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云璃的运气好了起来,两人落座,吃上了她心心念念的炙羊肉。
熬了一夜,又连踢带踹,连跑带赶地活动了一早上,体力早就消耗得差不多了。大口嚼着洒满香料的羊羔肉,谢云璃突然眼睛发酸,几乎要哽咽地哭起来。
太失礼了,她只能低头,装作被噎住了,抚着胸口拼命顺气,又灌了一大碗茶,来掩饰自己的窘迫和狼狈。
花辞树不明白,好好吃着肉,怎么眼睛就红了。以花辞树在秘阁看过的众多戏精的表演发誓,她没有噎到,只是哭了。但他也绝不会哪壶不开提哪壶,去问她怎么哭了,本就是乱世飘零的普通人,何必拆穿。
花辞树的演技确实好很多,以至于他讶异地发问:“这也能噎到?!你吃慢点吧,又没人跟你抢。”
这么一问,谢云璃心里的委屈倒是散了一大半,满心只剩下自己骗到了人的窃喜:不是吧?这都没发现,我果然是个天才!
谢云璃的表情也轻松起来,隐隐透着得意:“哎,野利,你人还挺不错的!我们现在算朋友了吗?”
花辞树并不正面回答,“是你们宋人说的,酒肉朋友吗?”
谢云璃的表情变得古怪起来,但她也没有拆穿,还点头肯定:“是啊,是啊,酒肉朋友,好朋友!”
花辞树心下微动,就让这个有趣的误会一直存在下去吧,也许有机会,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国土上,光明正大地相遇,解开这个误会,成为真正的朋友。
但现在,就做野利郎烈的酒肉朋友吧。
谢云璃打开了话匣子,开始絮絮叨叨说起来自己在宋朝吃过的好东西:“野利,你去过大宋吗?我跟你说,大宋的好吃的,好玩的,也很多。”
“大宋既这么好,你为什么来西夏?”花辞树冷不丁发问,打断了谢云璃的絮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