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台席位上,听完白木陈述完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杨成扭过头看向被告方席位。
“原告方已经陈述完相关诉讼请求,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什么要陈述的?”
“有的审判长。”
王宇平静开口。
这一次,他作为委托律师的底气很足。
因为现在有利的证据,都在他们这一方。
王宇简单的整理了一下相关的材料后,看向审判长开口:
“审判长,我方不同意原告方提出来的诉讼请求。”
“其中包括以下几点:”
“一:原告方陈述的内容是我方大方有限公司未给予原告方当事人工资。”
“可是依据我方提交的证据呢?”
“依照我方提交的证据,大方有限公公司给予员工每月应得工资,没有一个月是落下的。”
“基于这一证据,原告方陈述我方大方有限公司没有给予原告方当事人工资这一点是不是非常的不合理?”
“我方给员工发放工资了吗?”
“发放了!”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所以原告方的这一陈述,是完全错误的,完全没有任何的依据的!”
“所以提起的诉讼请求,要求归还相关员工的工资这一点也是非常不合理的行为。”
“第二:这一点也是原告方提出来诉求的重点内容。”
“原告方陈述我方给予员工的借款是用于工资的发放了,所以这些借款不算是公司给予员工的借款。”
“可是!”
“谁能证明这些借款是用于发放工资了?换句话说,借款是借款,工资是工资,公司的账户发放的是工资这一点没有任何的问题,原告方将这两件事情串联起来,而又没有证据,这一点是不是太过分了?”
“我看,原告方在没有证据情况下的陈述,完全是胡搅蛮缠!”
“作为律师,应该懂法吧?”
“懂得法律为什么还能够在庭审上这么胡搅蛮缠的,发表这么一通没有依据的诉讼请求?”
“白律师,如果你有证据,请拿出来,如果没有证据,请不要在法庭上做什么所谓的诉讼请求,因为法庭是讲究证据的!”
“第三:对方所陈述的大多都是口供且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所以不应当作为法律上的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第四:我方要求反诉!”
“我方要求原告方归还当初向公司的借款,以及相关的利息!”
“当初的借款是有着合同的黑纸白字写得清清楚楚的,我方要求归还我方的财产这是非常合理的行为。”
“请法院方面能够,依照我方的证据判决原告方赔偿我方的借款。”
王宇说完,平静的望着白木。
但是眼神中却显得不屑一顾,对方只是一家三流律所的律师,又没有什么背景,在案件中又没有十足性的证据,自己手拿把捏的就可以让对方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