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02年二月,刘邦即皇帝位于定陶附近的汜水之北,是为汉高祖。先定都洛阳,五月迁都长安(陕西西安市),重建地主阶级的统一政权。于是在秦亡之后的第五年,又出现了统一的王朝。后人将其与两百年后刘秀建立作区分,将其成为西汉(因为长安在西面嘛)
西汉建立之初,由于秦王朝的苛政残害,加上连年战争的杀掠,社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经济凋敝,人民大量逃亡。
“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于是自刘邦登基后,颁发了一系列诏令以恢复生产力,主要内容有:①组织军队复员。②赐军吏卒以爵位。③招抚流亡。④释放奴婢。
此外,西汉建立了更为完备的武力制度。
在中央设立南、北军,有分别由卫尉、中尉统领,作为守卫皇宫和京师的常备军;在地方,有经过训练的预备军,根据地区的具体条件,分别设材官(步兵)和骑士(骑兵),由郡守和郡尉(后改都尉)掌管。
常备军也好,预备军也罢,兵员都由郡国征调来的“正卒”充任。
刘邦入关之初,约法三章,只是稳定社会秩序的临时措施。西汉政权建立后,刘邦认为“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令萧何根据《秦律》制定《汉律》。萧何除去秦律夷三族及连坐法,在秦律的基础上,又增加《兴律》、《户律》、《厩律》三章,合为九章,故称《九章律》。后来,叔孙通(人名)作傍章18篇,以补《九章律》之不足。
西汉王朝建立之初,赋税主要是田赋、口赋、献费。①田赋、是土地所有者向国家交纳的地税。汉初,刘邦曾实行“什五税一”,其后,又行“什一之税”;②口赋,即人头税。这是国家按丁、口索取的一种财政收入。按照纳税者的年龄不同,口赋可分为口钱和算赋。口钱是向儿童征收的人头税。汉初规定凡7岁到14岁,不论男女,每口每年交20钱。算赋是向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由15岁至56岁,不论男女,每人每年向国家交纳120钱,称为一算。商人和奴婢加倍。汉惠帝时又规定女子年15岁以上到30岁尚未出嫁者要分五等加征,每等加一算。算赋是用来治库兵车马,是汉代军费开支的重要来源;③献费是诸侯王、通侯和地方官吏献给皇帝的赋税。汉初无定制,贪官污吏竞相搜刮,民不堪命。鉴于此,刘邦下诏规定,据所辖地区人口,每人每年出63钱,以此贡献于皇帝。
讲完上面有些枯燥的东西,咱们把目光看向各地的诸侯王。远在楚汉战争中,刘邦为了打败项羽,曾分封了韩信、英布、彭越等一些重要将领为王。汉初,被封的异姓王有七个,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耳、燕王臧荼、韩王信、衡山王吴芮等。此外,还封了功臣萧何等140多人为列侯。这些异姓王领地广,握有重兵,刘邦意识到这是对中央集权的一个严重威胁。从公元前202年到公元前195年,7年之间,汉高祖借口他们谋反,先后将韩信、彭越、英布、臧荼等杀掉,把张敖(张耳之子)废为列侯,韩王信逃入匈奴,仅留下一个势力最小的吴臣(吴芮之子)。
刘邦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汉高祖总结秦亡的原因时,认为秦朝没有封同姓子弟为王是其短命的关键所在。因此,他在剪除异姓王的同时,又陆续分封了九个刘姓子弟为王,想依靠刘氏宗族的力量,作为皇权的羽翼。并杀自马盟誓:“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