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前
本已避开风波的李寻欢在进入保定府地界时,仍被于二拐子和四位童子截住了去路。显然,他们并不相信查猛带出的消息,他们一致认为金丝甲就在李寻欢手中,查猛是想独吞这件宝甲,才故意诱骗他们去追那个毛头小子。
在他们看来,世界上没有人会对金丝甲不动心,李寻欢也不例外。要知道,拥有了金丝甲可就代表拥有了江湖上八、九十家那最有名望的大户、世家的家产,虽然只是其中一部分,但也足够一个人十辈子整日过着挥霍无度、奢靡浪费的生活了,将这些银子铺砌起来,怕是能堆满十几间连排的大铺子。更不谈还会拥有武林第一美人的垂青,各大门派掌门、世家家主的友谊。可以说,这已经不是一件金丝甲了,而是一部登天梯,拥有了金丝甲就拥有了一切,无论是财富、还是美人、还是名望。
所以小李探花会松开送到嘴边的肥肉?
伊维?那是谁?无名小卒,听都没听过的人,能从李寻欢手里夺去金丝甲?
所以他们堪堪在保定府外截住了李寻欢。当然,他们本可以更快些的,但是没有信心能从李寻欢手中抢过金丝甲,毕竟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的名号是李寻欢一生大大小小几百场战斗打出来的名声。
在他们做好了万全之策后,这才敢露面出手。
要问这个江湖上有什么能帮助一个武功低微的人战胜一个武功高强的人?这个答案其实有很多,最著名的莫过于孔雀山庄的孔雀翎。孔雀翎为当之无愧的天下暗器之首,传闻它发射时如孔雀开屏般绚丽辉煌,无论你的身手有多么厉害、轻功有多么迅疾,一旦孔雀开屏,你的一切就已注定。这听起来很夸大,但时至今日,孔雀山庄仍屹立于世,也未有人敢挑衅它的威严,可见孔雀翎在武林人心中的地位。
于二拐子和五位童子当然搞不到孔雀翎,他们的万全之策是另一样更加方便的东西——毒药。恰好他们几人一人是暗器高手、另外都是出身于江西极乐峒,本就是此道大家,找到能伤到李寻欢的毒药,对他们而言,简直是轻而易举。
此外,他们不止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位置,还等到了一个非常妙的时机。天时、地利都在他们,彷佛老天爷都在垂青,可最后,这五人还是死了。于二拐子最擅长暗器功夫,所以他的喉咙上插着一柄飞刀,四位童子对自己的下毒功夫都很自信,但他们的喉咙上都被人用快剑开了个窟窿。
李寻欢最后还是受伤了,他本可以不必受伤的,但倒底还是阿飞的江湖经验太浅了,他是为了救阿飞所受的伤。阿飞的武功很高,出身名家,又在旷野上练出了如野兽般的直觉。但他毕竟还是个年轻人,年轻人总免不了犯错的,只不过这次犯错的教训很大,大到他已经承担不起。
阿飞一个人默默坐在马车前面赶车,稚嫩的脸上却演绎着最复杂的表情,嘴唇已经被咬破了好几个洞,腥热的鲜血却并不能让他心中的内疚好过哪怕一点。
透过车帘看着阿飞的背影,李寻欢抿了抿干涩的嘴唇,想张口却又说不出话来。况且,现在说这些也已没用,只希望他能借此事多吸取些教训,现在的李寻欢连咳嗽的力气都没有了,无力的靠在软貂皮上。
“我想喝酒!”
“阿飞,少爷想喝酒!”旁边早已涕泪俱下的铁传甲听到了李寻欢这一声若有若无的呢喃,顾不得擦眼泪,又是大吼一声,“阿飞,少爷想喝酒!”
失魂落魄的阿飞瞬间有了生气,憋着一股劲,飞一般的驾着车,往前方的小镇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