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订酒店千万别贪便宜,不知不觉,你的隐私就被传到网络了。”
“说多了都是泪,我和我前女友就是因为这事儿分的手。”
“当时我大半夜闲着没事逛网站,竟然在热门视频里,发现她和别的男的在酒店。”
“针孔摄像头拍的!”
“卧槽,楼兄弟的头顶是青青草原啊!”
“帽子扶好,戴正!”
……
谈到酒店的针孔摄像头,
直播间的一部分观众很有话语权,他们就有被针孔摄像头偷拍的经历。
“审判长,我不知道被告律师为什么要将这个视频当庭播放。”
“虽然偷拍视频的人不是他。”
“但是播放这则视频,会导致我的当事人名誉权受损,我希望被告律师可以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原告律师赵秋霞坐不住了,
在她看来,
刚才播放的视频和本案无关,
而且播放出来会让当事人李慧慧的名声受到中伤。
“回原告律师的质问。”
“我播放这则视频,只是为了更加精准的还原真相,没有其他意思。”
“视频证据的真实性,要远远大于警方录制的口供。”
“我的当事人被审讯时,有可能因为情绪波动,或者是其他因素,导致记忆出现偏差,从而笔录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而李女士以受害者的身份报警,她的口供更没有任何价值。”
“因此。”
“视频是最公正的证据。”
“它能真实还原当晚发成的事情,究竟是李女士受到了侵害,还是我方当事人受到了侵害。”
“有最直接视频证据在现场播放,警方录制的口供就没有了参考价值。”
“赵律师,你作为专业的律师,以我说的话没毛病吧?”
林川面对镜头侃侃而谈,
他不用刻意的组织语言,
出口逻辑缜密,
没有破绽可言。
“从专业角度来说。”
“林川说的没错,第一现场视频证据的真实性接近百分百,远远大于警方录制的口供。”
旁听席的律师们很是认同林川的观点。
被告律师赵秋霞尽管和林川是对立面,
但是也没办法反驳,
既然当晚发生的事都录下来了,
当视频播出来后,
被告人马明强奸罪名成不成立,
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
“嗯,没毛病。”
赵秋霞不情愿的表示认同。
紧接着,
林川又继续说道:
“至于你口中所说的,这则视频播出后,会使李慧慧女士名誉形象受损。”
“对此,我深表遗憾。”
“因为,为了还原事情真相,维护我当事人的权益,这是我身为辩护律师的职责。”
“而且。”
“这则视频的画面里可不仅只有李女士。”
“我方当事人也在其中。”
“所以。”
“如果真要说名誉和形象受到损害的话,我方当事人也不例外。”
林川知道这则视频会给两位当事人带来影响,
但是没办法,
这是唯一的翻盘点。
因为这则视频一播出,就会使警方录制的口供失去意义。
进而,
马明在审讯室里亲口承认的罪名,
作废,
他将能赢来公众审判的机会。
为此,
林川必须这么做。
这则视频一播放,
意味着原告和被告都回到了起点,
需要法官重新判定马明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强奸罪,
双方律师势必会正面交锋,
互相辩驳,
而这,
正是林川所擅长的方面!