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木酒馆的客人都走了,毕竟门口就站着十几个披着大衣的枪手,吧台边也坐上了气势不凡的人,无关人等留下恐怕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法雷克·罗斯的子弹有六颗,其中四颗被分发给了四个头目。
查理只是其中之一,当他赶到酒馆的时候,同样疑惑的另外三人。
“查理,你已经派人去了罗斯先生那,对吧?”其中一個头目说道。
这人长着一头金色长发,在脑后扎起了辫子。他的头很大,身材也很魁梧,眼神锐利,被人们叫做金毛猎犬布里克,是罗斯手底下地盘最大,人手最多,产业收益最高的头目。
出事以后,他第一时间就带人到了罗斯的宅邸查看现场,并让手下的巫师根据现场痕迹判断出了凶手身份,然后通知给其他头目。
不得不说,他能做到这个份上,的确有几分能耐,至少,变故发生之后他的反应最快,而且不知不觉就掌控了局面,这是另外几个头目都做不到的事。
但是现在的布里克有些不爽,因为局面发生了变化,邀请他们来酒馆的另有其人。
现在不是什么好时候,哪怕在酒馆也没人喝酒,四个头目甚至没有坐下,而是分别站在了不同的角落,他们身后跟着保镖,全都是巫师。
“所以,是谁在以罗斯先生的名义召集我们?”查理点燃了嘴里的烟,“我还以为是你们。”
几个头目平时的联系并不紧密,在这种时刻,当然不至于严防死守,但还是保持着必要的警惕。
事发突然,小心为上。
布里克不愿承认自己并不知晓真相,有些含糊地说道:“我的人还没回来,现在的情况很被动,另外两边都在盯着,我们千万不能陷入混乱。”
他试图重新掌控局面。
另外两边,指的就是灰水区的其余两股势力,毕竟这里一共有三巨头,罗斯只是其中之一。
布里克见三个头目都不说话,于是主动挑明:“我们需要有在这个艰难的时刻代理罗斯先生做出一些决策,否则别人就会趁虚而入,你们说呢?”
查理终于忍不住了,开口说道:“罗斯先生又没死。而且,谁能让所有人都服气?至少也得把凶手干掉吧。”
“你是说那个鸦岭的屠夫?”
布里克心里浮起一抹得逞的快感,他捋了捋鬓角的金发,说道,“把人请进来。”
他的随从拉开了酒馆后门,一个年轻的人影走进来。
圆脸,圆眼睛,留着一头中规中矩的短发,好像是法学院里的好学生。
“介绍一下,这位是学徒博加。”
布里克的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其他几位头目都有些动容。
学徒可不是身份,而是人们对他的称呼,不要以为这只是一个什么无名的巫师学徒,他的名声一点儿不比鸦岭的屠夫弱,是很难请到的厉害角色,比这些头目手下的巫师都厉害。
博加谦逊地笑着:“各位,我受到布里克的邀请来处理鸦岭的屠夫,麻烦各位去寻找那个人的下落,再给我两三个用枪的好手,不必设下陷阱,我也能对付他。”
对于这个状况,其他的头目都不愿意顺从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