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春天,老冯的皮就更痒,头屑显然多了,挠得身上都是渣滓,床单、枕套上满是。要么他很少穿深色上衣,碎屑落在肩上会更明显。申兰英早起要抖得满屋子飘,老冯自己都嫌烦,就出去了。身上还是痒,还想挠,坐在太阳地里晒更痒痒,看见白雪从屋子里跑出来,他自言自语:不知道是不是它带来啥细菌。
那狗瞪着亮晶晶的眼睛,神色一变拉了一截屎。老冯先是没理会,有味儿,就看不过眼,起身拿纸清理。白雪绕着他去了,四蹄随时都是泥土污浊,显得身上的灰毛儿特别亮。老冯洗了洗手,坐在桌前拿起馍夹上辣子。
这灰狗一开始申兰英就叫它白雪。冯涛招飞了走了以后,它更算家里一口人了。
冯建设和冯春荣都在半梦半醒中的嚼着馍,稀粥滚烫,一时喝不下去。早餐是学生们最搓火的时光,刚刚被唤醒又要抓紧时间吃了上早自习。春困秋乏,实在是煎熬。城关中学和垣丘中学一墙之隔,他俩必须走在前面,老冯习惯看他们进校门。初中时,他觉得这么要求没用,冯建设惹的乱子多,有时候宋振锋觉得“医不自治”——老冯教出过那么多好学生,城中年轻老师至少有一小半是他学生,可是管不好自己娃。还是春荣好,像教导主任的闺女,稳稳当当学习又好,把冯建设的负面影响扳回些。一正一负,老冯自觉疲惫不堪。
实际上老冯觉得什么,谁也看不出来。
申兰英从来没上过班,城关镇的人早先是农民,也种地。慢慢城往外扩,地占了只剩下宅基,她只能在家待着,做饭,打扫,拾掇,比上班的人更累。学生学习是坐着,老冯在办公室、会议室里也坐着,她成天脚不沾地,没有休息日。家里人越多,日常的事儿就越多——五个人就有五个被套,换下来洗了得整一天。诸如此类,细致不容马虎,想的功夫都没有。
直到冯涛招飞走了,春荣考上大学,冯建设接着也上大学走了,家里就剩三口儿了。
谁知道狗不知道老了是什么感觉,申兰英觉得白雪现在毛儿还是那么白,而且还是像过去一样时常想吃自己的屎,没变。除了它,所有时间就伺候老冯一个人,申兰英感觉到松快。她建议老冯去学校吃大灶——不吃,补贴也不发,那为什么不吃呢。
老冯已是城中副校长,管着食堂——学生、教师灶一块儿管,想吃啥比家里方便。他想了想,也是。从某一天起,申兰英带着白雪开始了新的生活,退休的人一样悠闲。
小县城半天就能转完,而她乐此不疲。除了冬天太冷,一般中心广场上的跳舞唱歌活动散了得十点了,她坚持让老冯从灶上打饭回来给留着。折腾一天那会儿刚好饿了。往往老冯已经睡了,白雪回来会扑到床上去,他很厌嫌——觉又得重睡。
好几间房,老冯认为自己睡更安生。把门一关,白雪也就挠几下,进不去。慢慢连挠都不挠了。早上老冯起来去学校,下午吃完回来带着饭,申兰英在他睡着的时候才吃,这样他们差不多就见不到了。周末,申兰英还和过去伺候他们几个的节律一样,不歇着,要去活动。后来老冯想上了五天班要歇歇,起的晚一点,上街随便吃点啥,换换口味。
渐渐他们谁也见不到谁了,不是三个孩子回来的偶尔,两口子坐不到饭桌上。慢慢有些生分的客气,不过他们不知不觉——或许心有灵犀——适应了这样。院墙以外,旁人一无所知。
作为旁观者的描述,许多事只是以回忆连缀着猜想,甚至有时我怀疑这是编造的。太久了。
老冯教出来那么多学生,宋振锋是他很喜欢的一个——人勤快不说,师范毕业分回城关中学,还知道敬着自己这个老师。后来老冯当教导主任,他就更殷勤,常走动,那心思不言自明,指望老师能有个擢拔自己的机会。
如同适应孩子们一个个长大离开,老冯适应了见不到老婆,也适应了宋振锋更频繁的有事没事老在身边。他明白那种亲近的意思,小宋人也确实勤勉。当了副校长以后,老冯本来想帮小宋,可校长、书记,还有几个副校长、副书记,纪高官等等,每个人都有学生晚辈亲戚裙带的需要提携,以他的资历还不忙说这个。小宋懂道理,知道着急没用,得慢慢等,该怎么来往还怎样勤快。这样的话,日常里老冯甚至有些依赖小宋了——他比申兰英重要,是个伴儿,吃个饭喝个酒看个球,能应答个话儿,房就不显得更破败、更冷清。老冯这辈子没有出去交往的愿望,甚至连一些喜好,爱吃什么爱干什么,都没想过。人们敬着他,是因为他的位置,他周全不住所有人。
他觉得自己上了岁数,大约就是这样,并不介意。
宋振峰是离宫镇下面的宋家庄人,学习好,家里老人还在种地。每年春秋两季的收获,他会休“忙假”,回去帮父母收割脱粒,从记事起他就是个好劳力。那几天,于春花是不去的——城里人干不了农活,而且还是收山地里的庄稼。结婚第一年的秋收他们一块儿回村里,光那比庄稼地还硬的土炕于春花就受不了,别提晚上房梁顶棚上的老鼠,还有剩菜不吃完不会倒掉下顿继续,有冰箱不插电,趸着粮食。白日里村里人忙忙碌碌,只剩下她显得游手好闲,于春花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只三天,她硬着头皮自己到镇上坐班车回了垣丘,结束了自己在穷山恶水的婆家那极端恶劣的体验。
她奇怪自己有那么矫情,更羞于自己的见识——不过几十公里路程,自己二十来岁了,怎么就受不了,不顾场面。吃了门口的牛肉面,躺在自家床上,看着平日里土气的县城,全都好到不行。农活完了,宋振峰回来没说什么,媳妇没受过那些,理解。每次“忙假”后他都会瘦一些,黑很多,洗刷干净以后,也无心恋战,应付一样草草收场。于春花愤懑的关了灯咬着嘴唇还不好发作,好一会儿才能睡着。宋振锋累了,需要几天的城里生活才能回神。离开宋家庄以后,作为农民的他,事实上再也没法回去了。如同当初在县中住校时,刚开始也不适应。
当初于春花觉得宋振锋没啥好的,是老于觉得好。人看人顺眼最要紧,况且老冯觉得这个学生好得很,还怕老于弹嫌人家穷。宋振锋心里没底,看着于春花的标致,有些白日做梦的感觉——这样的人能嫁给我,那是福气。的确,以于春花的样貌,应该挑捡。
他们那会儿姑娘二十出头一定要嫁人,不然会有闲话,于春花因为自身条件优越,这个不行那个不行。老于开始不以为意,后来才发现,一个县城里理想般配的人很有限。他在老冯的办公室里见过宋振锋。小伙子单薄,发际线算是很高了,但有礼貌有眼色,这不聊胜于无个人选嘛。老哥俩儿快人快语,当晚就去老于家喝酒,以陪老冯的名义顺便带个陪坐的学生。于春花看宋振锋第一眼心里就凉,自己这人样子,招蜂引蝶,这会儿给弄来这么个穷老师,一看就是农村人。宋振锋一样,打算应付一下算了。他不是不想娶这么个媳妇,是怕日后自己得萎顿着过日子,那在宋家庄的伦理上是不可想象的。只老于真上心,看着宋振锋待人接物的样子,嘴上词儿还好听,越看越觉得这是缘分到了。
老冯心里也嘀咕,觉得老于也许是相一下,有没有下文的无所谓。那天桌上最沉默的是老于的儿子同福,宋振锋觉得他好像更不会说话了。他在学校的状况,他们一点印象也没有了。这娃太老实。
事儿得一件一件办。于春花没跟谁正式处过,可也跟多少人眉来眼去,明白的就不撩她了,不明白的如今也找别人结婚生娃了。因为相貌和身材,关于她的非议很多——长得往哪儿一站都有些“欺负人”,与众不同的前挺后撅,反倒成了累赘。人们乐于传闲话,而且会把这些进行再创作以后传播,就像《少女的心》,传着传着你也不知道是谁写的,能蔚为大观。于春花还是她自己,县城里人们眼中的她不是。老于有一次在吃面,旁边俩小伙子就说于春花和一个男的昨晚上夜班跑出去干了啥,活灵活现喷着口水。是啊,昨晚她就是零点班,现在不知道回没回来。老于心火上来,一推碗赶紧回家,推开房门让正睡觉女儿起来,一定要说清楚两个吃面的人说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