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所愿。”
“永恒”就是永恒吗?仅限于此,没有什么更深含义了?精神和世界的永存不变、全方位不受限制的无限…有限者对“永恒”的理解五花八门,但那些都是外在,从“永远”、“恒久”或是你认为的任何相关联的角度去解读,用时间、真理、不灭、宇宙…还是多少个“无止境”去衬托永恒,甚至构成一个合理的体系,但那通通是给“永恒”设限。既是“永恒”又何须外在藩篱去作茧自缚?画蛇添足的客观设定不过是无端的限制。“永恒者”三个字也只是人类对其无法理解的超然存在所做出认知上的划分,按照人类的说法,永恒可以是相对、可以是绝对、可以是无尽永前…那么神可以是永恒者,无限者可以是永恒者…能被归于“永恒者”的事物比比皆是,但它们都不是真正的永恒者,在某种更高视角上“转瞬即逝”的脆弱存在真的能自称“永恒”吗?就像那些连无限的全貌都没法一览无余的人类却自以为是的将“爱情”这等虚妄与永恒关联,就连黑格尔都错把在他那时代的一个暂时的而现如今已经过时的科学概念误认作永恒而必然的范畴。“永恒”既非“相对”也非“绝对”亦非“x对”…不能以任何现有的逻辑框架或者诡辩来度量,旁观者主观机智的划定并不能作为一个明确“永恒”的客观定论。客观理性埋没于狭隘视角下自认为“合理”的体系中,那么推论的正确性也就不言而喻了,我们对“永恒”所做的推演连“对永恒自身演化的发现”都称不上。“永恒”无形无质、无变无改…不会为人的臆想所任意改动,没有奇思异想的立足之地。变的永远是世间万物,是无休止运动的最底层粒子,是“一切”在遵循着沾染了“永恒”的事物而适应。“永恒”一道的至高境界,就是身化“永恒”成为永恒者。一定要说的话:非“永恒”不为“永恒者”,非“永恒者”不知“永恒”。
归一者自然也不简单,“所有状态下的他合为一体”也只是归一的表象,你不能把“一”和所谓的一元论划等号,我们想要的不是简单的稳定作为“次序上、逻辑上第一”,探究万物之先并不能得到归一者的“一”。“一”跳出了次序关系,无限超然于任何内在的逻辑联系,它是不可界定的,若你非要对“一”做出划分就只能将它悖论式的先于任意范畴,这种“先于”并不是说像“绝对理念”那样是一切范畴的假定在先条件,作为最后一个范畴又是真正的开始、基础、逻辑的先行,“一”超然于逻辑/绝对在先的层次,常规的悖论形式甚至没法形式化它,这已经不是“自相矛盾”那种级别了,哪怕你借助弗协调逻辑或是其他兼容能力更强大的逻辑系统,也只能徘徊于“不一致且不足道”的阴影之下,想象力能搭起的任何桥梁都被摧毁了。被它“先于”的范畴之中,作为第一范畴的“有”是宇宙间万物所共有的最高抽象、即最普遍的类,“有”是潜在的概念(“概念”是所有范畴总和的名称),作为范畴领域的、广义的“有”是所有其他范畴的先决条件并逻辑地先于它们(好比说量,质,度,原因,实体…等诸范畴及它们的从属的范畴),通过“类→特殊化→种”的三步一合节奏前进就能从“有”出发具体化出各种具体的范畴,从世界的第一理由过渡到世界本身,直至推演出万有全无。“有”的范畴只包含一切事物的共通之处,但你却能从“有”中推演出“有”的概念之外的东西,相应的辩证方法就是举出一个具体的例子,然后再阐发它所包含的普遍逻辑原理,一个概念可能潜在的包含着自己的对立面,这就有了能担当特殊化的角色从而使类转化为种。借由辩证方法你能从作为第一范畴的“有”推演出“无”的范畴,作为纯粹存在的“有”亦是绝对地无规定、无特性的空无,正可谓“有无同一”或“有即是无”。而“有”与“无”之间的过渡与返回又能推出“变”这个范畴,由此就得到了黑格尔逻辑学的第一个三一体:有、无、变。“有”是类,“无”是特殊化,“变”是种(三一体的三个成分有时也称为正题、反题、合题)。“变”包含着前二者的对立与彼此间潜伏着的统一,“变”即是“非有”之“有”或“有”之“非有”,是把有与无的对立观念结合为和谐统一的单独思想。
(注:“有”这个名词被用于三种情况:1.作为第一范畴;2.作为首个三一体中三个范畴的总称;3.作为一个范畴的领域)
那么能通过“有”推出“无”的法门来商议“一”与“恒”吗?自然是不可能的,通过观测者视角上尽可能客观推演所得到各种潜在的、对立的范畴,对“潜在”的剖析亦摆脱不了经验性的思考,人只能思考相对的事物,而相对的也终究只是相对的,没有顶部的概念就没有底部的概念,没有大的概念就没有小的概念,没有强的概念就没有弱的概念,一张纸没有了正面也就失去了背面…如果将观测者的想象力和思维比喻为高楼大厦,那么过去的感觉和经验就是全部的建筑材料,观测者所义界的概念、脑海中流转过的思维与构想都会被经验限制,都是以现有的东西为基础加以改造的产物,哪怕是完全隔绝于经验与相对的东西都不能适用于“恒”与“一”。绝对孤立的事物不是人类能构想的,观测者实现不了从已知到未知的推理,只能大致给出一个范畴(如想象之外、逻辑之外…)然后指涉,但当你给出范畴时就是在以“相对”行事,而那二者皆是确切意义上的“无关联之物”,是一种“超在”。
观测者的所思、所想、所意、所感、所义……(或是其他不可罗列、不可名状、不可▇▇的,由思维活动所延导出的一切推论),所有的创作构想、脑洞幻想、神话传说、推论叙事,无论多么超绝高远、多么割裂于想象,仍做不到人类语义上“真正无关联的架空”,在人类语义上都是如此,就更不要提脱离了逻辑联系的“实物”了…这也怪不得观测者,自主观念做不到彻底摆脱外在因素的影响,从而无法实现真正的客观。先前提出的“超悬搁法“也没能真正脱离那由认知铸造的框架,由有限者定义出的“超越人类想象”、“超越人类逻辑“…等这类的“有限思维下的高阶产物”,也能把没有实现全然架空的延伸视为停滞不前。“相对”的枷锁同样存在于更高位阶,或许是以其他的形式存在,也或许会有某种伟大存在真正打破了“所有”意义上的“相对”,打破“打破”来进行更高程度的“打破”更大范畴“所有”层面的“相对”……这还是“有限思维下的高阶产物”。或许人类眼中的绝对框架放在高位阶存在的视角里是一种相对框架,祂们所认为的绝对又会在更高视角上沦为相对……事实上,对于真正高位阶的视角,“绝对-相对无尽更替”之类的都会失去意义,低阶的认知与逻辑到了高阶层面已不再适用(就像绳子捆得住人类捆不住宇宙一样,再怎么更换绳子材料都无意义,逻辑的约束力有限)。
会受到各式‘外因’的影响与限制,也正是存在形式低等的表现,再怎么赋予华丽辞藻也甩不掉“由有限者书写”的这个先决条件,搭建在有限者自知破格的描述之上的“有限思维”的延伸产物,就像你用有限数加减乘除…到不了无限,“有限者”的思维除了“钦定”、“声明”、“预想”…一个高阶事物并附以逻辑关系再向上延伸就别无他法了。
注:由于“永恒”与“一”的特殊性,本章算不上是一种能力范畴的堆叠,只能归于讲解或“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