个土匪,就不要太过细究了。
付大六来这深山僻林里自然是为兄复仇。短短两日,自家寨子一并折损五位当家,可以说是顶端领导层全员覆灭。消息传来,寨中一片哗然,亲者痛,仇者快,寨中各方势力开始蠢蠢欲动。群龙无首,主位空悬,人心浮动也是自然。
而付大六作为原寨主的亲弟,寨主之位的显性继承人也必然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然而,在这全员刀口舔血穷凶极恶的土匪窝里,倘若单凭名义,却无实力,那定然是无法服众的。那么,且先不说往后能不能坐稳这新主之位,怕是眼前能不能坐上都要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