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是在落日余晖未散尽之前,我赶回了家。登上二楼,我与那天空将夜下黑枯枯的杨柳枝,与那最后一模红色的余晖留了影。
夹在着与母亲的礼物,我把它画成了一幅画:除我与杨柳枝、红霞外,还有母亲的勾勒,黄大黄二的刻画,还有角落里的黑色土丘,我所踩住的白色格子。
最后我满意地看着成品,最终在我屋子里翻出了我的百宝箱,把这幅画以及我那本眷写了对母亲感谢的神谕,压在了最里面。翻着之前放入的各种东西,现在看起来真是感慨万千。
黄二指着密封袋里的一撮黄毛说:“我记得这个,我很熟悉。这是你那次和我打闹最严重时,你拔得我的腿毛。”
我则是一脸尴尬,不知道说什么好。
黄大则是盯着一个密封袋里的一小把麦糠,一脸不喜,我则是歉声解释着:“都留那么久了,就舍不得丢了。”
其他还有陆陆续续许多东西,我则是扯住了一个老式制成表的项链,顺带着一个顶针,给拿了出来。没理会那种久放沉闷的气味,我直接戴上去,还挺合适。顶针虽然黑的发绣,但戴在手指上依然光滑。
我有点爱不释手起来,就留在食指上当成一个戒指吧,我这样劝慰我自己去接受它的存在。
看着百宝箱里一样样其他的东西,吾逐渐开始了回忆。
最开始是一张只有一半的奖状,只有正好没有第几名次的那一半。这个很早了,我的一切清楚都是关于她给我的讲述。
她说过:“我把另一半给了同村的小女孩,因为那个小女孩拿不到名次,还说应该是第十四名,也应该是我的第一张奖状。”
我不清楚我当时和那个小女孩有多要好,才会把第一次拿到的奖状分给人家一半。但后来她在给说起那个女孩时,我也见过,却没有一丝熟悉,连靠近的勇气都没得半分。
小女孩家就只有女孩父亲和女孩弟弟是正常人,女孩母亲说话都磕磕巴巴,一点逻辑都没有,女孩母亲被村里人叫傻子。而那个小女孩现在被人叫做小傻子,被人称作怪异的外貌,我见过她。只是长相奇特一点罢了,也能说出自己的想法,就是表达的慢,思考的简单。
女孩的弟弟是正常的,行为举止与我们没有区别,因为女孩弟弟要和姐姐、母亲在一起,也被叫做小傻子。那时候幼小的我明白了:你怎样别人不会在意,当你的亲人不正常时,你会背负一部分不正常。当然我也不用在意这些人,连思考都跟随别人话语的人,成了别人遛的狗。
我不清楚那个女孩她一直是后来我记得的样子,还是后面变成的这样的。因为在村里,女孩母亲的样子会被大人们添油加醋的说给小孩子听,也只有小孩子会当真,不会和那样的孩子玩。
如果说当时我是不在意的,我当时又是怎样与女孩接触的,有没有给女孩伤害过?想必是有的吧,否则我怎么羞愧的装作不认识女孩,后面不敢去打招呼在见到女孩的时候。想必是一定的吧,否则女孩怎么也离我那么远,我是真的伤到过女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