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征税有实物与银钱两项,而实物名目繁多,若是存在无法按照税赋名目完税的情况,便只能采用折纳的方式偿还官欠。比如手上的银钱不够时采用以实物折钱,也存在以物折物的情况。
由于实物的成色与价格完全由衙门中人裁定,这里面就存在很大的运作空间。因此,黄友特意提到这点,也是要让一干吏目知道节制。
宋义躬身领命,言及必然把县尊的饬令转告下去,而后开始回禀刑狱之事。
听闻出了人命案时,黄友已经蹙起了眉头。他一边翻看卷宗,一边听取对方的回报。
只听宋义继续说道:“死者王钧宜,年节时主动充任投名衙前,届时已满五月。
数日之前,此人与仓子郭斗闹到衙门,俱言对方私盗绢帛。属下差快班班头李骥察看现场,于死者所住房舍的床下搜检到赃物五匹,而后户房重新点计仓储,竟发现失窃绢帛多达二百一十八匹。
属下念及死者往日做事勤勉,而他膝下独子又在县学求学,当时生起了恻隐之心,只令他悄悄退回官物换一个从轻发落,省得累及子孙前程。孰料此辈当日返回家中,夜间竟选择了悬梁自尽。
死者独子心中不忿,具状将郭斗告至县衙,然而诉状言之无物。属下虽怜其幼年丧母,近日再度失怙,然攀污之风却不可助长,便将其暂时羁押在了牢中。”
案卷上记录的内容还要更详细些,但主要意思却是大致无差。
看完这些,黄友又把王璞的诉状仔细看了一遍,除了大篇幅的叫屈鸣冤外,完全看不到有利于自身的讯息。
盗窃官物案夹杂人命案,自然是以人命案为重,他稍事思索便直接发问:“可能确认死者系自缢身亡?”
“此事千真万确!”宋义直接拱手相对,“属下当日便遣了刑房帖司带上仵作上门察看,其人确系自缢。”
“郭斗其人何在?”黄友神色不变,继续追问。
“回禀县尊!”宋义躬身答话,“此人尚在县仓值差。”
黄友听罢顿时沉吟不语。
从宋义的初审结果看,应该是断定王钧宜盗窃与王璞诬告均确凿无疑,案卷当中记载的人证、物证也确实支持这一处断。
不过,断案务须秉承怀疑的态度,而人命大案更是不容轻忽,任何一处细节均需仔细揣摩到位。
黄友心中盘算,即便这王钧宜并不清楚“宋承五季之乱,太祖、太宗颇用重典,以绳奸慝;等到海内悉平,文教浸盛,方以宽仁治天下”的历史脉络,难道“盗窃官物乃大罪”的常识也不知道?
既然他知道后果,也有胆量去冒天下之大不韪,可为何令他退还赃物时却选择了自尽呢?正常情况,不该是伺机潜逃吗?
这一疑惑一时挥之不去。
但他又转念一想,以国朝的捕盗手段,但凡人犯的画像传至各州各县,即便隐匿乡间,也有专事捕盗的耆长、弓手将其缉拿到案,除非能找到妥当的地方落草。然而京畿左近乃首善之地,想要落草绝无可能。
或许还有一种掣肘,普通农户供养一个县学生并不容易,一旦决定去做必然会期许不小。也就是说,事发之后无论退赃还是一走了之,都会害了子孙的前程,还不如索性一死,如此还有一丝侥幸。
思绪转来转去,虽然还不清楚案情为何,但黄友隐隐觉得案子若是此人做下的,说不得还真有畏罪自杀的可能。
此时,戴崎也就事论事的说到此案的处断:“县尊应知,我朝立国之初,盗窃资财超过一两匹便是死罪。律法几经修订,量刑虽宽松不少,但盗窃数量超过了两百两匹,已然是死罪无疑!
我朝慎杀,此案若放在往日,县衙断了死刑报送大理寺,未必会核准大辟之罪,极有可能是流徙三千里,此生不得宽赦。
但如今有方腊逆贼在江南聚众作乱,糜烂数十州县不提,还胆敢僭称帝位。方贼虽已势弱,朝堂出于震慑鼠辈的考虑,想必他也逃脱不了一死的结局。”
“戴兄所言无差。”黄友听得缓缓颔首,而后对着宋义径直发问,“王钧宜已然身死,其罪责自然烟消云散,但失窃绢帛却不是个小数目!本官问你,快班可曾把赃物如数追回?”
“蹊跷的便在此处。”宋义小心翼翼的回话,“王璞状告郭斗后,属下遣快班遍寻死者住处,却一无所得;又令彼辈盘问了城中布帛商户,同样未曾查到死者私下发卖的痕迹。”
这也是个重大疑点,黄友再次沉吟不语。
戴崎从旁提点道:“快班只寻得赃物五匹,可见王犯并非首次行窃,或许另有不为人知的隐匿赃物之处。按说其子的嫌疑也不小,莫非具状上告是有意贼喊捉贼?”
听到戴崎发起这一疑问,宋义对初审时王璞坚持要见县尊的要求闭口不语,不过,黄友的怀疑精神还是值得称道的。
“此事尚无证据,此刻不宜仓促做下定论。”言及此处,他一掌拍在了案几上,呵斥道,“你与户房是干什么吃的!领着衙门俸禄,竟让人在眼皮子底下将官物偷盗一空,本官还要尔等何用?”
“县尊息怒!”宋义连忙跪地请罪,“郭斗原本也是县衙老人,而且库藏一门双锁,仓子、衙前各执一匙,原本该是万无一失才对。但属下也是近日方知,这郭仓子酷爱饮酒,且每饮必醉,想必这才会为人所趁。此事确属属下识人不明,属下有罪!”
“起身吧!”过了许久,黄友方才抬了抬手,径直吩咐道,“失窃之物务必着人尽数找回,此事你要仔细盯着。至于仓子郭斗,此辈玩忽职守,令仓储重地形同虚设,委实可恨。只待明日审结此案,务必将其一并革职,永不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