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属于无效合同?
不还钱了?
说什么笑话?
说不还钱就可以不还钱了?
坐在被告方席位上的王宇在听到这话不由的笑了笑。
对面想不还钱,这不是想得美嘛!
凭什么不还钱?
这钱可是公司凭本事借的,想不还就不还,可能吗?
压根不可能好吧!
有借款合同和有证据对方想不还钱这无非是一件痴心妄想的事情。
王宇举手示意,在得到审判长的示意后,再次开口:
“我方并不同意,合同属于正规的借贷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益。”
“并且!”
“原告当事人的口供没有证据的支持,不属于有效的口供,所以属于无效证据。”
“我方申请驳回对方的诉求。”
白木:“借款上合同有白纸黑字的法律效益,可是那借款去哪里了?”
“借款有没有到我方当事人的手中,如果没有到我方当事人的手中,这算是什么借贷关系?”
“从这一个结果上也能看得出来,甚至是可以从侧面证明,我方当事人的口供是真实的。”
“不存在虚假口供的情况。”
王宇:“等等。”
“按照法律规定,谁提出谁举证,在这个案子中原告方提出了这一个问题,那么应当享有举证的责任。”
“可是原告方当事人能够证明借款没有到其手中吗?”
“这个问题的关键点不在我方出具的证据上,我方没有责任出具借款金额到原告方当事人手中的责任。”
“原告方委托律师既然提出来了这个问题,那么就应该由原告方当事人出具相关性的证据!”
“原告方有没有证据呢?”
“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就不要在庭审上继续就着这个问题进行辩诉了!”
“因为继续辩诉下去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王宇信心十足,对于白木提出来的问题都一一的怼了回去。
对方提出来的问题看似都有一定的逻辑。
但是都非常的好反驳,只需要咬准一个问题——证据,就可以了。
你提出的问题那么你就拿出证据来。
否则的话说那么多干嘛?
在王宇陈述完毕以后,方强也是满脸的开心。
他对法律并不懂,可是他能观察到,这一次的庭审,对方压根打不赢。
对方打不赢,那对他不就是处在一个有利的阶段了?
还能要回来几十万。
更重要的是什么?是这件事情涉及到的不只是苏南一个人,全公司上下至少涉及到了将近五十人。
这五十人,自己完全可以都给裁了,然后再起诉要钱。
平均下来一个人三十万左右的借款,那么五十人就有将近一千五百万!
现在公司的收益并不是太好,这一千五百万对方强来说,也是一笔不少的收入了!
至于..曾经的承诺...
承诺算个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